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

From pengbone.com Here is an example of how website registration works and how you will be punished if you don't register the website.
尊敬的客户您好:
由于贵站未备案,请即时备案,此页作为未备案通知,请登录FTP删除此页(alert.notice.html)即可恢复访问。


备案必须符合条件:

1. 在空间管理上传正确的备案号

2. 在FTP里上传电子证书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

3. 网站首页显示的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必须带有超链,超链目标指向www.miibeian.gov.cn

必须具备以上3个条件才可以视为备案成功




请登陆FTP 删除文件名称:alert.notice.html 就可以恢复你的站点访问,并请你上传备案号和电子证书做好相关设置,没有备案的请尽快备案并上传证书。此通知发出一周内未按要求备案将暂停网站访问。

为响应中央“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的倡导(具体内容请参阅胡锦涛 《以创新精神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讲话),为了合法用户的正当使用权利,本公司将对会员网站进行全面清理。请用户配合并主动清理违法内容,为大家营 造一个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

公安部、中宣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等10部门联合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上视听节目、聊天室、电子刊物、论坛、博客、WAP网站、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等网上信息服务安全管理秩序。

本次清理对象为网站内容或链接网站内容包括:政治言论、私服、成人站点、美女写真、激情影视或视频聊天、色情或含有色情字眼、赌博类、六合彩、传销类等有违国家相关法律的网站;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时事新闻业务。

违禁品关键词,请添加到交互式栏目进行过滤

短信群发器,蒙汗药,窃听器,迷魂药、迷奸药、仿真枪,监听王,考试作弊器,麻醉枪,全自动开锁器、针孔摄象机,药王(三秒倒),唑仑乙醚,拍肩醉迷药,香港一类G,台湾版假币.,迷情药 枪模

公安部、中宣部、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等10部门联合整治,请大家一定要重视并且清理站点。

2007年05月28日

天空维客彻底从网络上消失了

From YoYo's Blog
2007年4月,天空维客(www.skywiki.net) 的数据库被空间服务商(不提他的名字了,给他留点面子)关闭了,他们的技术说因为我的数据库是innodb的,所以经常导致mysql的重启,后来还说是 我的程序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我将在下面加以说明)。从2007年4月份到现在(2007年5月底),我让他们的技术给我断断续续的开过几次,也转移过一次 服务器,最终没有给我弄成功,天空维客被迫关闭,于2007年5月27日凌晨删除网站数据,从此在网络上彻底消失了。

我是做技术的,对于服务器、脚本语言和数据库不说是很精通,也还都知道原理,对于这件事情,我说两点我的看法:

1、Innodb是mysql自带的一个数据库引擎,自己的东西导致自己重启,实在说不过去。这根本就是空间提供商技术不到家。
2、我的维客(wiki)使用的是mediawiki程序,全球最大的维基百科都是用的这个程序,说是程序的问题,也实在是荒唐。

对 于这件事情,服务商没有给出一条正当的理由就把我的数据库给关闭了,我对此是很生气的,虽然我的网站不大,但是已经间断的带来一点收入了(虽没多少,但很 有意义),而且还为我其他网站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的力量,况且现在还处于上升阶段。这件事情我本想和服务商折腾下去的,而考虑到前段时间我和服务商的合作 关系还算不错,网站的事我就不再追究了。但是这篇文章我会放在原天空维客的网站首页,作为一种纪念,也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如果服务商对此有异议,那最好的 解决办法就是请和我联系,我们把这件事情彻底了结。如果是莫名其妙的给我搞点鬼,那我们就更好说了。

看过无数网站的兴衰成败,总结无数网站的经验教训,没想到天空维客会这样消失了,消失的这么没有一点价值,愤怒的同时感觉些许的无奈。这件事情就暂且到此吧,今天我在这里仅宣布这么个消息。

