翟明磊个人网站《壹报》再次被当局屏蔽

来源:Radio Free Asia

《民间》杂志的主编翟明磊在其个人专栏网站《壹报》上公开呼吁,希望当局解禁一些保持个人独立看法的博客与网站之后,《壹报》再次被有关当局屏蔽,翟明磊表示,这证明了当局并非真心开放。该次当局对《壹报》的屏蔽不再局限于上海地区,而是全国性的屏蔽与封锁。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本台才刚报导《民间》杂志的主编翟明磊,近日原本被屏蔽的个人专栏网站《壹报》,已经可以在上海正常浏览了,当天他便在网站上公开呼吁,希望当局解禁一些保持个人独立看法的博客与网站。然而,星期四凌晨,《壹报》确认再次被有关部门屏蔽。据海外网站博讯网星期四的报导,翟明磊为此发表文章《让不自由来得更真实些吧 -- 写在壹报再次被屏蔽之际》,文章认为原因是12月24日刊发了《壹报开屏不足喜,百花齐放才是春》呼吁为其它博客开禁后,网站被有关部门盯住,再次被全面屏蔽。

翟明磊星期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我不知道他们的用意是怎样,但起码证明我前面的判断是错误的,前面的开屏也是假开屏,如果说没有言论自由的话,将你的屏蔽解除也是一种假解除。"

记者:您是否觉得您是为其它网站呼吁,所以才遭当局的再次屏蔽?

翟明磊:这肯定的,因为这期间我只发表了这篇文章。

记者:再次受到屏蔽可会影响到日后您发表文章,或是想法态度等等?

翟明磊:我想文章的发表是不会受影响的,但我对媒体的采访可能就不会很多的接受,保持一段时间的平静。

记者:之前只有在上海被屏蔽,现在好像北京浙江也看不到了是吗?

翟明磊:是,应该是全国性的。

原中国海洋报浙江记者昝爱宗对此表示:"翟明磊发表了文章,当局看到之后又将它屏蔽,意思可能就是说你替自己呼吁还可以,又替其它人呼吁,干脆再给你弄掉。当局滥用权力可以说已经到了无所不至的地步了。"

昝爱宗发表文章表示,包括新闻记者和作家在内的大陆知识分子,只要有独立人格,向往民主自由,多半受到政府的监控和限制,除了博客被封杀、屏蔽外,还限制出境自由。今年12月5日,北京法律学者、原全国人大常委顾明的秘书俞梅荪受邀前往中国特区香港参加一个反右的会议,却在深圳海关被边防限制出境,理由是接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稳定办公室的"内控"通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让不自由来得更真实些吧

作者:翟明磊 来源:壹报

傲慢与偏见:

让不自由来得更真实些吧

————写在壹报再次被屏蔽之际

今天(12月26日),读者电话告知在北京,浙江,上海等地用普通网已上不了壹报。于是我确认在刊发了《壹报开屏不足喜,百花齐放才是春》二天后壹报全面被屏蔽,此文主旨不愿壹报独自开屏,呼吁为其它博客开屏。这导致了壹报被再次全屏。

小小的壹报为何发生这么多事,从作为失业礼物到龙泉土地斗争现场报道到说笑话被屏到开屏到再次屏蔽。心里很难过,在这片土地上做一个个人独立媒体这么难吗?

同时我又警觉自己的悲愤之心,也许自己应当用更平常的心态去看这些事。

有人也许会说壹报开屏不是蛮好的,为什么还要为其它博客呼吁?这下子自己也保不住了吧。

壹报不愿意独活,是因为公民社会的理念正是相互守望。如果说真话,说人话的代价就是重新屏蔽,那就屏蔽吧,让不自由来得更真实些。我不愿明哲保身,也不愿壹报明哲保身。壹报的生命本来就是各位读者,各位博客支持下获得的。如果说不再为网络自由呼吁,就可以换来自己博客生存空间,我不愿做这个生意。

正象一首何勇的歌中唱的:我不能“吃的是良心,拉的是思想。”我是一个普通的博客,我和博客们一样,和这个社会许许多多可爱的公民一样,有许多小毛病,但言行一致。

但我也会平静地看待这个事了。被屏后,壹报会继续发表文章。请读者继续支持,这时的壹报更需要真心的读者了,不过请各位先生女士带套或用代理看壹报。其二,我也愿让有关部门有思考的空间,我会心平气和地等待有关部门心平气和地为壹报解禁的那一天。意气之争无谓也,妥协是金。原则之外,可以妥协。原则是我相信网络应当自由,也终将自由.其三,壹报仍将以欣然在野,哭歌民意为已任。而不是关注在壹报自身上。

该说的都说了,我得到了内心的安宁。回归切实的做事,因此我会平静,沉默,做一个记者,聆听大地的声音。

壹报主人翟明磊敬启,26日十二点至27日凌晨一点

越南大举整顿博客 围剿色情和政治敏感内容

作者:李远 来源:赛迪网

【赛迪网讯】12月27日消息,本周三,越南政府官方公开表示,本土应当对互联网博客进行大规模整顿,清楚其中存在的色情淫秽内容。

据法新社报道,最近几年以来越南国内的博客热潮愈演愈烈,网友通过博客彼此聊天并且结交新的朋友。然而其中也存在着许多并不令人满意的内容,例如由于最近和中国政府的国土纠纷,越南国内博客网站上就该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然而该问题在越南国内几乎是被主流媒体所屏蔽掉的。作为控制本土文化和信息的部门,越南文化部今年七月份就曾经建议对本土博客进行整顿。

而在本周的时候,越南信息和通信部总理Do Quy Doan表示,“目前已经开始了博客整顿工作,不过该工作并不是单纯的关闭,而是改革。”总理表示,“我们将提供合适的途径来疏散这些网民,实际上改革后的博客网站将变得更为自由和隐私,除了博客编写者之外,没人能够对其进行监视。”(责任编辑:胡祥宝)

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2007年第六次评议公报

来源:北京网络媒体协会

2007年12月27日下午,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针对博客传播有害信息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评议。网络新闻管理、公安、出版、电信等部门代表及网民代表共15人参会。

  评议会指出,2002年,博客的概念被引入中国并得到快速发展。博客发展进入普及化大众化阶段,各种博客形态应有尽有,博客作者已达4700万。数量巨大的博客原创内容使互联网传播内容更加庞杂,博客的媒体性质也更加凸现。从博客群体的主流看,大多数博客能够遵守相关法规和社会公德,对自己的言论进行较好地自律。但也必须看到,一些博客利用这一“自媒体”、“私媒体”的形态传播有害信息、故意制造事端、侵犯他人权益。这种状况若得不到有效地制止,势必危害博客整体的声誉,势必解构全社会正在努力建设的健康、文明、和谐的互联网传播环境。

  评议会指出,目前在博客传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传播淫秽信息

  在今年对网上色情淫秽信息进行专项打击行动后,网站直接发布色情淫秽内容的状况有所改观,但在博客中这类有害内容数量之多,形式之多,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不仅博客、博客圈有大量色情淫秽贴文贴图,更有甚者,直接利用博客进行卖淫招嫖活动。这已经成为博客传播中最严重的问题。

  二、发布虚假信息

  利用博客发布虚假信息,已成为当前互联网常见的弊病。个别博客有意编造谣言,少数博客以讹传讹,使虚假信息不胫而走,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故意制造事端

  以揭秘侵犯他人隐私,以谩骂进行人身攻击,是博客传播中最恶劣的表现之一。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败坏了社会风气。

  四、冒名开设博客

  由于匿名开设博客是目前的惯例,且注册开设随意简便,博客服务提供商对博客用户的真实身份难以确定,因此冒他人之名开设博客的情况屡屡发生。不少冒名者还更多假借名人之名开设博客,对他人姓名权、名誉权等造成严重侵犯。

  五、跟贴信息捣乱

  博客中的多种互动功能,本是利于其他博友或访问者能够留言或评论。但这一方便博主与博友沟通交流的渠道却也成为个别人在跟贴中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张贴广告信息、甚至链接色情淫秽网页的平台。这些行为轻则是对博主辛勤笔耕工作的干扰与破坏,重则是对博主的侮辱与伤害。

  评议会指出,造成上述情况屡屡发生的原因,一是少数博客作者疏于自律,缺乏社会责任感,甚至可以挑战社会信守和尊重的价值观道德观,肆意地展现假、恶、丑,把自己的博客看成是个人的“飞地”,可以无限“自由”;二是由于竞争激烈,博客服务提供商(BSP)出于流量、排名、盈利等压力,以“个人言论自行负责”为借口,对博客发表的内容往往疏于监管,更有甚者将低俗恶俗、哗众取宠的博客文章进行推荐,有意进行炒作。

  评议会认为,互联网博客与传统的个人日记不同,后者由于完全是个人写作、个人阅览的私密文章,而前者由于是要展示于互联网,供社会公共阅览,因此互联网的博客文章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必须符合社会大多数成员信守和尊重的价值观。

  评议会要求,博客作者应认识到互联网上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从而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做到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北京的博客服务提供商(BSP)特别是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的成员单位,一定要以文明守法、诚信自律的原则提供平台服务。依据《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的有关条款,从即日起进行自查自纠,在网页显著位置对博客用户发出提示,请他们及时清除自己博客中的有害信息内容,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个别博客中的不文明与有害信息,依据相应服务协议,及时给予清除。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公众提供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监督管理,统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内容建设和安全监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电信行业管理职责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地方电信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接入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及其相关网络运营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接受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倡导文明上网、文明办网,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传播健康有益视听节目,抵制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传播,并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六条 发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要有益于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文化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网上空间,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未按照本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 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外,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第十条 申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许可,严格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域名和IP地址管理。
  第十二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有重大资产变动或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的,以及业务项目超出《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应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网址、网站名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备案,变更事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证》90日内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如因特殊原因,应经发证机关同意。申请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连续停止业务超过60日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终止业务处理,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并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第十五条 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积极开发适应新一代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特点的新业务,为移动多媒体、多媒体网站生产积极健康的视听节目,努力提高互联网视听节目的供给能力;鼓励影视生产基地、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多生产适合在网上传播的影视剧(片)、娱乐节目,积极发展民族网络影视产业;鼓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公益性视听节目。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版权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的、网络运营单位接入的视听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已播出的视听节目应至少完整保留60日。视听节目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隐私等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 用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电影电视剧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节目和中央新闻单位网站登载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为个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上载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在提供播客、视频分享等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时,应当提示上载者不得上载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视听节目网站的节目。
  第十八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发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违反本规定的视听节目,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含有违反本规定内容的视听节目,应当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报告义务,落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应对播出和上载的视听节目内容负责。
  第十九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互联网接入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网络运营单位提供服务;应当依法维护用户权利,履行对用户的承诺,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用户、做出对用户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公布所提供服务的视听节目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和时限,并告知用户中止或者取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和方式。
  第二十条 网络运营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时,应当保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传输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在提供服务前应当查验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按照《许可证》载明事项或备案范围提供接入服务。
  第二十一条 广播电影电视和电信主管部门应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公众有权举报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系统接口和网站数据查询资料。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在互联网上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的;
  (二)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权结构,或上市融资,或重大资产变动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
  (三)未建立健全节目运营规范,未采取版权保护措施,或对传播有害内容未履行提示、删除、报告义务的;
  (四)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和备案编号的;
  (五)未履行保留节目记录、向主管部门如实提供查询义务的;
  (六)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服务的;
  (七)未履行查验义务,或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提供其《许可证》或备案载明事项范围以外的接入服务的;
  (八)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用户的;
  (九)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泄露用户信息秘密的;
  (十)互联网视听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十一)拒绝、阻挠、拖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二)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有本条第十二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违反本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或备案的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或违规播出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转播、链接、聚合、集成非法的广播电视频道和视听节目网站内容的,擅自插播、截留视听节目信号的,由县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电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关闭其网站,吊销其相应许可证或撤销备案,责令为其提供信号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单位停止接入;拒不执行停止接入服务决定,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吊销其许可证。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广播电影电视、电信等主管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滥用职权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自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受到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第二十八条 通过互联网提供视音频即时通讯服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利用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向公众提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依本规定执行。

北京市违宪监控手机短信:政府无权限制监视通讯、表达、知情、舆论监督权

来源:维权网

维权网获悉,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以手机短信形式传播的涉及公共信息的部分作了规定。如有通过手机短信“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将由北京市公安局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和通信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参见《新京报》07年12月18日消息)对此,我们表示极大关注。

众所周知,所谓的“谣言”和“危害公共安全”一直缺乏严格的法律定义,官方多年来视政治需要,随意扩大打击范围,把许多正常的公众有权了解的信息随意界定为“谣言”或“危害公共安全”,常常用散布所谓的“谣言”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名将许多表达正常的意见和传递信息的公民定罪。如,2006年8月重庆市彭水县的秦中飞,填了一首《沁园春·彭水》隐喻该县几个轰动的社会事件,用短信以及QQ转发给了其他朋友,半月后,被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逮捕,关押了近30天才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政府的“通知”是那些使用手机传递信息的公民头上悬置的一个达摩克利斯之剑,给当局任意惩治羁押那些行使言论和表达自由去传播官方掩盖的信息、监督政府行为的公民提供口实。2007年厦门PX事件中,厦门市民互相转发一条题为《反污染!厦门百万市民疯传同一短信》的手机短信,许多市民走上街头“散步”抗议,最终迫使政府改变要在市郊棕榈树间建立一家大型化工厂的计划。 这类使用手机通讯工具推动公民维权行动的事件,在北京将成为政府迫害公民的口实。如果官方想真正地阻止有关公共生活的谣言的传递,一个有效的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落实真正的新闻自由,让真相可以被自由地报道,让公众通过自由辩论去识别真话和谣言。

任何政府部门和立法机构都没有权力颁布政策和法规剥夺基本自由人权。 即使对这些权在特别紧急例外情况下的临时限制,也必须经过民主立法机构的严格鉴定和批准。这次北京政府这个规定的出台,不外乎是将已经暗中实施的许多控制手段进一步扩大、公开化而已。其结果将导致公众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受到限制甚至是被剥夺,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关于言论、出版等自由的规定。手机短信既是通信自由也属于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的新型表现形式之一。目前全国手机用户一天平均要发送大约一亿八千万条手机短讯,手机短讯在缺乏新闻自由的中国正成为一个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被人称为“第五媒体”。因此,手机短信也成为官方试图极力控制的一个重要途径。

《通知》也将严重侵犯公民的通讯隐私。隐私权是受民法通则及其相关解释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公民人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自由和通信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条也有完全同样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中的“法律”是有特定含义的,即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北京市政府完全没有资格出台任何这样的规定。此外,手机短信也属于舆论监督的方法之一,北京市的规定也违反了《宪法》第41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

我们吁请各界关注官方在这个领域对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侵犯和对世界公认的普世人权的践踏。对这类压制基本人权的措施,北京市民应采取各种方式表达不满,捍卫公民的通讯隐私权、表达自由、知情权。一旦这项规定被用来惩罚正常行使通讯表达自由的公民、侵害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和通讯隐私,受害人应该依法把市政府法人告上法庭。

维权网
2007年12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自: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包括公益性信息)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短信息的发布管理,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京应急委〔2006〕11号)有关规定及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二、关于对以市政府名义通过手机短信息发布非应急类公共信息的管理,由发布部门上报市政府,市应急办负责审核并报主管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批准后,市通信局负责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安排发布。

三、关于以市政府部门名义通过手机短信息发布工作性信息的管理,由发布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市政府,经主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发布部门通知相关通信运营公司安排发布。费用由发布部门与运营公司自行协商确定。

四、关于对通过手机短信息传播和散布谣言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管理,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市通信局及相关通信运营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的有关规定负责及时澄清相关信息。需公开辟谣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报主管副市长批准后,可以通过媒体公开辟谣。

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从维护首都稳定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手机短信息发布公共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网吧年审增加视频监控设备

作者:刘青霞 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刘青霞报道)12月2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网监处获悉,即日起到2008年3月31日期间,网监处将对首府乌鲁木齐网吧开始年审,各个网吧必须将视频监控安装完成。

审核内容为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消防安全审核、治安安全审核。各业主在审核前要在市公安局网监处网站(www.wgwj.gov.cn)→安全管理→网吧,查阅网吧四图(《网吧地理位置图》、《室内机器摆放图》、《内部网络IP对照表》、《网络拓扑结构图》)和数码相片制作要求和网吧审核材料清单、网吧变更材料清单,下载网吧年度审核表、安全员登记表,有变更的还需下载网吧变更表。

年审前必须将网吧视频监控安装完成,并通过市局或分局治安部门的技防验收,200台客户端(含200台)以上的网吧由市局治安技防部门验收,200台客户端以下的网吧由各分局治安技防部门验收,合格的颁发验收单。

网吧安全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必须参加安全员培训。根据公安部和人事部《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05年1月1日前培训的人员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颁发《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类)。

据工作人员介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年审的网吧需提交《延期2008年度审核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并加盖网吧公章。

审核流程

1 各网吧业主必须于2008年1月10日前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提交网吧四图,并在网吧准备数码相片、审核和变更所需的表格、材料。

2 审核合格的网吧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将此证张贴或悬挂在网吧吧台醒目位置,以备公安机关检查核对。

3 网监处民警按交图先后顺序到网吧进行信息网络安全现场审核和材料审核,对不合格的场地提出整改意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填写补正通知书。

4 持年度审核表到辖区派出所审核盖章、分局或市局治安技防部门视频监控验收、到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审核。

5 持修改好的四图、数码相片、审核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最终年度审核手续。

手机上网突破GFW的两种方法

作者:Jason Ng 来源: 可能吧

可能吧曾介绍过多种突破$网络$封$锁的方法,那些都是基于电脑的方法,如果使用手机上网,能否利用相似的方法来突破封锁呢?答案是有的,如果你使用的是智能机,你将拥有更多的选择。

记住,我们突破GFW是为了浏览被机械封锁的信息,因为很多本来无害的信息都被“一刀切”的方式封锁了。不要浏览非正常不和谐信息。

1、Google Wireless Transcoder(GWT)

使用手机默认的浏览器打开以下地址,http://www.google.com/gwt/n 页面会出现一个表单,在里面输入你要访问的地址即可,不管是手机wap网还是www网。这是一个访问维基百科的截图。

可能吧 www.kenengba.com

GWT的原理是将Google当作代理服务器,缺点是访问不被加密,如果连续多次进行访问连接可能会被重置(Google的连接被重置实在太正常了)。

2、Opera Mini(OM)

这是本篇文章的主角。OM有很多版本,你可以用电脑访问这个页面,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手机的版本,强烈推荐使用,用它替代手机默认的浏览器吧!

手机默认的浏览器只能浏览WAP网页,而OM可以让你浏览WAP和WWW网页,而且功能比默认的浏览器要强很多。

之所以OM能访问WWW网页是因为它使用了类似GWT的原理,不同的是,它是加密代理的,而且速度非常可观。下面2个截图分别是用OM浏览可能吧和维基上关于8*8事件的条目。

可能吧 www.kenengba.com

(放心,有中文版的)

由于OM的代理浏览是加密的,不管访问被封网站多少次连接都不会被重置,我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都会用OM来浏览维基,维基上的信息真是看不完的。

你可以点击这里在电脑上体验一下Opera Mini。

注:因为我的手机没有安装截图软件,以上截图在电脑上利用模拟程序完成。

火凤凰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清心论坛

序:本问答很多是基于用户的一手反馈。我们会尽力持续充实内容。 
――――――――――――――――――――――――――――――――――――

问: 请介绍火凤凰的概况

答: 请参阅下文,

http://www.epochtimes.com/gb/6/7/2/n1371032.htm

问:如何安装,使用火凤凰?

答: 网友们也已经作了很好地解释:

http://qxbbs.org/viewtopic.php?t=123412

使用总结:打开火凤凰,出现的窗口中出现“安全网络(火凤凰)正在为你检查环境”,如初始化正常,点击“启动安全网络”,约半分钟后,出现“安全网络已经 启 动,你可以放心使用”提示,并自动打开火凤凰网站的主页面(程序通过防火墙时选择“允许”)。点击其中的链接或输入网址即可到想去的网站。由于软件设计原 理的原因打开网页的速度较慢,特别在同时打开几个页面时,等几分钟后,才同时打开几个页面。
另外特别要注意:

1. 火凤凰安装时系统会有硬件安装提示,这时选“仍然继续”即可。安装完毕会在系统中产生一块虚拟网卡(打开“我的电脑—--控制面板--- 网络连接”会看到“本地连接 2”,网卡名为“TAP-win32 Adapter V8”)。
2. 目前火凤凰需要以管理员权限运行
3. 防火墙放行TCP 1863, UDP 53 端口


问: 出错-2 ?

答:如果你能上网,而火凤凰报-2 错误,那是因为你的本机或者局域网的防火墙
阻挡了火凤凰的连接。见上一问答。

问: 用火凤凰后还要设置代理吗?

答: 不用. 火凤凰自己就是超级加密代理, 保护你所有的上网信息.

问: 火凤凰可以和世界通,动态网, 无界, 花园网同时使用吗?

答:可以,但性能和速度可能会受影响。同时用的时候,实际上所有的网络信息
最后还是通过火凤凰出去的,从世界通,动态网, 无界, 花园那边看到的用户是从
火凤凰网络过来的。据我们的研究,世界通,动态网, 无界, 花园也都是可以信赖的
产品,各有千秋。十八般兵刃, 多会几样不是坏处.


问: 使用火凤凰后要用清道夫清理上网痕迹吗?

答: 建议使用,因为火凤凰目前没有清理你的机器上的上网纪录.


问: 在FirePhoenix安全网络下,启动各种下载工具(IDM,ReGet, Massdownloader, Flashget, Nettransport)都无需设置代理吗?

答: 是的

问: 启动FirePhoenix安全网络后,启动下载工具、IE,经观察发现所有的联网都走 10.xxx.x.xx 头,唯有一个firep.exe程序走192.xxx.x.x , 有什么问题吗?

答: 没有。正常运行的表现。

问: 怎样在FirePhoenix启动安全网络下用Outlook或者Thunderbird发Email 呢? 我尝试过,Outlook根本就收/发都不成功;Thunderbird却可以收信,但发不出去。要专门设置代理吗?

答: 目前火凤凰网络不允许用SMTP发邮件,因为不好控制垃圾邮件。将来或许设法解决。收邮件是没有问题的。发邮件可以用WEBMAIL.

问:如果2.0版的掉线了,也处在安全状态下,是吗?

答:是的。2.0版如果掉线,用户就上不了网了。只有退出火凤凰才
会恢复原来不加密的的网络连接。理论上讲,2.0的U模式是不会
轻易掉线的。


问:"初始化很快,但启动安全网络出现问题".

答:可能是电脑系统服务的DHCP Client服务没有打开。

安装光速的windows xp sp2 系统万能克隆光盘(2007.7.23),并进行一键优化后,发现 DHCP Client服务是关上的(也可能是其它原因)。在计算机管理中,直接启动DHCP Client服务,提示其依附的服务未打开,不能启动。在注册表里HKEY_LOCAL_MACHINE\SYSTEM\ 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Dhcp将DependOnGroup项的NetBT内容删除后,从新启动电脑,这时DHCP Client服务启动。——请高手核实是否可行。

再运行火凤凰,就可以启动安全网络。
(作者: zhny)

问:火凤凰有U,T,E 三个模式,这三个模式是什么意思呢?

目前 U-模式应该是最快最稳定, 但 IP 变化范围很小. T-模式与 U-模式类似, 可以作为 U-模式的备用,稳定性可能会稍微差点. E-模式有最大的 IP 变化范围, 一般每次连上都是不同的 IP, 适用于论坛发帖等等, 但因为服务器散布世界各地, 稳定性和速度差别很大.

问:火凤凰能和软件某某某一起用吗?

火凤凰就像从你的计算机拉了一条专用的网线到了火凤凰
在海外的服务器。所以火凤凰不管你用什么软件,都自动
保护从你的机器到火凤凰服务器的数据传输。但是如果你跟
在国内的人通话,而对方没有用火凤凰,或者所用的
即时通的服务器在国内 (如QQ), 那还是不能做到
从头到尾的全程数据保密的.

用图形解释一下火凤凰工作的原理

来源: 清心论坛

从下面这个图可以看到火凤凰和其他软件的区别:



也因为此,我们说火凤凰是安全网络。(当然,安全是相对的)

火凤凰安全网络小贴士(Tips)

来源: 清心论坛

1. 必须开启 Windows 的 DHCP Client 服务。
2. 除了必须打开 1863 端口外,某些防火墙可能需手工打开与 DHCP 相关的端口 67 和68。
3. 安全网络启动时,FirePhoenix.exe 要建立临时文件,防火墙应允许。
4. 安全网络正常建立后,在命令提示符窗口键入命令 ipconfig/all,应有类似如下示例的一个连接配置:

Ethernet adapter 本地连接 *:

Connection-specific DNS Suffix . :
Description . . . . . . . . . . . : TAP-Win32 Adapter V8
Physical Address. . . . . . . . . : 00-FF-F0-8B-B9-B3
DHCP Enabled. . . . . . . . . . . : Yes
Autoconfiguration Enabled . . . . : Yes
IP Address. . . . . . . . . . . . : 172.18.0.102(私网段 172.16-31.* 的IP)
Subnet Mask . . . . . . . . . . . : 255.255.255.252
Default Gateway . . . . . . . . . : 172.18.0.101
DHCP Server . . . . . . . . . . . : 172.18.0.101
DNS Servers . . . . . . . . . . . : 172.18.0.1
Lease Obtained. . . . . . . . . . : 2006年9月1日 22:14:05
Lease Expires . . . . . . . . . . : 2007年9月1日 22:14:05

5. 安全网络正常建立后,在命令提示符窗口键入命令 route print,应有类似如下的安全网络的路由
(示例为ADSL上网,主机得到的公网IP是 202.96.xxx.xxx,ADSL服务器IP是 202.96.xxx.x):

===================================================================
Active Routes:
Network Dest. Netmask Gateway Interface Metric
0.0.0.0 0.0.0.0 172.18.0.101 172.18.0.102 1
127.0.0.0 255.0.0.0 127.0.0.1 127.0.0.1 1
172.18.0.1 255.255.255.255 172.18.0.101 172.18.0.102 1
172.18.0.100 255.255.255.252 172.18.0.102 172.18.0.102 1
172.18.0.102 255.255.255.255 127.0.0.1 127.0.0.1 1
172.18.255.255 255.255.255.255 172.18.0.102 172.18.0.102 1
- - -
202.96.xxx.x 255.255.255.255 202.96.xxx.xxx 202.96.xxx.xxx 1
202.96.xxx.xxx 255.255.255.255 127.0.0.1 127.0.0.1 50
202.96.xxx.255 255.255.255.255 202.96.xxx.xxx 202.96.xxx.xxx 50

203.*(VPNServerIP) 255.255..255 202.96.xxx.xxx 202.96.xxx.xxx 1
- - -
Default Gateway: 172.18.0.101
===================================================================
Persistent Routes:
None

6. 安全网络正常建立后,在命令提示符窗口键入命令 netstat -a;看到只有唯一的一条与VPN服务器
1863端口的TCP连接已建立(ESHTABLISHED):

Active Connections

Proto Local Address Foreign Address State

- - -
TCP xyz-dell:1055 203-70.*.net:1863 ESTABLISHED
- - -

火凤凰使用说明

来源: 世界之门

运行火凤凰极其简单:

1. 启动火凤凰
点击启动, 火凤凰启动后开始网络检测和初始化。 如果没有错误,火凤凰会提示"网络检测通过,你可以开始进入安全网络". 用户有两种连接模式的选择:U-模式和T-模式.建议用U-模式,但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使用体验更换. 点击“启动安全网络"继续.

安全网络启动成功后 ...

同时你的浏览器会显示火凤凰-世界之门的入口网页:

至此,你进入了火凤凰安全网络的保护,可以不受限制地, 保密地浏览各种网页, 聊天, 玩网络游戏 .... 你所有的网络信息都通过火凤凰网络的保护.

2. 退出火凤凰
按"退出程序"即可

(感谢火凤凰用户乐容提供的详细中文截图.)

3. 问题,帮助和反馈
3.1正式版在测试中发现个别网络环境下会遇到可以连通安全网络,但是DNS不能顺利解析的故障,导致不能顺利打开网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手工设定虚拟网卡的DNS: 目前可用的DNS有:
208.67.222.222 208.67.220.220 4.2.2.1 4.2.2.2

winXP用户添加DNS步骤
1. 点击< 开始 >,找到< 设置 >,找到< 控制面板 >打开,里面有一项< 网络和网络链接 >点击打开,找到<>右键点击打开
2. 在弹出窗口中找到<>一项
3. 双击左键打开<>
4. 选择< 使用DNS服务器 >,在< 首选DNS >选项中添加任意2个DNS服务器地址
5. 完成后点击< 确定 >按钮
##############################

或者运行这个批处理:

netsh interface ip delete dns "本地连接2" addr=all
netsh interface ip add dns "本地连接2" addr=208.67.222.222
netsh interface ip add dns "本地连接2" addr=4.2.2.1
ipconfig /flushdns


注:这里"本地连接2"是虚拟网卡(TAP-Win32 Adapter V8)对应的网络连接名,根据环境不同有可能是 本地连接3 或者其他。

==============================

我们会在新的版本中修复这个问题

火凤凰简介和特点

来源:自由之门

火凤凰简介

火凤凰是一款全功能加密匿名上网软件。它能有效地保护互联网用户的隐私,隐藏用户的身份,让用户不受限制地畅游互联网。火凤凰可以保护用户不受公司,地区,服务商和国家对网络活动的监测,跟踪和阻截。

火凤凰由世界之门于2006年七月初推出,其强大的功能和简单易用的特点,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批用户, 成为反网络封锁的后起之秀, 并得到多家媒体报道和网络安全专家的推荐. 目前世界之门对中文简体个人用户提供火凤凰免费下载和服务。对其他语种和商业用户的收费服务不久会推出。 最新版本为 3.1版。

火凤凰特点

火凤凰是一个动态的全能,自动,保密代理系统。它有以下特点:

全能: 火凤凰保护所有网络应用程序和协议,包括上网浏览, 收发email,网络游戏,流媒体,即时通讯(MSN,Yahoo Messenger等)。用户上网,查邮件,与好友聊天等等,都不必担心内容被偷听,监视.