2007年5月27日凌晨,天空维客彻底从网络上消失了。。。

Google 自定义域名服务器已解封

Fro ISTEF.info

月光的 Twitter 上得知 Blog 自定义域名服务器已解封。对于中国的 Blogger 来说是件大好事,因为这样利用 Blogger 平台,每年您只需付出一个域名的费用就可以得到一个非常专业的独立域名博客平台,而且全世界访问都快,不用再为服务器烦恼。

联想到 Blogger 所用的域名绑定服务器是 ghs.google.com,而 Google Apps 所有的应用也都是用的这个服务器,这就意味着 Google Apps 在中国大陆也重获新生,而我的几个 Google Apps 服务建立的页面也可以见人了。欢迎您来访问我的门户页面 start.istef.info和我的个人介绍页面 g.istef.info,这些页面我都做了好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了。

btw: 今天 Google Maps 果然推出了 Street View,看来前几天注册一堆 Street View 相关的域名确有预谋。Google Maps Street View 是一个和 Windows Live Street View 很类似的服务,稍后我会专门写一篇文章说说我的 Street View 体验。

记者无国界网站转移到新服务器后数小时内被封锁

from 无国界记者

记者无国界组织今天谴责中国政府对其中文网站www.rsf-chinese.org 进行的新闻审查,以及由此引起的中国大陆互联网用户被剥夺获取新闻自由信息的权利。 在5月25日,当该网站被转移到一个新的服务器数小时后,被再次在中国境内屏蔽。据该组织估计前后在5至8小时之间。

5月3号该组织的中文版网站www.rsf-chinese.org首次发布后,被中国官方迅速屏蔽。 中国的网络警察很明显使用了能够探测包括如颠覆性和色情类关键词过滤技术来识别当局不喜欢的新网站。

他们根本不考虑对中国互联网用户的后果和影响,凡是他们认为同不受欢迎的网站相关的IP地址链接都会被他们未经警告而直接屏蔽。由于这项措施,现在已经有成千上万的中文网站无法从中国大陆访问。

关于切实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通知

来源:邯郸网警

市各互联网服务、应用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 办发[2004]32号)的精神,依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82号令),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互联网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范违法犯 罪,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和经济建设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四省交接区域经济中心"地位,特发此通知如下:
1、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数据中心、重点联网单位等上网服务场所要依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有害信息发现报警、过滤封堵技术设施;并与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报警处置中心连接,形成全市互联网信息安全整体防控体系。
2、各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安全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使各项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3、从即日起,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将依法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工作,各单位要依法派人配合检查工作。
4、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共同构建互联网安全防控体系。上述各项工作要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对未落实安全 保护技术措施的单位,将依据《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注释: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的单位。
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的单位:是指提供主机托管、租赁和虚拟空间租用等服务的单位。
联网使用单位:是指为本单位应用需要连接并使用互联网的单位。


二○○七年四月四日

SSH tunnel

来源:http://w3e.cn



因为接触SSH的缘故在网上乱翻相关的文章,发现了车东的一篇《利用Putty实现FireFox和MSN绕道访问》,并顺藤摸瓜揪出了一堆利用 SSH加密浏览互联网的文章。对国内的环境来说,SSH tunnel最重要的应用还是可以突破GFW的限制,虽然其实我并不需要浏览什么突破GFW的内容。

回到SSH tunnel吧。首先我们需要一个SSH帐号,国外的空间一般都会提供SSH帐号,例如DH是允许用户直接建立的,而有些主机商会要求你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来申请。

访问的原理如下:
本机->secure tunnel->ssh server ->target.com

因为本机和主机之间是加密连接,这样我们可以通过ssh主机浏览互联网从而突破GFW的限制。最简单的,你在Google上搜索某些关键字的时候不会发现突然Google打不开了,也可以查看GG快照,喜欢玩WIKI的朋友也可以畅通无阻了。