自动: 火凤凰的保护功能不用复杂的配置,只要启动火凤凰就可自动实现. 用户不需要设置代理, 或改变其它软件的设置.用户自己开发的网络软件,也被自动保护.

保密: 火凤凰加密用户的所有网络信息流,其他人看不到用户的网络活动及内容. 用户浏览的网站, 即时聊天的内容, 你的游戏服务器的地址等等,第三者是看不到的.

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转自:湖南教育网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警机制措施

预警信息

各级教育网络中心[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湖南主节点,省教育网络中心,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网络中心 (局域网),各市州县级网络中心(局域网),各学校网络中心(校园网),各级各类教育网站]通过实时监测,及时与省内外网络信息安全机构,特别是 CERNET紧急响应组(CCERT)交流,收集安全信息等手段获得安全预警信息,周期性或即时性地向各教育单位网络中心发布主要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及有害信息传播等预警信息。

10.1.2 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与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

各级教育网络中心面临着共同的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一般包括: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 (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各网络或信息中心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

CERNET湖南主节点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由湖南主节点负责,省教育网络中心及教育门户网站由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及各市州县市区、学校教育网络中心 (校园网、局域网、教育网站)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由各单位负责。各级教育网络中心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实施

A、物理环境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

●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

B、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

●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

●禁止未授权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

●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

●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C、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关闭所有不必要的服务、帐号;

●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

D、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发表在BBS 、聊天室、留言板、论坛等交互性栏目上的信息,必须执行先审后发的制度;

●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并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

●对于单位或部门的网页服务器,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还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除采取安全技术手段外,还应建立 7×24的全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不具备建立网络及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单位,应将信息系统托管到有条件的教育网络中心。

E、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

●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采用信息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技术手段,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

(4)报告

在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发生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

出现单位内所管辖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单位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单位管辖范围时,向上级管理部门紧急报警。必要时逐级上报。

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当及时消除、保留证据,并按应急组织体系向上一级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决策; CERNET湖南主节点报省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CERNET华中地区主节点,其它教育网络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同时根据需要依法向其它部门报告。

应急响应

网络安全事件分级

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按照可预计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以下级别:

(1)Ⅰ级事件

CERNET湖南省主节点及省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 小时;省教育网络中心及教育门户网站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12小时;教育单位管辖内的教育网络物理环境、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发生严重损失,5个工作日内无法完全恢复;大范围、长时间公开发布(获取)对教育单位内部或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信息;发布 (获取)触犯国家法律的信息构成犯罪的。

(2)Ⅱ级事件

CERNET湖南省主节点及省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 小时,小于8小时;省教育网络中心及教育门户网站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4小时,小于12小时;教育单位管辖内的教育网络物理环境、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发生重大损失,2个工作日内无法完全恢复;公开发布( 获取)对教育单位内部或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发布(获取)触犯国家法律的信息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3)Ⅲ级事件

CERNET湖南省主节点及省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 分钟,小于2小时;省教育网络中心及教育门户网站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1小时,小于4小时;教育单位管辖内的教育网络物理环境、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发生较大故障,1个工作日内无法完全恢复;公开发布( 获取)不良信息但未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发布(获取)可能触犯国家法律的信息得到及时处理的。

(4)Ⅳ级事件

CERNET湖南省主节点及省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30 分钟;省教育网络中心及教育门户网站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小于l小时;教育单位管辖内的教育网络物理环境、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发生故障,1个工作日内可以完全恢复;发布(获取)不良信息得到及时处理的。

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全省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省教育网络和信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处置。影响CERNET湖南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省主节点统一指挥处置。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教育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遇重大事件时应立即向相应网络中心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教育网络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等攻击行为作如下处置:

1)通知应急负责人和网络中心负责人,并由其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上交上级主管部门。

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在无法迅速恢复系统,而且影响较大时,应实施紧急中断连网,并紧急上报。

应急保障

组织保障

(1)省教育厅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处理CERNET 和省内各级教育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2)CERNET湖南主节点下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响应组 (HNCERT),在CERNET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统一协调CERNET湖南主节点和各入网高校校园网网络中心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3)CERNET湖南主节点负责本地的安全运行保障,建立本地区的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与当地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通信管理局等国家安全管理相关部门的衔接,明确与当地电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等运行安全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和应急协调机制。

(4)CERNET接入单位(主要为高校 )负责本单位局域网(主要为校园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各CERNET接入单位应成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并将工作组名单与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和CERNET湖南主节点备案。

(5)其它教育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行政隶属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通信保障

省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省各级教育单位之间的应急处置联系信息。

CERNE湖南主节点负责建立各入网单位网络中心的通信联络信息,以及与 CERNET国家网络中心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

上述联络信息需及时更新,确保应急联络渠道24小时畅通。

环境保障

各级教育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本单位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省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周期性检查省内各级教育网络中心对运行安全环境要求的落实情况。

技术保障

各级教育网络中心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接入单位或下级单位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各单位应重视人员队伍的建设,安排专职网络信息安全员,参加省教育厅培训取得"湖南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流程保障

各单位应建立起所管辖范围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处理流程,负责应急处置各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安全事件处置根据事件出现的位置和范围按分级原则进行。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应急处置无法进行,或者事态范围扩大,超出本管理区域时,按照事件升级的原则向更高层次紧急通报处理,避免延误(见附图一)。

善后和恢复

各类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除在处置过程中进行阶段性分析外,处置工作结束后应重新评估事件级别,对三级以上的突发事件应做出应急处置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部门及单位领导。在征得上级部门及单位领导同意后,可根据需要向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通报事件情况。

各级教育单位应对每次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加以改进和完善,并实施针对性演练,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07年1.62亿网民掀“互联网政治”:网络民意促民主政治

作者:王珏 来源:香港文汇报 转自:多维新闻网

香港文汇报王珏/ 2007年,堪称史上最热的“网络民意”年。从两会期间百万网民问总理,到重庆最牛钉子户、山西黑砖窑惨案、太湖蓝藻爆发、厦门PX项目缓建、华南虎照片风波等一系列事件,公众通过互联网这个舆论平台激扬文字,指点江山,以特有的方式参政议政,其巨大影响已穿越社会层面,渗透到政治层面,并进一步影响著领导者的思维理念,乃至整个政治生态环境。1.62亿中国网民掀起的“互联网政治”,正为中国政治文明迈向新台阶提供愈益广阔的平台。 

早在2003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收容致死案通过网络迅速扩散式传播至全国,网民们义愤填膺的呐喊直接冲击了当时的收容遣送制度,拉开了公众通过网络发表政见的序幕。

这之后,“刘涌案”、“宝马撞人案”、“SARS”等一系列事件的出现,到今年密集发生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山西黑砖窑惨案、太湖蓝藻爆发、厦门PX项目缓建、华南虎照片风波、郑筱萸被判死刑等一系列同制度、法律、政治息息相关的事件,进一步唤起了网民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网络成为当今民意表达最汹涌的场所,网上舆论也因此形成。

“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为民意的表达提供了强大平台,而号称全球最大华人社区——天涯社区上,每天围绕各种议题、各色事件的热烈讨论更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特别是今年五月财政部突然上调印花税一事中,网友发帖达数百万条,一度造成网站瘫痪。

网友提问总理逐条看

网络的“舆论场”作用,日益受到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及肯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昨天我浏览了一下新华网,网民们知道我今天开记者招待会,竟然给我提出了几百个问题。他们对国是的关心,深深感动了我。他们的许多建议和意见是值得我和我们政府认真考虑的。”这段朴实的话语,显示由普通网民唱主角的参政议政之风已先行在中国互联网上预热。

另外,2007年春节前夕,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在网络论坛用实名注册,发帖向网友拜年。此举感动了众多网友,亲切地称呼他为“亲民书记”;不久,时任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和市长王鸿举在互联网上发出公开信,希望集结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网友的力量,为重庆这个刚刚诞生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献计献策,并公布了两人的邮箱。不久,各界的回馈信息纷至沓来,甚至带动了一些原本不问政治的技术人员积极投身此话题的讨论。

高官开博日日有更新

此外,多名高级官员直接在网上开设博客,如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张新实、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山西省吕梁市副市长成锡锋等政府官员的博客都是其中的佼佼者,每日更新,点击率也很高,网友留言积极、互动良好。外界普遍认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政府—民间”新互动模式已经成为中国政治文明的元素。

太鸡巴河蟹了

来源:黄主任

我的邮箱里躺着今年的七封主机托管商关闭我名下站点的通知,大部分是很匪夷的。

这个blog的服务器在西南,我知道是某个单位干的,每一次的关键字很搞笑,我算是站在第一线不断体会这个弱智的游戏,坚持不挪blog。全国像我这样的人多了。

我已经够克制了,但是几乎无法开口了。难道真要我整日扯那些技术问题?

看来应该是被弱智盯上了,这些弱智也不容易,也算是被迫当狗,也是讨口饭吃。拜托了,积点德,不要帮着防民之口,你信不信总有倒霉到你头上的时候。

闹吧闹吧,玩得大越好。多来几次把,我打算写一本书,当然不是现在写。

我不知道“鸡巴”是不是违禁词,这个帖子正好实验一下。

对了,我还有一个blog,服务器在国外,你们去封封看?辛苦您这个小地方的傻逼的伟大的部门了。据说你们那里黑社会特别多,我好怕怕。

专访“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姜焕文

作者:孟盛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转自:新浪网

“我的职业是举报”

  □文 本刊记者 孟 盛

  “一封求助信,恰似一点欲熄的火星,迎着寒风跳跃光的魂,在期望哪怕一线暖流,让她还有燃起的空气;一封求助信,恰似一只远行的飞鸿,迎着饥渴抖动风的力,在期望哪怕一粒谷子让她还有续程的火热……”

  姜焕文在博客上写下了这首题为《渴望》的诗,他说,那是一时灵感之作。

  姜焕文是谁?一个年过五旬、声音沙哑的中年东北男人;一个以举报为职业、长达20年里举报近4000件案子的怪人;一个创办了两个民间反腐举报网站、开设博客最高记录达70个的“中国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

  11月10日晚,记者通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行踪缥缈”的姜焕文,他说正在山东烟台“办事”,只能清晨在宾馆里的那段时间接受电话采访。第二天清晨6点,记者拨通了他给的号码,电话里传来姜焕文沙哑的东北口音……

  “职业生涯”偶然又必然

  姜焕文认为,“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是外界给他的“虚名”,而走上这条路,是他自己给自己定的职业。

  1986年,姜焕文给沈阳某报写了一封信,反映该市一条城市铁路专用线信号灯失修造成多次撞伤行人的事故。没想到,这封信很快被刊登了,信号灯也被修复了。那一刻,姜焕文充满了成就感,并激起了内心深处“好打抱不平”的冲动。从此,他开始关注身边的“闲事”,从反映城市里的垃圾堆到参与主管部门的有奖举报、开办“民事调查事务所”、再到创办民间网络反腐举报网站……姜焕文的举报“职业生涯”,偶然里有必然。

  《廉政瞭望》记者:是什么事件促使你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举报?(以下简称“《廉》”、“姜”)

  姜焕文:那是在1999年,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则保健品广告,把疗效吹得神乎其神,一看就是虚假广告。我一想,不能让这假玩意儿害人啊!越想越着急,就去沈阳市工商局反映这件事,不久,他们进行了查处。两个多月后,我都快忘了这事,有一天,市工商突然通知我去领取举报奖金2000元。我没想到还能有奖金,很兴奋。那以后,我就开始关注一些有奖举报,这些年来,得到的奖金有20多万元。

  《廉》:为何会想到网络反腐、网络举报?

  姜:我们到一些职能部门举报,经常是“石沉大海”,处处碰壁。当时我就想,如果把这些举报材料发到网上,一定程度上能给地方有关部门带来压力,引起他们的重视。2004年7月20日,我创办了“中国举报网”,现在改名为“中国民间举报网”。我创办网站既是无奈之举也是我的一个夙愿,我的网站上有许多涉及国家举报政策、举报电话及法律法规等内容,也能给那些举报无门投诉无果又不懂法的举报者一些社会公益性支持。

  《廉》:找到你咋那么难?

  姜:找我的人太多了,每天信箱里几十封信要处理。我有3部手机,其中有1个号码是公开的,其余是半公开的。平时我衣服口袋里各装一部手机,第三个装在裤腿里,预备紧急时使用,若遭暗算了,偷偷摁一下预先设置的号码,朋友就知道我有危险了。

  《廉》:从事如此危险的“职业”,有没有一些防范措施?

  姜:出门必要时乔装打扮,戴假头套、假胡子,我还随身带一条双截棍;我出去每到个地方,都要先把自己住的地址弄清楚,以免出事打110说不清楚位置;住宾馆睡觉前都得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时还要用桌子把门顶住。若去外地约见委托人,我也要格外小心,打的从不在自己住的宾馆门口下,我先到约定的地点,用望远镜查看有无异常,有时还要临时改换地点,若有任何异常反应,我都会立即终止见面。

  《廉》:这简直就象侦探小说里的情节,你家里人为你担心么?

  姜:其实家里一直反对,我媳妇常埋怨我,光出名有啥用,没一点效益不说,还要招来仇家。两个娃上学、家里开销等哪样不要钱,以后咋办?每次一听她唠叨,我就丢一句“该咋办就咋办”,她没话了。

  19天扳倒“殴打情妇的副市长”

  今年6月初,姜焕文的电子邮箱里出现了一封名为“杜醒悟”的女人的来信。信中说,她是云南个旧市一副市长的情妇,被其殴打,无奈之下,向姜焕文求助。没过几天,“杜醒悟”打电话过来,透露了自己是个旧市副市长童外元情妇的身份,并传来对方和她的一些亲密照片及暧昧短信,事情引起了姜焕文的极大关注。

  7月8日,姜焕文来到个旧与“杜醒悟”见面,并走访当地派出所,核实了“童副市长与女子杜某发生争执、纠纷”的报警材料。3天后,他向云南红河自治州纪委、组织部等递交了举报信,同时寄送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和中央纪委。

  又过了3天,姜焕文将向各级纪委的举报信原文发在了他的网上。一夜之间,“官员殴打情妇”的帖子在网上迅速传播,舆论哗然。8月2日,童外元的职务被罢免。从网上曝光到官员落马仅19天。

  《廉》:你到外地去举报取证,有没有经济利益的驱使?

  姜:我只收取往返路费、食宿和通讯等费用,其他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要任何报酬。扳倒“殴打情妇的副市长”后,有家媒体说:“姜焕文收了5000元钱!”我说真冤,那点钱光机票和食宿都不够,最后打的费、电话费还是我自己倒贴呢!

  《廉》:网站的运营是否接受委托人的经济资助?

  姜:最开始,我通过网站慢慢介入帮助求助者维权,每次都需要亲临调查取证,理顺事实过程等,时间久了经费困难问题突出。有的求助事不算大,帮助打几个电话就行,我几乎天天在做,也没法报销话费;有的则需要到异地取证,往返路费及住宿、长途漫游话费等花了我不少。帮助求助者维权,我自己冒风险挨累不说,还总得倒贴钱,家人对此抱怨不已。久而久之,我也产生了是否应该收取往返路费、住宿费等的想法。起初还不好意思开口,后来遇到通情达理的人说:“你冒着风险来帮助我维权,不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新闻媒体派来的,我负担你的往返路费及住宿等费用合情合理。”

  《廉》:能谈谈你现在的收入来源吗?

  姜:有的是帮助人维权给的些许费用,有的是代理诉讼时当事人给的跑路钱,有的是偶尔得到的星星点点举报奖金,有的是捉笔写点文字或拍张图片,赚百十来元稿费。我有时也扳扳手指头算算自己的开销,每月租房、水电、上网、打电话、打的、购书、购买必须用品、吃饭、临时修理电脑、相机等等费用,绝对不少于2000元。

  《廉》:你的网站与全国各地传统主流媒体有没有合作?

  姜:我与全国许多媒体都有联系,经常给他们提供新闻线索,还当过一些媒体的特约通讯员。我很清楚哪类事件他们能用,哪类只能报内参,哪类走走过场也能解决问题。

  《廉》:真实性是这类民间反腐网站的一个死结,你如何应对?

  姜:这要求网站负责人慎之又慎,因为网络举报影响很大,一不小心将会带来负面反应,并可能造成网站被关闭。在进行网络举报之前,我都会做大量的工作,反复核对真实性。

  网络反腐不具有标本意义

  今天,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在网络改变传播资源分配方式的同时,以往被集中在少数精英手里的舆论话语权第一次被普通大众掌握,于是网络自然而然地成为民间举报者、维权者的信息出口与诉求平台。

  在网上搜索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发现还真不少。作为这一行“老资格”的姜焕文介绍,这类网站比较出名的就十几二十家,开办运作各有招术。民间网络反腐打破了传统媒体受各种环境制约的局限性,揭露了一些贪官,并促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但与此同时,民间网络反腐鱼龙混杂,运营操作缺乏法律依据,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毕竟,网络只是一种缺乏规范的技术,民间网络反腐并不具有普遍的社会标本意义。

  《廉》:是否存在一个“中国民间反腐维权联盟”?

  姜:所谓网络圈子的“中国民间反腐维权联盟”,说的是民间反腐维权网站的一个松散型的带有互动互助互援的网络群体,几乎每个民间反腐维权网站都希望自己是领军人物,而又不敢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就是“盟主”,唯恐被有关部门视其为乱搞社会团体或是私人聚众而惹人注目。所以至目前为止,还是一个带有理想式的空中楼阁。

  《廉》:据你所知,这类网站的开办者的身份有哪些?

  姜:有的是在职记者,有的是职业打假或举报人,有的是自由从业者,有的长年上访的老百姓等。这些网站基本上是个人投资,个人管理运作,个人把握做事的尺度。

  《廉》:有没有假借反腐维权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呢?

  姜:当然不乏这样的人。他们天天期待有企业或是有一定给付能力的求助者,给他发来求助信,或是希望得到具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或是具有一定地位的官员存在各种违法行为的投诉信。如今求助者也是病急乱投医,到处乱发信,有的网站的开办者一接到投诉信,就赶紧联系求助者或是直接找到被投诉者,其目的就是如何以帮助维权或摆平为名,索取钱财。还有两头“通吃”的维权者,这边拿了求助者的“赞助费”,那边又向被其“舆论监督”的对象索取高额“摆平费”。

  《廉》:各个维权网站之间有没有合作或者扯皮?

  姜:网络维权的群体里难免互相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纠葛,互相内讧谩骂也不是没有,有的甚至打起了官司。但那毕竟是少数,更多的还是合作。我们这些民间反腐网站负责人有个QQ群,每天都要在网上“碰头”,这个群很大,有维权者、求助者、记者、土记者等,主要交流最近在干啥,互相通个气。

  《廉》:你认为当前这类网站运作的难点在哪里?

  姜:因其不是有关部门认可的网站,所批评或是舆论监督的对象不是权力机关或是具体领导干部,网站常遭到莫名关闭或是封杀;由于缺乏合适的身份,维权者难以依法核对腐败问题的事实真相,缺乏足够的证据;此外,民间反腐网站的监督文章,其他新闻网站或是综合网站不予以转载,难以很快扩大舆论影响。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被官方认可,得不到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而官方也从不把民间反腐网站发表的舆论监督文章,看作是举报腐败分子的重要线索。

  姜焕文是一个性情中人,有时执拗得象个孩子。他说,干这行就别想钱,他图的就是精神。记者戏言,难道你不想靠这个发达住豪宅?他笑道,我不想豪宅。然后认认真真地盘算,他要有间独立的书房就够了,以后不干这行回家,写东西太晚要影响老婆孩子休息。

  谈到未来,姜焕文说,他不可能永远从事这个“行业”,他年龄大了,跑不动也累不动了。他认为自己的网站只是搭设在举报者与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中转站”,希望有一天举报人不必再层层上访或费力举报,他的网站能够早早关闭。

规范:简单技术的复杂问题

作者:孟盛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转自:新浪网

文 本刊记者 孟 盛

  一方面,网络以其独特的传播优势让普通大众第一次掌握了平等的话语权,一项操作简单的技术手段改变了传统民间反腐的艰难态势,人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诉求,无遮拦的曝光方式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频频扳倒贪官的战果让人们更为直接地体会到个体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既而成为那些求助无门、诉求无方的绝望举报者的救命稻草。

  另一方面,缺乏规范与引导的民间网络反腐在一些怀抱各自利益的复杂人群的参与下又显得乱相丛生,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个别动机不纯的人假借网络反腐之名大施敲诈勒索之术,某些民间维权网站之间为各自利益互相谩骂扯皮不断,各种肆意诽谤污蔑辱骂他人的龌龊语言充斥于虚拟空间……

  简单技术的背后,反映的是一个复杂群体的复杂问题。

  民间网络反腐

  风起云涌

  信息时代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后的第4媒体,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信息容量大、保存时间长、查阅方便等特点,公众能通过网络直接发表个人意见,民间网络反腐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这些技术优势,搭建了更为快捷有效的民意表达渠道。“民间网络举报的流行与互联网传播的特征密切相关。”有专家认为,“网络作为一种开放式的传播媒介,话语权分散化让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机会。”

  另有专家认为,民间网络举报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个媒介的公众舆论,也是一个公民的举报行为,网络的技术支持让普通人也掌握了话语权,开放的互联网具有极强的传播速度,举报信息被放在网上是透明公开的,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同时也让公众能够参与反腐败的斗争,提供线索、补充材料等。

  在某种程度上,民间网络举报的兴起,折射出传统举报渠道的不足。“网上起码有个说话的地方。”不少举报者认为,年复一年的传统举报方式不仅消耗了时间精力,花费了高额的上访成本,还存在效率低下、缺乏查处监督等弊端,举报信大都“泥牛入海”,有的地方官官相卫,利益盘根错节,举报信一递出就落在了被举报人手里,让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等。而网络不仅可以信息多次复制,实施多级传播,并能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压力,让相关部门不得不引起重视。

  民间网络举报受到热捧同时也反映出传统舆论监督开展得并不尽如人意。其实,开展舆论监督是媒体应负之责,作为“正规军”,媒体从业人员无论从其合法性还是所占有的资源、拥有的设备等,都与这些民间“赤手空拳”者有天壤之别。然而,媒体的舆论监督却在弱化,民间网络举报却因“大胆出位”不断曝出猛料,这确实值得人们思考。

  有专家认为,民间网络举报无形中成为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很多腐败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就是源于网络上的实名或匿名举报,网络举报不仅为纠风、反腐工作提供了新鲜经验,也为拓宽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进行了有益探索。

  民间反腐网站的“生意经”

  “金钱不代表正义,但正义需要金钱去寻找。”今年8月,《凤凰周刊》一篇题为《互联网上的冤民生意》的文章,以“中国名记在线”站长徐祥为缩影,揭开了投身这一“行业”的庞大群体的生存之道的神秘面纱,一直被遮遮掩掩的网络维权收费问题被拉到了日光下。

  李新德曾对媒体表示,收费维权已经成为中国网络维权群体中的惯常,因为民间维权网站完全自费运作,四处调查需要钱,维持网站需要钱,若遭到不测更需要钱……总之是一切都需要钱。

  徐祥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经济上确实困难的上访者,可以到乡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若举报对象就是当地政府的,则需4名以上邻居出具书面证明并附其电话以备抽查,这样的酌情考虑提供全程免费服务。然而,他又补充道,这样的情况可能性不大,他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

  的确,如今“行走江湖”哪样不需要钱?没有经济基础什么事也办不成。民间维权网站的经营者大都没有固定职业,他们“理论上”要高举反腐大旗为正义而战为蒙受不白之冤者打抱不平,实际上他们又是连自己一家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的边缘化群体——伸张正义需要为正义埋单,洗刷冤屈需要为真相付费。正义与金钱,这显然是个悖论。

  把“与钱沾边的事”摆在桌面上说也许并不好听,但一些藏在桌下的秘密交易就更加难看了。姜涣文向记者透露,一些访民把钱托给某些民间维权网站“办事”,不料对方得钱后就玩消失;一些民间维权网站负责人专门跑到有访民聚集的“上访村”寻找“有价值”的委托人,花言巧语吹嘘自己认识什么显赫人物,曾利用网络如何打败何级别的人物,如何能助其快速解决上访难题等;有的“两头通吃”,一边拿求助者的“赞助费”,一边又找被举报者要“摆平费”……大多数上当受骗的访民只能“哑巴吃黄连”,因为大家行的都是潜规则。徐祥曾向媒体透露,杭州一名裘姓举报者被一民间维权网站骗走了2.6万元,但裘不肯报案,因为他举报的正是当地政府和警方,不能丢丑,不能让对手看他的笑话。

  民间维权网站的收费与利用网络经营访民的“生意经”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人认为,适当收取点必要的费用合情合理,但这个度不好把握;有人认为,访民们与维权者的信息不对称,势必造成既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又加深贫困程度的局面;但更多人怀疑的是,收了钱就能解决这些“高压线”、“老大难”问题?维权者用什么来保证“包解决”?

  要沟通理解,更要规范引导

  人们在置疑网站收费的同时又提出了新的问题,比如民间网络举报的法律依据。民间普通网站不是新闻机构,没有新闻采访权,其工作人员不能申请领取记者证。并且,民间网站并没有发布新闻信息的资格,网站发布时政新闻需要严格的审批,但对于民间维权网站刊登的举报材料又似乎不属于这一范畴,很难界定和管理,给现行的网络新闻管理制度带来了新问题。

  另外,普通公民并没有执法调查权,民间维权网站在法律上更没有任何直接受理举报或处理举报事件的权限,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9类信息,包括“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而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刊登的这些举报材料,若内容失实,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发帖人和网站管理者都要负法律责任。“举报成被告”的事并不新鲜,比如最近江西高安市举报人兰某向纪检机关举报“镇党委书记腐败”,因对调查结果不满,便将材料弄到了网上,结果被兰某起诉。

  有律师认为,这种举报方式并不是真正的受理举报,只能作为一种对群众举报信的整理和转达;证据学专家也指出,根据国家职权原则规定,举报应由国家机关受理,民间举报网站充当了一个民间的办案个体,在法律上并没有支持。

  民间网络举报这种炒作式曝光方式也值得商榷,容易成为个人宣泄情绪的工具,甚至成为歪曲事实、造谣诽谤、企图利用网络炒作诋毁中伤他人的场所,一些不良信息通过这些网站散布出来,假新闻、假消息充斥在网上,不负责任的言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一些民间维权网站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恶意攻击等,都为民间网络举报蒙上了一层阴影。

  即使所曝光的内容真实可靠,也有可能因为缺乏保密技术“打草惊蛇”,使被举报人提前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等,给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的调查带来干扰和难度。

  “有关职能部门应主动与民间维权网站取得联系,妥善地引导和指导其依法运作,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的良好关系,以便随时随地掌控来自民间的有价值的举报线索,逐渐形成一股民间与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的重要力量。”姜焕文向记者表达了他对官方支持的渴望与心愿。

  也许,如何对民间网络举报进行规范与引导,如何对民间维权网站进行科学适时的管理,如何将民间网络举报与国家反腐倡廉工作进行有效对接,是当前尤其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他因在网上发帖“殴打情妇的副市长”,19天把云南个旧原副市长拉下马而声名大噪;他风尘仆仆、居无定所,长年随身携带双截棍;他粗衣粝食隐迹于是非江湖,又西装笔挺走进央视白岩松的新闻会客厅……

反腐变量:民间反腐网站

作者:孟盛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转自:新浪网

文 本刊记者 孟 盛

  近年来,一些通过自办网站发帖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蔓延并震惊全国的案件层出不穷,这让人们惊叹网络神奇力量、拍手称快的同时,也使一些长期处在迷茫或崩溃边缘的举报者、维权者、上访者们寻找到一条看似通向胜利的“捷径”,无官方背景的民间维权网站迅速在网络上兴起。

  追溯标志性事件

  追溯民间网络举报的历史,要从“下跪副市长”事件说起。

  女商人李玉春原本与原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兼开发区主任李信合开公司,不久她发现李信在利用她和公司洗黑钱后,被人绑架了7天,遭受侮辱、殴打,公司账上的360万元也不翼而飞……从此,她在追杀中浪迹天涯,开始逐级举报李信。在经过一系列惊心动魄地斗争后,李信给她下跪磕头,求她不要告发,并给她100万元“封口费”。在这些过程中,李玉春拍下了李信下跪的照片,并找到民间维权人士李新德,把整整30页的证明材料,包括李信下跪的照片交到了李新德手里。

  2004年6月9日晚,李新德把一篇题为《下跪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的文章贴在了他自己开办的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的首页,李信下跪的图片异常醒目。第二天,那张著名的“下跪副市长图”被全国各大网站转载。与此同时,李信以组织的名义给全国各地发函,称该文图"纯属虚构,所附照片是拼接而成"。并言词凿凿地声明:"李新德已涉嫌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将以诽谤罪对他进行处理。"果然,李新德的网站被屏蔽了,他也如李玉春一样开始了亡命天涯的生活……