具体配置过程:
在SSH登录工具Putty的登录设置中配置tunnel,目标设置为Dynamic,添加一个端口7070,再按Add,一个动态转发端口就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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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Firefox的连接设置,在socks主机填入127.0.0.1,端口7070,这样就大功告成了。IE里相同设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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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因为不是访问任何一个站点都需要SSH tunnel,如果嫌到时候切换麻烦,可以使用firefox的SwitchProxy扩展,这样你可以在firefox界面直接切换pro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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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置tunnel过程中,如果同时选择第一个选项 Locals ports accept connections from other hosts,能连上你的机器的人就能共享你的tunnel了。例如我在我的电脑开设8080端口同时选择上面的选项。局域网的同事 (192.168.1.5)就能用 192.168.1.10(我本机ip)和8080端口连接我的ssh tunnel实现浏览。

2.png

本文参考:
车东 利用Putty实现FireFox和MSN绕道访问

奚国华:网站备案系统将为执法部门提供基础信息

From Xinhuanet.com
新华网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冯晓芳)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28日说,信息产业部正在完善网站备案系统,到10月份这一系统有望完成。届时,网站备案系统将为执法部门提供淫秽色情等网站的基础信息。

记者了解到,网站备案系统一期系统已经完成,已经申报备案的网站超过160万个。备案信息包括注册人、IP地址、域名、托管地等。

网站备案系统每天新注册的网站数约2000个,动态管理、即时更新是这一系统建设的核心。奚国华说,正在完善的二期系统,是为了加强准确、动态核查,提高配合其他部门对网站信息及主办者快速定位能力。

这一备案系统同时支撑“黑名单”制度。在通报淫秽色情和不良信息网站及其主办者名单后,各基础企业和接入单位不得再为其提供接入,经营者不良行为信誉记录,也会纳入年检考核,以此形成互联网管理联动机制。

奚国华说,信息产业部还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增强基础电信 运营企业在信息服务经营者接入管理、业务审批、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责任意识。信息产业部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发现明显违法的,立即停止接入,转公安部门查处; 涉嫌违法的,暂停接入,转公安部门研究判定;出现不良信息的,要预警纠正。

目前,我国互联网进入快速发展期,但是互联网被不法分子利用散播有害信息的问 题不容忽视。信息产业部去年年检共注销网站近3000家,今年仅北京、上海、广东三地就已注销1030家,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协助相关管 理部门依法关闭非法网站900多个。“一旦发现,决不手软,要坚决掐断互联网非法利益链条,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奚国华说。

昝爱宗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公安处罚行政争议案昝爱宗的行政申诉状

转自:观察

申诉人: 昝爱宗,男,汉族,1971年9月4日出生,原检察日报《方圆》杂志社特约记者;住安徽省太和县李兴镇前店村前店82号,暂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6号1006室,邮编310005);电话:88901384 013082850180。

申诉人昝爱宗因行政处罚争议起诉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一案,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7月31日下达(2002)杭行终字第74号判决书,现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讼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2)下行初字第8号行政判决书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杭行终字第74号判决书“维持被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撤销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

事实和理由:

2001年10月1日晚8点,在浙江省杭州市,申诉人为了庆祝新世纪的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和中秋节,在网上(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律写作社区www.lawfan.com)探讨“严打”政策利弊,针对现实中公安机关因执行“严打”政策而存在的“抓人定指标”、刑讯逼供致死人命而造成冤假错案、“刑讯有功论”等现象,展开讨论,申诉人当时提交了一篇《严打,新的恐怖主义》的帖子,并转贴在亿龙网西祠胡同(www.xici.net)上的“浙江传媒论坛”上,2001年11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出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申诉人2001年10月1日在网上发表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 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之第(五)款规定,认定申诉人“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并作出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行政警告及5000元的处罚。对此,申诉人不服,申诉人认为自己所写文章的发表与网络传播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申诉人认为,针对1983年、1996年、2001年我国在短时期内实行的“严打”政策存在一定的利弊,社会上也确实存在因为“严打”、“刑讯有功”论而暴露出的一些尖锐问题,由此,法律界人士、新闻从业人员有权对“严打”存在问题作为法学问题进行科学探讨、评论、专题研究,并不违反《宪法》第三十五、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诉人坚持认为自己撰写的法律研讨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有充分的理由:

我国宪法上明确规定我国公民具有言论自由权利。申诉人为了更好地维护《宪法》和《刑法》的权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有民主说话的权利,当时作为一名法律刊物《方圆》杂志委任的新闻从业人员,对“严打”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本就不是谣言,更不是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主观上传播谣言的故意。所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认定申诉人在网上发表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 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捏造事实⒉家パ裕怕疑缁嶂刃虻男畔ⅰ?,并作出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十分错误的,申诉人认为谣言认定,特别是对互联网上谣言的认定应该具备几个是否:第一,言论的源出是否依据事实或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第二作为“谣言”的制作者是否对于谣言的传播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有着主观的故意;第三,言论是否已经依靠媒介进行传播造成了不良的事实;第四,言论的形成是否对于人的思想意识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后果。2002年4月17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开庭审理时,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就对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错误认定申诉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要求他们拿出事实证据来,但是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却一直拿不出“散布谣言,捏造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证据来,申诉人不清楚自己的哪些谣言到底扰乱了哪些社会秩序?到底造成哪些事实上的不良后果?

申诉人对“严打”提出意见和建议,是申诉人的宪法赋予的公民的神圣权利。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申诉人作为1995年起就在北京中央级新闻媒体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新闻记者,一直捍卫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有长期的新闻从业经验和职业立场和职业原则,知法学法,不违反法律规定,更不会犯违反常识的一般错误。所以,申诉人以特约记者身份对“严打”政策利弊发表新闻评论、法律研讨,应该属于舆论监督的范畴。中共十四大报告说,“重视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逐步完善监督机制,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同样,中共十五大报告也提到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的制度,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因此,申诉人作为媒体记者在网上与媒体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探讨“严打”的利弊,以及申诉人所写针对“严打”政策存在利弊的新闻评论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是记者所从事的工作范围,并没有超越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文章在网上发表后因网站停止“浙江传媒论坛”的服务,文章很快被网站删除,丝毫没有造成任何对社会任何影响,怎幺能够说“扰乱了社会秩序”呢?

限制公民通过网络发表言论、进行独立思考,从长远来说,根本就不利于整个民族创造性地发展。在中国,历来都有开言论自由之先河的楷模,如呼吁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申讨“文字狱”的大思想家鲁迅、《新青年》杂志创办人陈独秀、著名记者邵飘萍等,这些前辈的思想和行动后人可鉴。2002年5月1日,在广州出版的《南风窗》杂志发表一篇文章“与时代互相书写”,提到著名老报人余纪忠先生关于“出版立法危及言论自由”的一句话:“立法而有喜怒哀乐的成分存于其间,或以偏概全,或刑逾其分,皆不足以取信于民……倘使执法之吏,轻重由心,予取予夺,报纸成为一定型式,报人都成为缄口金人,国无诤臣,民无诤言,那我们将不得不为国事前途至其慨叹了。”2001年10月,法学专家、中国犯罪学会理事刘仁文参加了在山东济南召开的全国刑法学年会,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严打”的利弊得失,刘仁文说,会上有些观点并不亚于《严打,新的恐怖主义》中的言论,难道都应该治安罚款?如果没有不同的意见和声音,真理怎幺能愈辩愈明呢?从“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到批判马寅初的“人口论”,历史证明,没有一定的言论自由而我们民族肯定要吃苦头。现在,国家法治建设正大踏步前进,《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必须得到保障,这既是国家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民族进步的体现,又是公民享有民主权利、全面发展的需要。

当前,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政治体制改革,司法独立进程的加快,而“严打”终将成为一个历史名词,被新时代所淘汰。上诉人盼望着中国人民早日富强,社会进步,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始终坚持以法治国,而不要“人治”,不要“政策”治,并期待以后不再出现类似1983年、1996年、2001年等大规模的“严打”整治运动。