  由于事件通过网络已在全国引起轰动,也引起了有关部门与上级领导的重视,网站再次开通了。在46天后,新华社山东分社发布了一条消息:李信被依法逮捕——此案成为民间网络举报进入公众视线的标志性事件,至今被许多民间维权人士津津乐道。

  不久,各类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互联网上,一些资深民间维权人士纷纷选择开办自己的网站以方便运作,一些投诉无门的举报者也依葫芦画瓢投身网络期望改变自己的现状。网络的介入无疑改变了民间反腐的进程,从此,我们在一些贪腐案件中看到了网络举报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高频率扳倒贪官

  今年6月,一则“黑社会开装甲车”的帖子在一家名为“中国百姓法制网”出现,独家批露了唐山杨树宽涉黑团伙开装甲车敲诈案。事件一经曝光,立即在互联网上炸开了花,消息不仅被各民间维权网站先后转载,也受到了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传统纸媒体也作出迅速反应,进行跟踪报道。事件震惊全国上下,并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河北方面要一查到底。

  不久,该团伙以非法拥有各类枪支及重武器装备为作案工具,先后敲诈他人财产达8亿多元的犯罪事实也渐渐浮出水面,随后,警方一举捣毁了这个在网上被称为“史上最牛的黑团伙”的非法组织。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就此案表示,应肯定媒体报道的积极作用。“中国百姓法制网”负责人北斗认为,公安部的表态可以看出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存在的价值。而在此之前,据报道,北斗一直处于恐慌中,不断被恐吓、威胁、质疑,其网站也被封杀……

  无独有偶,就在当月,另一个有关民间网络举报的事件引起了舆论哗然。上任仅半月的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长贾在云,因被曝出之前任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41万元被“两规”。贾的突然落马,正是由于民间网络举报。

  贾在云涉嫌的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在一个名为“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的网页上被曝光后,立即引起了全国媒体及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短时间内,该举报信息的浏览量超过10万人,回帖达到300余条。举报者自称是一名普通公务员,曾于今年1月寄出两封检举贾在云腐败行为的举报信,在没有得到回音的情况下,于3月18日开通了此网站进行网络举报,立即得到了许多网民的支持,还有几位该区知情网友主动提供线索。尽管如此,由于“涉及敏感问题”,网站曾被多次关闭,但最终还是坚持下来了。

  一个月后,就在人们还在探讨此举报方式是意外命中还是必然成功时,“副市长殴打情妇”的帖子又把网络举报推到了舆论中心。

  7月14日,“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将云南省个旧市副市长童外元包养并殴打情妇的举报信原文发在了他的博客上,仅半个月时间童的副市长职务就被罢免了。

  其实,近年来利用网络反腐引起全国轰动的事件并不鲜见。比如2005年揭露原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韩桂芝问题的黑龙江宝马案及东海龙宫袭警案在网上曾引起激烈讨论,继而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比如2006年在网上被曝光的原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汉芯之父”陈进造假黑幕,引起了国务院成立专门调查组彻查,最终陈进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民间网络维权的官方范本

  2007年7月的《半月谈》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孙安民:“打倒违法开发商”的擎旗手》,介绍了一名只读过初中的西安国企退休职工孙安民,在遭到房产商欺骗后自学维权,并利用网络,为那些和自己有相同遭遇,被房地产开发商欺骗而又投诉无门的消费者无偿维权,直到把违法开发商送上法庭的事迹。

  文中介绍,从2004年开始,孙安民开始自学电脑和网络技术,他的办公地点就是卧室的墙角,设备则是一台旧式电脑和打印机。老孙在朋友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网站“老孙打假”,从此,全国各地许多上当受骗的消费者通过网络向他求助,经他指点和帮助,数百名被违法开发商欺骗的消费者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老孙从不收取报酬,只需解决他的基本吃住费用,老孙有句名言:“消费者请我去维权,不是请我去花钱。”

  然而,“一部分官员一直仇视我,认为我‘挑动百姓闹事’、‘影响地方投资环境’、‘揭政府的疮疤’。”老孙认为,违法开发商的后台就是腐败官员们。

  2006年3月,身患心脏病的老孙走上了领奖台,他荣获了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联合颁发的“2005年度中国商品房市场诚信建设典型人物”特别奖。手握奖杯,老孙感言:“我也是在帮助政府构建和谐社会!”

  民间网络维权人士首次以正面典型的报道出现在官方权威媒体上,意味着民间网络举报越来越受到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而老孙的民间维权形式与网上运作方式显然是得到官方肯定的范本。

  据报道,如今出名后的老孙已然“鸟枪换大炮”,他的办公设备从一台破电脑扩展到传真机、录音笔、多功能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多种多样的现代器材,这同时意味着老孙的维权领域已不再仅仅是房产,食品、药品、通讯、运输……他维权的触角正伸向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

  作为一个被官方认可的民间网络维权范本,老孙的故事既具有网络时代民间反腐的代表性,又肩负着官方对于如今林林总总、鱼龙混杂、缺乏规范的民间维权网站一种舆论引导,正所谓树一个民间维权“擎旗手”。

  低门槛下的加速发展

  像“老孙打假”这样的民间维权网站到底有多少?据“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姜焕文透露,目前国内的民间维权网站有一百多家。记者就此在网上一搜,果然就出现了几十家,其中较为出名的有20多家,如中国民间举报网、中国名记在线、中国百姓喉舌网、石野焦点网、王海在线、正义反腐败网等等。

  这些民间维权网站的运作方式大同小异,一般全职在岗的就是网站创办者,网站维护由聘请的专业人员兼职。由于这些民间维权人士大都“行走于江湖”,所以他们往往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设备和数码相机,以便在任何地方对网站实施管理和监控。所以,你不一定能通过电话找到他们,但一定能通过电子邮件、QQ、MSN等网络联系方式找到他们,虚拟的网络也让他们感觉更安全。

  随着这几年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开设网站的成本越来越低。有媒体调查,每年花100多元就可以买到域名,用2000元左右就可以拥有一个200兆的空间和完善的系统设置。“门槛的降低加速了民间维权网站的发展壮大。”姜焕文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只要懂点上网操作,任何人都能自建网站。”当上网、办网站成为一项极其简单的技术时,利用网络介入民间维权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举报、曝光也由此成为无任何“准入门槛”且无孔不入的“技术活”。

  随便打开几个较知名的民间维权网站,记者发现,网站负责人会在网页末端留下自己的全套联系方式,比如手机、QQ号码、电子邮箱等。有的网站负责人同时又在全国各知名门户网站开通了博客,有的甚至拥有几十家博客,以应对其网站被突然关闭或封锁的紧急情况。

  被突然关闭是这类网站的常态。姜焕文告诉记者,他创办的网站曾被“莫名其妙”地关闭,博客也被封杀。他认为那是被他所批评或舆论监督的权利机关或具体某个有领导职务的人,采用多种多样不合法、不公开的措施“黑”的。打“活老虎”的首要代价,显然就是网站被“黑”,“有关网监部门直接打电话通知这些网站所在空间的经销服务商,要求立即断开其空间,予以关闭,且从不通知开办者。”姜焕文显得愤愤不平,“至少得告知当事人啊!暗中关闭属于擅自停止有偿空间服务,至少空间服务商违反了合同约定。”

  就是在其生存环境相对艰难的情况下,民间维权网站迅猛发展,并且初具规模,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与此同时,一些通过民间反腐网站扳倒贪官的案子接踵而至,爆炸新闻一曝再曝。-

中国反腐进入网络时代

作者:周丽萍 来源:廉政瞭望杂志 转自:新浪网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

  网络的惊涛拍岸,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是视之为洪水猛兽,还是神兵利器?这是一个思维问题,也是一个考验智慧和能力的问题。

  网络:反腐新宠

  □文 本刊记者 周丽萍

  网络以其公开透明快捷的特性,成为反腐败的天然盟友。

  近年来,我国反腐机构抓住网络带来的机遇,顺势而为、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实现了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一个令人欣喜的局面出现:我们正在大踏步进入反腐败信息化时代。

  网上举报突飞猛进

  官方网络举报最早出现在2003年。那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而200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www.jubao.gov.cn)。这标志着,网上举报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

  据知情人透露,“其实,2003年的时候,中央纪委已经有人提议开通举报网站,但当时考虑到网络的安全性问题,怕泄密。到了2005年觉得安全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了,才正式推出。”如今,全国已有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

  相对于民间网络举报的争吵与喧闹,官方的网上举报走的是一条沉稳的路子,不事张扬,而事功渐成。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其中署名举报、有效举报比较多。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最高检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副处长白会民说。

  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网上举报,是一条最经济、最便捷、最互动和最保密的举报方式。”2005年初在全国首批开通举报网站的四川省纪委信访室主任黄秀川对记者说,“在网上,匿名的举报者也能和办案机关进行互动交流,这是传统的信访方式无法比拟的。”

  江苏省查办的郑大水案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2005年1月,有人网上举报原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原副处长郑大水在政府采购中收受贿赂。检察院收到举报线索后,在举报线索的回复栏留言,要求举报人提供关键信息。两天之内,检察机关和举报人交流了30余次,基本掌握了郑大水的犯罪事实,一举突破了案件。而直到现在,检察院还不知道举报人是谁。

  在网上自由沟通信息,而又不泄露身份,关键就在于密码举报。“当举报人登录举报网第一次举报时,网站会自动生成一个密码。今后,举报人就使用这个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和交流。”四川省纪委管理网上举报的王璘对记者说。

  随着网络的突飞猛进,网上举报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有的地方还开通了工作QQ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为了鼓励网上举报,一些地方出台了奖励措施。如北京市检察机关规定,对网上实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公民,经查实结案后,最高将可获得10万元的奖励。2004年6月,向北京市网上举报第一案的举报人宋扬(化名)获得了3万元的奖金。宋扬举报了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部副主任程绍志收受代理商陈某贿赂67万元的犯罪事实。

  “网络举报的利用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举报工作处处长何延安告诉记者,江苏某检察院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一共查处了12起经济大案,其中有8件是来自网上举报。

  为什么民间网络反腐能引发大众狂欢,而官方的网上举报的影响却显得有些波澜不兴呢?“因为我们对网上举报强调保密,整个过程只在我们和举报人之间进行,不像一些民间网站那样大肆宣扬炒作。”

  网络廉政文化清风扑面

  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近年来,全国各地反腐机构积极运用网络载体进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抢占网络文化的制高点。大量的反腐倡廉歌曲、廉政公益广告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在五彩缤纷的网络文化中,廉政文化已然成为一朵奇葩,卓尔不群,幽香自远。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任建明认为,网络具有信息传递迅速、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等特点,并且集文字、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教育的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如中央对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以及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处死刑,这些重大案件在网络上迅速地传播开来并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

  目前,全国从中央到地方,从省市到区县,从党政机关到企业院校,纷纷建立了独立域名的廉政网站,有的建立了廉政网页,有的设立了廉政专题,还有的在全国知名的门户网站上开辟廉政文化宣传窗口。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的官方廉政网站已超过200家。

  四川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郭世一对记者说:“网络是知识群体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当前最重要的舆论阵地之一。通过网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不仅让群众知晓我们在做什么,增强他们对反腐败的信心,也能消除误解,澄清错误认识。现在,四川省市县三级都已经开通了廉政网络,有的地方干得风风火火。”

  记者在网上打开“四川平昌廉政网”,这虽然只是一个县级纪委的门户网站,但自今年7月1日正式公开运行以来,浏览量已逾18万人次,平均每天有1200余人次浏览。记者发现,该网站的“举报中心”特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岗”,方便群众通过邮件反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见。

  在网络的信息高速通道上,网络廉政文化的形式也在不断推陈出新。今年5月,山西省新绛县纪委在网上建了中国第一个纪委博客“绛州廉政博客”,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通道”。7月下旬,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纪委、区西门街道党工委等推出国内第一个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网络游戏《清廉战士》。虽然这款游戏面世后引发争议不断,并于3周之后宣布关闭,但它还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反腐的新思路。

  电子政务成反腐克星

  当前,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已经在我国各级政府推广和应用。人们惊奇地发现,它在提供了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和技术功能的同时,其反腐的效果也日益显现。

  北京大学电子政务中心主任杨凤春认为,电子政务开启了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实现了反腐败从管人到管事、从思想到业务、从纪律到流程、从事后查处到实时监控、从内在自我控制到外部技术控制的转变,从而降低了监督和追惩的成本,提高了反腐败的效率和“效度”,创新出了具有技术诱致能力的技术防控腐败的制度环境和文化。

  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权力的运作不透明往往是产生腐败的两大原因。而电子政务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它可以用“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利用网络可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也使政府行为更具公信力。如河北省邯郸市专门建立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网,列出“权力清单”,接受民众的监督。广东省推广“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将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省人大联网,实现人大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11月26日,我国首个政府采购网上监督系统——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监察系统正式启动。该系统集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于一体,全程监督模块涵盖了政府采购从中介机构选定到验收付款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察。

  绝大多数官员腐败案件与行政审批有关。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曾经做过一项统计,深圳建市以来,因腐败而被绳之以法的党员干部,90%以上都涉嫌行政审批——领导干部腐败就是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批”出来的。因此深圳市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信息化改革,运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在这个系统下,软件系统会自动采集每一项行政审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监察机关同步监控行政审批的实施过程。服务窗口上还设有视频监控,能够现场监督公务员的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等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建立1900多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把过去分散式、封闭式、串联式的审批,改为集中式、开放式、并联式的审批。从7月1日起,成都市对多项企业市场准入前置审批项目试运行并联审批制度,申请人不用再分头到各审批部门办理手续,只要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各部门就可以通过网络连接实行在线审批。

  网络就像一个透明鱼缸,权力的运作在其中纤毫毕现。有人说,利用网络反腐败虽不是万能的,但它的透明度无疑使它成为腐败的一大克星。而今,网络反腐已日益成为世界潮流。在第四届全球反腐败论坛上,一些西方国家代表和专家建议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控制和预防犯罪的工具。他们建议各国政府建立一种便于各企业和市民关注和评估政府的服务质量的电子系统,以避免出现腐败问题。

  官方对民间网络反腐的态度

  在网络日益受到反腐机构青睐的同时,由于网络公开和透明的特性,又无意中开辟了一个反腐新战场——民间网络反腐。

  这是个不是巧合的巧合,官方开通网上举报和民间举报网站的建立几乎同时起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的同年10月1日,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

  与官方网络举报不事张扬相异,民间网络反腐带给人一种锣鼓喧天的感觉。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正是先在网络上被炒得沸沸扬扬之后、再被反腐机构锁定、最后落马的。

  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公开举报,是在传统举报方式存在效率低、查处缺乏监督等弊端下的一种无奈之举。有媒体评论,这是公民不甘于被动地参与反腐,不甘于自己举报后被动地等着更高权力去反腐,而是想寻求一种制度平台掌握反腐的主动权,以民意压力促使官方作为。

  可以说,公开是民间网络反腐的唯一利器,但这同时是柄双刃剑,这种方式蕴涵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被证明举报失实,举报者可能会导致诽谤罪的后果。

  因此,民间网络反腐尚缺乏法律的支撑,也未被官方认可。如最高检发言人说:“我们现在提倡网络举报,这会对举报人提供一个很好的保护。我们绝对不提倡在公共网上举报。很多人为了发泄义愤,在公共网络上举报,但效果适得其反。这些信息让被举报人知道后,他会有所准备、会串供,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

  而“中国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则说,正是一些官方举报网站接到举报信后不能及时答复,许多举报石沉大海,才会导致一些人利用极端的方式炒作造势。

  有学者撰文指出,应该为民间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民间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近年来,韩国为了应对腐败日益严重的趋势,成立了颇具特色的民间反腐败组织,与市民、企业、政府和透明国际已经开始形成一个反腐败网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新智能系统扫描鉴定技术 手机艳图无处藏身

作者:郑平 来源:新快报 转自:金羊网

新快报讯 (记者 郑平)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正在从传统互联网延伸到无线互联网。记者日前从广东移动处获悉,该公司近日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开发出全国首套wap图片智能扫描系统,可自动对独立网站的图片进行扫描和鉴定。试用两周以来,已成功屏蔽了40多家包含不良信息的独立wap网站。


“就好像我们提供了一条高速公路,我们要把这条路上的沟沟坎坎清除干净”,广东移动数据业务中心负责人这样介绍开发这套系统的目的。广东移动在打击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中发现,全国8万多独立wap网站中约有1万多家涉嫌提供淫秽色情信息,“特别是不良图片的传播出现增长的态势”。但原有的技术无法对不良图片进行自动识别,打击不良信息遭遇了技术瓶颈。

为彻底根治不良图片的散播,广东移动斥资100万元,联合广东省公安厅,在中科院图片识别技术专家的协助下,历时半年开发出这套图片智能识别系统。这套系统可对wap网站的文字、图片视频进行内容监控,“让广东移动的客户同不良图片网站绝缘”,同时为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查处提供证据。广东移动人士透露,新系统每天可处理100万张图片,准确率在85%以上,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

傲慢与偏见:壹报开屏不足喜,百花齐放才是春

作者:翟明磊 来源:壹报

傲慢与偏见

壹报开屏不足喜,百花齐放才是春

壹报主人翟明磊

前几天在应付自己的事情时,突然发现壹报的屏蔽被解除了。

壹报的屏蔽史是相当奇怪的,当我发布壹报被屏的消息时,读者纷纷反应各地的收看情况,于是搞明白了,壹报在上海,浙江被屏,其它地方正常。有高手打个比方,在中国的信息高速公路上,壹报在浙江,上海段被截。这种屏蔽真是怪事。也许是壹报报道龙泉与民间停刊有关。

壹报12月开屏,当然有一些高兴。感谢被屏时,读者不弃不离。但一想何喜之有,壹报本来就不应该屏蔽,开屏也是理所当然。开屏故然也许与管理者自信心提高有关,更多的是包括壹报主人在内的各位博客们在网志大会上,在公开场合的呼吁有关,没有争取就没有权利。

当然我赞同这种良性互动,管理者做对的事情需要肯定,他们在壹报那儿做了件好事。

壹报开屏时,我更记得还有大量的兄弟博客没有开屏与解禁,他们的内容与壹报一样,没有一个应当屏蔽与关门的。他们同样被随意地关闭连声招呼都不打。一位博客资深人士说得好:“博客是我的网络房地产,我向服务商购买服务,政府有何权利侵占我的网络房地产,进我网家,夺我私产!”

网络本来就是野生之地,就是自由之地,但政府仍改不了“管起来”的思维定式。增加网警增加就业。这种思维背后还是传统的政府官员好为人师的哲学。你老百姓,没有能力发表负责任的话的,所以我们要管起来,替你把关,我们是为你好的。其实多少专制者是打着善意的招牌让老百姓一点点让出权利,这是官员们为人师,为人父,为人则的传统心理。这样把网民们看成子民,以慈爱的表象剥夺权利,我更相信这是无意的,如同许许多多声称救济天下的善人一样。

请再不要用管理传统媒体的方式管理网络,世界权威机构统计,今年一向被称为网络敌人的利比亚网络解禁了,对纸媒与电视采取专制态度的卡扎菲被迫开放网络。全世界对网络监管的没有几个国家了。

一有管制,必有“奇丑”。因为当不相信公民是自己利益最好的追求者与负责人时,管理者就面临一个问题。那么谁是最好的决定者?因为决定还是一个个人来做的。

现在各大门户网站的决定人是谁?国务院新闻办网管处的几个人,他们有些是普通公务员,每人分管一个大门户网络,每天一旦有看不顺眼的内容,就随时电话通知,荒不荒唐?公众在门户网站上可以看到什么内容可能是一个刚毕业分配到这些机构的毛头小伙子决定的。

他凭什么决定?

讲一个真实的笑话,当壹报主人还在报社工作时,一天上司向记者们透露了一条当日宣传部门禁令,把大家笑坏了,这个伟大指示是:“各新闻单位注意了……**地闹鸡瘟不要报道,**地造了假驴皮膏不要报道。广东**地吃牧羊犬,不要报道,因为外国人把这种狗当朋友……”记者们说一天之内宣传部门将鸡,狗,驴都管起来了。一位门户网站的编辑向我透露,现在对门户网站的内容禁令有过之无不及。

更荒唐的是各种查禁没有理由,现在连老子让儿子不说话都要讲个道理。偏偏在公共领域,竟还有不需要理由让别人不说话的事。

大量增加监管人员,增加行政成本,这些人不可能行政不作为,于是监管越来越多,关掉的越来越多。所以解决之道是放弃监管——其实大家都明白放弃监管只是个信心问题。

捅破一层纸说吧,在法律之外,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规,不论其动机,客观上扩大了政府管理权利,增加了政府利益。打个有点“后现代”的比方,一个大房子当中,许多人正在开舞会,他们雇佣了一名叫张三的人当服务员,保安,兼主持人。不料这位张三,原来颇精干,突然之间却长胖了,以每半小时胖一倍的速度自我膨胀,一开始跳舞的人觉得张三越来越碍事了,最后张三把大家挤出房间,最后胖张三长满了整个房间。

假想一下,如果各有志青年都去应聘网警,政府占据了各地最高的楼,公务员人数超过公民,这个国家又有何乐趣可言。

法律是公民之间权利平衡的产物。而部分法规则可能是政府单纯扩大权力的产物。需公民严格审视。

邱吉尔在领导英国人艰难取得二战胜利后,却被百姓选下领导者位置,他一开始有点沮丧,后来又欣然感叹:“对他们的伟大人物忘恩负义,是伟大民族的标志。”英国人在战时给了邱吉尔不少权利,但战后他们恐惧这个强势首相滥用之,所以选下了他。

在和平年代,政府应当关注国防,公安,惩治犯罪,救灾,公共福利,别的领域越少越好。每一公民他会管理好自己。公民不需要伟大人物,也不需要替他们做主的管理者。

我是七三年出生的,是邓小平先生说的“电脑要从娃娃抓起”的娃娃,也是第一批独生子女,现在我们拥有了电脑,却面临如此的不自由,独生子女相对自我,相对更关注个性的成长,想让这批年青人放弃个人权利与自由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喊叫下去!

只要不触犯法律,没有犯罪,政府无权限制我们的自由表达。

博客是街谈巷议,博客是咖啡馆,博客是窃窃私语,博客是我的精神独立空间。统治者不能禁止百姓说话,就不应当查禁博客。

壹报是个人主义网站,壹报主人也是个人主义者,个人主义的“真理”说千条说万条,有一条:“管他什么宏观政策,集体利益,国家光荣,还我私人权利。”

当年,美国肯尼迪总统站在柏林墙前说: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不自由的,那么就没有人是自由的。

对于壹报开屏,我也是这么看的。

另:网上调查:

我大声呼吁,请为下列博客与网站解禁


下面列出我知晓的被禁博客,也请读者增加你所知道的。

蓝色理想:一个技术网站

瘦皮猴网站:技术网站。

文化先锋:朱大可。张闳主办的文化网站。

思想的境界:思想网站。

牛博网:出色的公民评论博客群。

肝胆相照:肝炎病患者俱乐部博客。

民间:不用多说了。

手机媒体自律公约

来源:人民网

为倡导手机媒体规范化发展,强调全行业从业者加强自律,树立手机媒体社会责任意识,推动手机媒体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营造健康、有序的手机媒体环境,人民网发起倡议签订《手机媒体自律公约》。

  1、 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出发,大力推动手机媒体的思想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2、 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使手机媒体成为传播先进思想和先进文化的新阵地。

  3、 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坚决抵制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道德规范相违背的信息内容,营造健康文明的绿色手机信息环境。

  4、 提供的新闻信息内容客观真实、导向正确,提供的其他服务合法、健康、规范。

  5、 树立手机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依法对用户在手机平台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有害信息。

  6、 加强手机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和道德水平

  7、 开展经营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团结协作,实现共同发展。

  8、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国手机媒体战略方向和社会规范,对我国手机媒体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9、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手机媒体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与批评。

  10、自觉遵守本公约的自律要求,在行业内部形成严格规范的自律机制,推动本公约的实施。

网警上岗一周年 网络案发少三成

作者:张国勇 刘人斐 来源: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讯 记者从今天在我市召开的全省互联网依法公开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我市公安机关实行依法公开管理网络安全工作一年来,报警处置中心接收到的病毒入侵、网上被骗等报警情况比上一年减少了35%以上。

目前,青岛市虚拟警察上岗网站已达1800余家,网上设立报警岗亭10000余个。自试点以来网上接警8000余起,受理、答复群众求助、咨询3000起,公开管理得到了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理解和支持,网上有害信息明显减少。

今后我市公安机关将积极开展五落实活动,一是落实网上管理责任,像巡警在社会上巡逻一样,建立网上管理责任区;二是落实公开管理措施,建立网上案件报警网站和报警岗亭,虚拟警察要走上互联网,建立网上值勤巡逻的工作规范;三是落实网上防控工作,组织指导互联网服务单位和联网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计算机病毒、防网络攻击、防有害信息传播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是落实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值勤、依法办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五是落实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各项措施,组织社会力量建立网络安全应急联动体系,形成对社会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能力。(青岛新闻网记者 张国勇 通讯员 刘人斐)

再也不用担心gladder 的代理了

作者:Gneheix 来源:Just s.t.

新的gladder 2.0 中自带有搜索代理功能,备选代理列表有好几千个,不用再担心代理失败了!

刚刚提交给了mozilla,因为后天开始美国就放假了,如果明天没有发布就要等明年了。想要试用的同学请直接下载:

http://gladder.googlegroups.com/web/gladder20071216.zip?gda=EgzfWUQAA…

解压缩后,把gladder.xpi拖到firefox窗口安装。

圣诞节快到了,算是送给大家的圣诞礼物,祝大家圣诞快乐。

最新在线代理网站列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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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urf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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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2.O:准总统们的竞选工具

作者:何京锴 来源:中国经营报 转自:iresearch.com.cn

这次是Web2.0。

  技术在改变大选政治营销手段的同时,也改变了以往美国总统选举依靠的根基。同样的事情在美国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两次——上世纪30年代的收音机之于罗斯福,60年代的电视之于肯尼迪。

  这不是move on,这是move off

  网络社区成为竞选“议题”新势力


  “这不是move on,这是move off!”这句话已经成为了共和党人在美国总统大选中的一句口号。其所针对的是亲近民主党的政治网站。

  1998年由一位原硅谷高管建立了Moveon.org,开始关注克林顿竞选时代热门政治话题。通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草根媒体领袖地位。很多人已经习惯于每天浏览Moveon,甚至形成了稳定的“圈子”。

  面对2008年的总统大选,他们选择的集中议题只有一个:伊拉克战争和伊朗核问题。

  而在众议院的民主党人对从伊拉克撤军问题与共和党人争夺时,Moveon网站会凭借自己的人气发出募款邀请,邀请的帖子旁边就可以点击进入相关的捐款页面。并用通过这种方式募集的资金在本网站和其他网站甚至传统媒体上投放广告,抨击布什与共和党议员,其行动效力,俨然一个超级助选员。

  相对于民主党的网络舆论阵地,共和党则属于散兵游勇了。只是在Huffinfton Post这样的博客群中会有人发表支持的言论。共和党不得不动用他们最有势力的传统媒体广播来迎战moveon,拉什林博、Seanhannity等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名的脱口秀主持人的“脱口”内容之一,就是反击moveon。

  像Moveon这样的博客及博客化的网站已经因为其成本低、范围广的优势逐渐成为候选人宣传与选民表达个人政治意见的重要阵地。经过数年的发展,现时的政治博客已大浪淘沙,产生出一些具代表性的草根政治博客或网站,同时也有一些网站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形成类似BBS式的博客讨论体。

  另一种BBS式的博客则以被誉为“超级博客”的Huffinfton Post为代表,聚集了大量的政治观察家撰写大选观察和个人意见,通过在同一个平台聚集大量专业博客,吸引很多网民前去讨论,有着极高的点击率。创始人是为了商业目的,在该网站上会出现商业广告。

  在美国传统的媒介中,亲民主党的势力居多,如《纽约时报》等著名媒体,明星云集的好莱坞更是民主党候选人们的票仓与金库。在默多克收购FOX新闻,使其成为重要的右翼媒介之前,共和党在媒体界的支持要略逊于民主党。而博客的兴起则为右翼寻找到了一个极佳的出口,持保守观点的草根博客大量兴起,不知不觉中起到了为共和党选情加温的作用。在2004年国会选举中,共和党之所以能一举夺走6个参议院议席,右翼博客功不可没。特别是在南达科他州,一群年轻人开创的政治博客不断批评该州参议员达施勒,最终令身为参议院民主党领袖的达施勒黯然落选。

  现任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霍华德·迪恩可以说是第一个发现博客政治威力的民主党人,在参加2004年总统初选时,他就通过自己的博客筹集到了700多万美元竞选资金。而迪恩的追随者通过网络博客散布他的言论,更使这位反战人士的声望不断高企,参加竞选的其他候选人不得不开始注意这些言论。

  而在2004年克里和布什总统被正式提名为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两党大会上,博客更成为与广播、电视相提并论的媒体。民主党决定在大会期间将新闻发布的一部分通过博客网络发布。民主党更决定让前副总统戈尔负责管理官方博客。而布什竞选班子也批准运用博客对官方新闻进行发布,而共和党的忠实拥趸们则将每条民主党的负面新闻掰开了分析与嘲讽。

  希拉里为了应对网站对她的攻击,也开始重视网站和博客的经营。与其他候选人在集会场所宣布参选不同,希拉里则是在她的网站上发布,而在其网站上,选民可以开博客发表对她的看法,希拉里的团队会选择好的博客放在首页进行推广。

  今年9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正式裁定政治博客属于媒体,按照这一裁定,博客已经被列入媒体的范畴。并将拥有媒体活动豁免权,不受到竞选募款法案的限制。这无疑为博客的发展解开了束缚,交互式的博客宣传将更加深入美国人生活的每个角落。

  YouTube 上不足一分钟短片

  带来一天400万美元的筹款


  72岁的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罗恩·保罗显得很出位,在新媒体一向势微的共和党内,他却是一位利用播客(视频分享)的高手。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不如朱利安尼、麦凯恩受关注,但在网络上他是绝对的明星。

  用Google进行检索,罗恩·保罗的名字是被搜索次数最多的候选人,而在最大的播客网站YouTube上,他是拥有最多相关短片的候选人。正是YouTube的力量,让本来默默无闻的保罗成为了大选中的明星。

  他如当选,将裁撤十几个“无用低效”的联邦部门。这样的候选人多少有些疯狂。但是保罗通过他的竞选网站和持续不断地向YouTube上传视频,让自己的观点以网络的方式进入选民的视线。

  保罗对YouTube的另一大应用则体现在筹款上。在之前的网络宣传上,保罗阵营向支持者们发起募集竞选资金的请求,通过制作短片上传,和其他支持者在网络上的宣传,收到源源不断的竞选资金。在10月底,保罗阵营更向支持者呼吁,在11月5日进行一次集中募捐,就是这个在YouTube上不足1分钟的短片,为保罗在11月5日一天,带来了400万美元的政治献金!这笔美国历史上单日最大募款额堪称神话,每位捐款者捐款50~100美元不等,但却在24小时聚集成400万美元的数量,可见网民背后的力量多么庞大。

  网络播客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其成本的低廉和影像的冲击,制作这些政治宣传片的过程可能只需要像胡戈制作“馒头血案”一样简单。即使制作广告需要不少花费,广告制成之后的宣传则不需要花费多少——比起电视台一秒钟数十万美元的收费,YouTube的收费几乎为0。面对这样低成本高收效的宣传模式,候选人焉有不动心之理?

  一个著名的例子来自于民主党黑人候选人奥巴马的支持者。一位网名为“parkridge47”的用户借用了苹果电脑的创意,在广告开始,电视上播放着希拉里的讲话,之后一个女孩将在电视上讲话的希拉里视频砸得粉碎,广告浮现出奥巴马的形象,画外音响起:“1月14日,民主党初选即将开始。你会发现,为什么2008年和1984年就是不一样!”这幅广告鲜明地树立起奥巴马清新、年轻、锐意进取的候选人形象。广告上传至YouTube,浏览次数在几个月内就超过了200万人次。而奥巴马的民意支持率也由此开始紧追希拉里。相比之下,希拉里对于YouTube的应用则落后许多。

  更为重要的是,在今年7月,YouTube与CNN联合在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举行了民主党总统参选人的初选政策辩论,11月间还举办了共和党总统参选人的辩论会。辩论会进行的模式是让参加辩论的总统参选人回答网友自己录制并上传给YouTube的问题,最终由主办方选出25项提问。《新闻周刊》惊呼,这种网民通过视频向候选人提问的辩论为美国竞选史上的“里程碑”。

  正如《时代周刊》所指出的,网络播客的出现让候选人的一言一行都很难再被遗漏。一个不经意的失态动作都可能被放大成YouTube上的热点视频。候选人在选民面前越来越多地展示传统镜头之外的自己,不知道这对于他们而言究竟是福还是祸?对于网民而言,这正是“你”的时代、“你”的大选的最令人兴奋的刺激。

  美国大选与“传媒变革”

  1960年9月,尼克松与肯尼迪之间的首场总统大选电视辩论让电视开始成为最重要的传播媒介,并一举颠覆了旧有的媒体格局。

  1964年大选中约翰逊阵营影响深远的“雏菊”广告让电视广告步入选举宣传的中心,从此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经典广告。

  2000年共和党初选中,布什阵营发送电子邮件攻击对手,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从此选民的电子邮箱里经常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政治广告。

  在参加2004年总统初选时,霍华德·迪恩通过自己的博客筹集到了700多万美元竞选资金。2004年克里和布什被正式提名为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的两党大会上,博客更成为与广播、电视相提并论的媒体。

  今年9月,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正式裁定政治博客属于媒体,按照美国选举法享有媒体豁免权。

以开放视野抓好信息网络管理

来源:解放军报 转自:中国电子政务网

积极应对信息网络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挑战,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引导,是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确立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管理观念。面对信息网络发展的新形势,有的同志把信息网络视为洪水猛兽,只看其弊不看其利,思想上存在着片面性;也有的同志对网络信息不加分析,放任自流,思想上存在着随意性。确立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必须抓住更新观念这个关键环节。不断清除过时的思想观念和落后的思维方式,确立起正视现实、积极应对的观念,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观念,用管结合、疏堵并举的观念,迎难而上、有所作为的观念,积极主动地搞好信息网络管理,增强做好信息环境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自觉性。

采取行之有效的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应采取人控与技控、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网络管理,净化网络空间,营造健康向上、安全可控的网络环境。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规范官兵上网行为,保证网络安全。

百度贴吧里的公民表达:尺度与界限

作者:萧锐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2007年,几乎可以说是公民表达异军突起的一年。无论是山西稷山文案的无果而终,还是重庆彭水诗案的尘埃落定;也不论是济南暴雨中的言说冲动,乃至短信议政中的文学表达,都为公民表达权利的保障与尊重在本年度下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注脚。

  时近年末,在山东高唐又爆出了公民因言治罪的最新记录:高唐县
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等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议论高唐的市政建设,被以涉嫌“侮辱”、“诽谤”县委书记的罪名拘留、逮捕而羁押在高唐县看守所,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中国青年报》2007年12月20日报道)

  百度贴吧,第一次出现在了关涉公民表达的个案之中,而笔者对于百度贴吧的关注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百度贴吧之于当下公民言论的平台作用不容忽视。作为从事中文搜索引擎的百度公司,旗下的“百度贴吧”设置几乎囊括了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划,可以说做到了“县县有贴吧”。而每个地方的网民也都越来越多地习惯于在自己城市的贴吧里无羁束的表达意见。无论是李书记的“载誉归来事件”,还是华南虎的数月风波,几乎任何一个热点事件的讨论我们都可以与之相关的贴吧里发现更内幕的爆料、更鲜活的观点、更民间的声音。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笔者对依托于“百度贴吧”的公民议政现象保持乐观的估计。毕竟,在某一县域里面称王称霸的一把手们,其势力范围尚不足以伸到总部设在北京的百度公司,无法用一个电话就达到删帖、封ID甚至追查的效果。而在这样一个言论的空挡里面所培育的公民表达氛围足以让很多人乐观看待这种公民表达的“百度贴吧现象”。

  但山东高唐的“侮辱”县委书记事件却从一定程度上浇灭了笔者对百度贴吧的虚幻自由的过高估计。毕竟,无法控制百度公司的县委书记们仍然可以调动自己这“一亩三分地”里的一切力量——公安以及网络警察,甚至还有电视传媒……动用一切可以自如动用的公权力为自己服务。

  屈身于百度贴吧里面的公民表达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山东高唐的个案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即使真的侮辱了县委书记,也应该是民事纠纷、自诉案件,就是县委书记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而不应该动用刑事警察、网络警察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不解”在权力不受限制的现实中是如此的无力!是的,把一个叫做孙兰雨的自然人称作“孙烂鱼”是上升不到刑事案件高度的,但如果这个名字的背后是“权倾一时”的县委书记头衔,那一切就都将另当别论。

  人,从来就只有一种表达,不分网络与否。网络表达已经遭遇到的和即将遭遇的问题,将是现实社会中公民表达困境的延续,没有特例,也不会有质的不同。我们需要打破的是对网络的言论迷信,踏实回到每一个公民所在的世俗处境。

  百度贴吧里的公民表达,需要给出尺度与界限的对象不是公民的言说本身,而是未被驯化的公权力主体。对公民表达的尊重和保护,需要从宣言走向实践,更需要从网络回到人间。

  2007年12月20日于山西大学法学院

高唐事件亟需立法保障公民表达权

作者:李克杰 来源:燕赵都市报 转自:新浪网

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因为在网上发帖称“孙烂鱼更黑啊”和“没钱了,还搞什么建设”两条留言被指侮辱县委书记孙兰雨,2007年1月1日被关进高唐县看守所,同时被关的还有另外两名市民,他们被警方以“涉嫌侮辱、诽谤罪”刑事拘留20多天,并被当地电视台报道为“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近两年来,类似事件已经发生数起,每次事件的报道都在公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公民网上议政被指侮辱、诽谤地方党政领导而遭打压事件,不仅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官员无视法律滥用权力、肆意侵犯公民政治权利的严重性,而且也暴露了个别地方的公安司法机关严重缺乏独立性,不能公正执法,几乎沦为个别党政官员的“家丁”,极大地损伤了公众本不坚实的法律信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亲民形象。

  类似事件被称为“现代文字狱”。纵观此类事件,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地方官员滥用职权,操控公安司法机关,为维护个人形象和权威,随意动用执法权和司法权来排除异己,消除不同声音,利用淫威为公众“封口”。这一点在“高唐事件”中就表现得极为突出。

  从办案经过看,自始至终似乎都有一只“有形的手”在背后指挥着和操纵着。首先,侮辱、诽谤罪是刑法规定的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且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而在高唐却直接动用了刑事警察和网络警察进行侦查,寻找并直接接触发帖人。随后进行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并且还提请批准逮捕。一切都是按照公诉案件的处理程序进行的。且不说由自诉变公诉本身就涉嫌违法,即使从随后发生的戏剧性变化,也足以证明案件背后的权力影响。3人在刑警队被留置一夜后,请求回家时却被告知“等着,领导要听汇报”。之后便是刑事拘留,显然这是“领导听汇报”后的决定。言外之意是,不是刑警队要刑拘你,是“领导”的决定。

  而后在批捕环节出现的景象,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一是,面对如此情节简单的案件,高唐县公安局竟以“案情复杂”为由作出了“延长拘留”的决定;二是,该县人民检察院1月14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时隔一天的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作出了对3人批准逮捕的决定。其中有没有权力影响因素,让人倍感怀疑。更具戏剧性的情节是,1月21日,县检察院作出决定,撤销对董伟的逮捕,看守所予以释放。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3人的案子予以撤销。本来就不应追究法律责任的网上议政,如果不是权力的强力干预,岂会出现如此反复、短时间内自我否定的法律处理?给人以法律让权力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

  从不断发生的网上议政被打压事件中,我们除了要高度警惕地方官员滥用权力,非法干预司法的倾向外,还促使我们更深入地反思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亟需立法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和监督权。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以及对政府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但这些基本权利却长期以来没有专门、具体的法律给予具体化,明确其基本内容和行使方式,从而排除来自政府和官员的不当限制和干预。

  值得一提的是,《立法法》只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规定了“法律保留”,而没有对公民言论自由这项宪法权利规定“法律保留”,致使一些较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就能干预、限制甚至剥夺公民某个时期或某些方面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正是由于缺乏法律的基本保障,才使得公民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一些行为,不恰当地被限制甚至被出于各种目的严厉打压。

  事实上,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已经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这也充分显示了立法予以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既是扩大人民民主的基本内涵,也是落实公民基本权利、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刑拘议政者,县委书记“太有才了”

作者:代福华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年初,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等人因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帖子被刑事拘留。他们被拘留的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现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中国青年报》12月20日)

  “民为邦本,法乃公器”。由于手段的强制性及惩罚措施的严厉性,刑事法律更具有公共性。它不干涉私人行为和个人生活,只在社会发生犯罪时才启动追究并惩罚犯罪人的司法机制。也就是说,刑事司法程序的启动具有被动性,当且仅当发生刑事犯罪时,刑事司法程序才可以慎重地启动。

  公民网上发贴议政,这本是现代民主社会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以“侮辱”、“诽谤”县委书记为由而被刑事拘留,不能不说是天下奇闻。正如一位网友所说,“县委书记真是太有才了。”

  政治学理论研究表明,作为公众人物,政治官员的个人私权必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否则,公众的言论自由及知情权就会受到限制,甚至遭到戕害。即政治官员的某些个人权利应该是“绵羊的脑袋”,而不应是“老虎的屁股”。所以才有了克林顿的私情被大炒特炒,所以才有了布什总统被漫画家任意调侃甚至丑化而无可奈何,所以才有了布莱尔议会大厦前遭人谩骂而一笑置之。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官员的个人私权与公众的言论自由及知情权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退一步讲,即便董、王、扈三位“刁民”的行为确实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那也应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可见,一般情况下“侮辱罪”或“诽谤罪”是自诉而非公诉,即应由受害人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骂人当然不好,骂县委书记一句“孙烂鱼更黑啊”也许有“侮辱之嫌”,可是难道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吗?而偏就是类似这样的泄愤之词却成了涉嫌犯罪的把柄,刑警介入侦查、网络警察加入提供技术支持、检察院审查批捕,董、王、扈三人差点受到牢狱之灾。不仅如此,高唐新闻、警方在线等节目连续5天在高唐电视台播出这些内容,就差拉三位“刁民”上街游行了。

  一个社会,当法律成了官员手中随意摆弄的大棒,进而成了保护官员个人私权的工具时,公民权利必然会时刻有被侵害的危险,和谐的政治生态亦绝无形成的可能。“刑拘议政者”之类的闹剧,是法治社会的不和谐音,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桎梏,更是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该如何处理这起事件,我们拭目以待。

江苏立体打击网络色情成效显著

作者:凌军辉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2月23日电(记者凌军辉)网络淫秽色情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毒瘤”。今年4月以来,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深入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防、控、打”立体网络,依法关闭淫秽色情网站2114家、栏目384个,破获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案件264起,有效净化了互联网环境。

“网络色情犯罪具有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危害面广和跨区域等特点,犯罪成本低、执法成本高,是目前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重点和难点。”江苏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黄明告诉记者,面对难题,江苏公安机关坚持“立足江苏、面向全国”的策略,对网上发现的淫秽色情犯罪线索,无论省内省外都依法坚决打击、消除危害。

为了提高打击网络色情犯罪效率,在打击网络色情专项行动中,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加强组织协调,由公安机关牵头,建立了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公安机关与扫黄打非办建立网络淫秽色情线索通报、联合督办工作机制,专项行动中,扫黄打非办先后对网上1.3万多篇淫秽色情文章进行鉴定,出具淫秽色情出版鉴定书47份。同时,公安机关和银监部门建立依法对淫秽色情网站收费账户和银行卡快速协查、冻结机制,和通信管理部门建立对互联网数据服务中心联合检查和督促整改机制。此外,公安机关还与文化、工商部门建立了对“黑网吧”联合执法取缔工作机制,江苏今年共检查重点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2627家,下发网络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4份。

在高压打击的同时,江苏发动社会力量,做好网络色情犯罪的预防工作。扫黄打非部门积极协调移动、联通、网通集中发布远离网络色情、远离文化垃圾的公益短信3845万条,及时责成30多家网站删除存有的淫秽色情文章。广电部门对违规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逐一排查,先后将45家涉嫌传播淫秽视听内容的网站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为了震慑犯罪分子,江苏公安机关在全省主要网站、论坛设立统一标识的“110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图标,广泛收集对网上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专项行动期间,江苏公安机关通过网上巡查、接受群众举报,共发现、清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5.5万多条,及时阻断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传播蔓延。

由于服务器在境外,一些受打击关闭的淫秽色情网站容易“死而复生”。针对这种情况,江苏各地公安机关广泛建立了对已依法关闭的淫秽色情网站回查制度,严防淫秽色情网站更换域名后“死灰复燃”。

Design, Implementation, and Analysis of an Anonymity Network

作者:Marc Rennhard, Sandro Rafaeli,Laurent Mathy

全文:https://home.zhaw.ch/~rema/publications/dia_an.pdf

摘要:Various MIX-based systems offering anonymity for near real-time traffic have been operational. However, they did not deliver many quantitative results about performance, bandwidth overhead, or other issues that arise when implementing or operating such a system. Consequently, the problem of how to design and operate a MIX-based system such that it providesa good balance between usability, protection from attacks, and overhead is not well understood. In this paper, we present the design, implementation, and analysis of a MIX-based anonymity network for Web browsing that offers a high level of anonymity against an attacker and good end-to-end performance at a reasonable bandwidth overhead. We describe a novel way of operating the MIXes that maximizes the protection from traffic analysis attacks while minimizing the bandwidth overhead. We also look at some advanced options we have integrated into our system that either improve its performance and usability or that make it more resistant against sophisticated attacks. We deliver quantitative results about the performance of our system, which should help to gi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MIX networks.

Analysis of an Anonymity Network for Web Browsing

作者:Marc Rennhard,Sandro Rafaeli,Laurent Mathy,Bernhard Plattner,David Hutchison

全文:http://www.freehaven.net/anonbib/cache/RRMPH02-1.pdf

摘要:Various systems offering anonymity for near real-time Internet traffic have been operational. However, they did not deliver many quantitative results about performance, bandwidth overhead, or other issues that arise when implementing or operating such a system. Consequently, the problem of designing and operating these systems in a way that they provide a good balance between usability, protection from attacks, and overhead is not well understood. In this paper, we present the analysis of an anonymity network for web browsing that offers a high level of anonymity against a sophisticated attacker and good end-to-end performance at a reasonable bandwidth overhead. We describe a novel way of operating the system that maximizes the protection from traffic analysis attacks while minimizing the bandwidth overhead. We deliver quantitative results about the performance of our system, which should help to gi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anonymity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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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不敢接受网络”考验民主的真伪

作者:曹林 来源: 山西晚报 转自:网易

沸沸扬扬的厦门PX项目再起波澜,听取民意的网上投票只进行了1天就被突然关闭。投票平台建在厦门市委主办的厦门网上,上面醒目地标明“倾听民声科学决策――厦门市重点区域(海沧南部地区)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12月8日晚9时左右开放投票,9日晚10时许突然关闭投票,10日下午4时左右投票页面消失。在投票结束的时候,有5.5万票反对建设PX,3000票支持(12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虽然厦门网方面表示,那是技术问题,程序漏洞所致――这种解释显然很难让公众信服,从6月份反对声最激烈时有关部门关闭有关论坛以及后来欲强推网络实名制的行为看,有关部门对网络充满恐惧才是真,害怕一边倒的网络反对坏了自己的好事。

  经历过6月份抗议风波后,厦门在重启PX项目上似乎民主多了,环评后专门设置了公众参与环节,将环评报告简本和若干选择方案在厦门网公开发布,厦门市民可通过专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和报名参加座谈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尊重民意的举措很值得赞赏。但我认为,真正考验政府民主诚意的并不是这些东西,不是专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还有座谈会,而是看政府敢不敢通过网络听取民意,敢不敢到网络上直接面对公众的质疑,敢不敢接受网络成为博弈的平台。是骡子是马,敢不敢拉到网上遛一遛,“敢不敢接受网络”是考验民主真伪一个最重要的标志。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有开放的网络才能让公众真正掌握表达的主导权,只有在网络中公众才能成为真正的主人。专线电话、电子邮件、信函还有座谈会等等,这些表达途径看似民主,其实都是政府主导着表达,公众只处于被动与从属地位,很可能是粉饰专断和假借民意的伪民主。

  而网络则不一样,网络是一个开放的话语平台,网络技术是民主天然的盟友,互联网时代是一个民众掌握了传播主导权和话语权的时代,传播不再是政府主导线性,而是多中心、非线性的传播。首先,网络的表达门槛非常低,公众掌握着传播的主导权,他们可以非常方便和自主地表达,不用等着别人施舍表达机会。然后,网络表达是公开透明的,意见表达出来后政府部门不得不听,不能置之不理,原汁原味也不容易删除和篡改。最重要的是,网络的动员能力非常强,很容易把分散的民意凝聚起来形成一种合力,不再是一两个公民表达,而是一群人甚至是全民,一个人在现实语境中单独面对权力可能会害怕,但一群人以网民的身份凝聚起来时就不会害怕了,能形成与政府平等博弈的群体力量。如果说座谈会、专线电话之类属于政府的地盘,那网络江湖很大程度上是公民的地盘。公民的地盘公民做主,不用过分看政府的脸色,这才是最朴素、最本真的民主!

  正因为如此,此次厦门市宣称市民可通过电话、邮件、座谈会表达意见时,未引起市民的参与热情,而一旦厦门网忽然开放了一个名为“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的投票平台时,公众热情一下子被点燃了,在厦门本地论坛里,人们开始热烈讨论这个问题,并到各大论坛去宣传号召大家投票――人们迫切期待“倾听民声科学决策”能从政府的主场转移到公民的主场,让民意得到充分自主、自由的表达。

  如果政府对自身决策的科学性和民生含量充满信心,真想听取民众的建议和意见,真想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应该有勇气在网络上面对公众,有勇气让公意通过网络表达出来。勇敢面对,就是真民主,恐惧网络,就是忽悠公众的伪民主。

福建公安部门开通网上报警方便举报网络犯罪

作者:沈汝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2月13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公安厅近期开通网上报警系统,以方便群众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网络犯罪。公安部门还派出虚拟警察"警警"与"察察"在近2万个虚拟场所"巡逻执勤"。

福建网络警察受理举报、报警、求助和投诉的范围包括: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入侵、攻击、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公众进入报警系统(http://www.fj.cyberpolice.cn/),点击"网上报警"后即可向公安部门举报网络犯罪。内容包括报警种类(分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上反动信息、病毒攻击、其他违法信息)、报警内容、案发时间、案发地点,以及报警人的信息等。

为方便群众查询报警处置情况,福建省公安厅还设置了报警回复查询系统。报警以后,报警平台将自动分配给报警人报警的ID和密码,报警人可凭ID和密码,查询报警处置的情况。

福建省公安部门的虚拟警察"警警"与"察察"也开始上岗执勤。目前福建已在全省主要网站、论坛、聊天室等近2万个虚拟场所设立虚拟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警警"与"察察"的图标进行"巡逻执勤"。

Introducing Tarzan, a Peer-to-Peer Anonymizing Network Layer

作者:Michael J. Freedman, Emil Sit, Josh Cates, Robert Morris

全文:http://www.cs.rice.edu/Conferences/IPTPS02/182.pdf

摘要:We introduce Tarzan, a peer-to-peer anonymous network layer that provides generic IP forwarding. Unlike prior anonymizing layers, Tarzan is flexible, transparent, decentralized, and highly scalable. Tarzan achieves these properties by building anonymous IP tunnels between an open-ended set of peers. Tarzan can provide anonymity to existing applications, such as web browsing and file sharing, without change to those applications. Performance tests show that Tarzan imposes minimal overhead
over a corresponding non-anonymous overlay route.

US服务器被河蟹了

作者:onlyalizee 来源:爱婕入迷

今天收到我们一块合租美国ixweb的服务器的组织者pony.ch的邮件,果然没有猜错,ixweb的共享IP:98.130.28.2被GFW河蟹掉了,所有用这个ip的兄弟都遭殃。而其他使用独立IP的没事,还好,我比较幸运,使用的是独立IP,而今天,据我们合租服务器建立自己的网站不到一个月,GFW的速度真够快的,估计是98.130.28.2的某个空间上有了不和谐的内容了。合租之前大家都清楚肯能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因为在国内租用服务器建立blog网站之类的手续很麻烦而且很危险有随时被关掉的危险!我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在遭受完上次onlyalizee.cn的空间提供商不告而关闭网站删除数据的事情后我更是对这种事情避而远之。

GFW终究还是来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知道我的独立IP的什么时候会被和谐….生活在这样的country真是困难,不仅要遭受各大国有垄断企业的光明正大的敲诈与剥削,而且还要整天忍受那些所谓的“砖家”“叫兽”们的无聊言语,让人真是寒心,没办法,虽然这些方面都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我还是深爱这这个国家。因为这是我的祖国,我的父母亲人的祖国,而且有着足以让我自豪终身的很多东西,因此任何胆敢向我们最爱的国家发起挑衅或者敌视的行为我都会极力反对。

讲到国家荣誉,联想到最近的南京大屠杀70周年的纪念,我想说对某些无耻的倭国不自量力胆敢再次挑衅我们伟大祖国的贼子们永远要进行打击,曾经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有些事情注定是不能被原谅的!

对了,今天是澳门回归祖国8周年,庆祝下,我们的前途很美好,祖国不够完美,我们要努力让他完美。

广东突发重大事件公安可断网 暂停任何系统

来源:新快报 转自:新华网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三稿)》(以下简称《条例》)在昨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相对于上次提交审议的草案,《条例》此次增加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将实行安全等级保护”等内容。根据《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将按照其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分为五个等级。而信息系统必须在通过等级测评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将处相关个人五千元以下、单位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计算机信息系统分五级

根据《条例》,计算机系统将实行安全等级保护,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分为五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为第一级;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的,为第二级;受到破坏后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为第三级;受到破坏后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损害,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为第四级;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第五级。

公安有权暂停任何系统

《条例》规定,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保护组织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在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未经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测评合格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则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服从公安机关和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调度。同时,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计算机信息安全,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二十四小时内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

Sabbia: a low-latency design for anonymous networks

作者:Claudio Agosti,Stefano Zanero

全文:http://www.s0ftpj.org/docs/sabbia-pet2005.pdf

摘要:We present Sabbia, a novel approach for building a low latency anonymous network. Sabbia is characterized by a simple design which offers a perfect forward anonimity to internet traffic, using normal, user-space software. Sabbia is based on natural network concepts to optimize routing, a steganographic approach for data hiding which does not heavily impact performance, and uses expert algorithms and protocol dissection at application layer in order to solve automatically some well-known security problems.

On the anonymity of anonymity systems

作者:Andrei Serjantov

全文:http://www.cl.cam.ac.uk/techreports/UCAM-CL-TR-604.pdf

摘要:Anonymity on the Internet is a property commonly identified with privacy of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A number of different systems exist which claim to provide anonymous email and web browsing, but their effectiveness has hardly been evaluated in practice. In this thesis we focus on the anonymity properties of such systems. First, we show how the anonymity of anonymity systems can be quantified, pointing out flaws with existing metrics and proposing our own. In the process we distinguish the anonymity of a message and that of an anonymity system.

Secondly, we focus on the properties of building blocks of mix-based (email) anonymity systems, evaluating their resistance to powerful blending attacks, their delay, their anonymity under normal conditions and other properties. This leads us to methods of computing anonymity for a particular class of mixes – timed mixes – and a new binomial mix.

Next, we look at the anonymity of a message going through an entire anonymity system based on a mix network architecture. We construct a semantics of a network with threshold mixes, define the information observable by an attacker, and give a principled definition of the anonymity of a message going through such a network.

We then consider low latency connection-based anonymity systems, giving concrete attacks and describing methods of protection against them. In particular, we show that Peer-to-Peer anonymity systems provide less anonymity against the global passive adversary than ones based on a “classic” architecture.

Finally, we give an account of how anonymity can be used in censorship resistant systems. These are designed to provide availability of documents, while facing threats from a powerful adversary. We show how anonymity can be used to hide the identity of the servers where each of the documents are stored, thus making them harder to remove from the system.

Using caching for browsing anonymity

作者:Anna M. Shubina,Sean W. Smith

全文:http://www.cs.dartmouth.edu/~sws/pubs/ss03.pdf

摘要:Privacy-providing tools, including tools that provide anonymity, are gaining popularity in the modern world. Among the goals of their users is avoiding tracking and profiling. While some businesses are unhappy with the growth of privacy-enhancing technologies, others can use lack of information about their users to avoid unnecessary liability and even possible harassment by parties with contrary business interests, and to gain a competitive market edge.

Currently, users interested in anonymous browsing have the choice only between single-hop proxies and the few more complex systems that are available. These still leave the user vulnerable to long-term intersection attacks.

In this paper, we propose a caching proxy system for allowing users to retrieve data from the World-Wide Web in a way that would provide recipient unobservability by a third party and sender unobservability by the recipient and thus dispose with intersection attacks, and report on the prototype we built using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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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cy Enhanced Technologies: Methods – Markets – Misuse

作者:Hannes Federrath

全文:http://anon.inf.tu-dresden.de/publications/Fed2005TrustBus05InvitedPaper.pdf

摘要:Research in Privacy Enhancing Technologies has a tradition of about 25 years. The basic technologies and ideas were found until 1995 while the last decade was dominated by the utilisation of such technologies. The question arises if there is a market for Privacy Enhanced Technology. The answer is yes, however Privacy Enhancing Technology may not have been broadly known yet in order to make it profitable. The governments or non-profit organisations must therefore run such systems or at least promote their further development and deployment. Especially governments have however conflicting interests: While governments of democratic nations are responsible to keep the freedom of citizens (and privacy as a part of it), governments also need instruments to prosecute criminal activities. Subsequently, Privacy Enhancing Technologies have to consider law enforcement functionality in order to balance these
different targets.

Dagster: Censorship-Resistant Publishing Without Replication

作者:Adam Stubblefield, Dan S. Wallach

全文:http://historical.ncstrl.org/tr/ps/rice_cs/TR01-380.ps

摘要:In this paper we present Dagster, a new censorship-resistant publishing scheme. Unlike previous censorship-resistant schemes, Dagster does not rely on the widespread replication of data and can even be used in a single server setting. It accomplishes this by “intertwining” legitimate and illegitimate data, so that a censor can not remove objectionable content without simultaneously removing legally protected content. The Dagster system was designed to be as simple and efficient as possible. It increases required network traffic by a contant (but tunable) factor, but otherwise has a very low cost for both clients and servers, making it easy to sc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