为了捍卫《宪法》赋予公民神圣的言论自由权利,申诉人要将这场官司打下去。即使这次申诉不能被立案再审,但申诉人仍将集中力量来继续申诉,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并最终相信真理掌握在自己这边。

申诉人为自己的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一文进行客观有力的辩护:一、公安等司法部门在打击刑事犯罪过程中,不能靠一时的“严打”,而应当严格依照现行的《刑法》不偏不倚地执法,才符合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二、公安机关执行“严打”政策,客观存在着“抓人定指标”、刑侗乒?致死人命而造成冤假错案、“刑讯有功论”等现象,降低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度,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弱化了法律的权威。如果公安机关仅仅在短时期内,靠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打”政策来执法,那幺,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既然有“严打”的时候,是不是也有“松打”的时候?一旦“严打”时期一过,是不是《刑法》等法律的权威就要有所降低?

三、2000年5月26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栏目刊登作者石飞的文章《“刑讯有功”论》。文章说,该作者“有幸碰上一位市司法部门官员。席间闲聊时,我向这位官员请教‘刑讯逼供为何禁而不止’。万没想到,该长官竟给宾客们大侃了一通‘刑讯有功’的‘高论’。下面录其一段,供读者赏之。‘其实,刑讯逼供也有其必要性,不宜全盘否定。有些刑事案件并不是侦破的,而是揍破的,刑具破的。譬如领导安排你去破个案子,不打不揍破不了,打了揍了破了。案子一破,你就功劳大大的。至于打人揍人刑讯逼供吗,就是小节和方法问题了,领导多是睁一眼闭一眼,装不知道。即便错揍了,有人告状,领导也多是打圆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说我们市吧,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事一直就没有断过,伤的残的都有,还不都是不了了之。显然,这是领导对刑讯逼供的理解和默许嘛。’”如果每一个警察都这样想,这样做,难得不恐怖吗?不构成“恐怖主义”吗?该作者还写道:“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司法部门人员已经形成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只要目的正当,案件告破,就是英雄,就一好百好,不管其办案程序如何违法、手段如何野蛮残忍,皆可不予追究。所以一些司法机关内部的刑讯逼供者可以平安无事,甚至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媒体时有披露。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公安分局中队长赵金元、探长屠发强,为逼取犯罪嫌疑人口供,刑讯逼供情节令人发指,或将其铐在门框上,使其悬吊空中;或将其双手铐在墙上钢管的一端,双脚捆在另一端,使其身体横倒悬空;或将其按在地上,用手铐将其手脚相连进行反铐,并用抹布塞嘴,止其呼喊;还用铜芯线将10余公斤重的钢钵轮胎吊在其脖子上,并把其双手呈“十字架”形反铐在钢管上。三天审讯,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休息,终于犯罪嫌疑人被摧残死亡,死亡时双手仍呈‘十字架’形被反铐在钢管上。此两刑警的罪恶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在这两名刑警被重处之后,有的官员还在媒体上为之扼腕叹息,宣扬他们是‘先进’、‘功臣’、‘破案能手’,曾为打击犯罪分子,保一方平安立下汗马功劳(2000年4月16日《法制日报》)。可以断言,如此缺乏人性的残忍之徒,即使靠刑讯逼供曾经破过一些案子,又有何值得宣扬惋惜?”“对于刑讯逼供,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非常严厉的制裁。‘刑讯有功论’,是对《刑法》的悖逆和破坏。时代已经迈临21世纪门槛,野蛮执法当终结,任何执法办案环节上的刑讯逼供、体罚或变相体罚人犯、暴力取证,都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是彻底抛弃和肃清‘刑讯有功论’的时候了。”说起严打,1983年,1996年,1997年,2000年,2001年,2002年,都有一定规模、一定时期的“严打”斗争,加重处罚和刑讯逼供禁而不止。《检察日报》的一位作者李富金在一篇《量刑均衡问题初探》的文章中写道“1983年‘严打’时,普遍加重刑罚,并将上诉期都缩短为3天,最后又大批量进行减刑,在加强法制同时又破坏了法制,教训是很深刻的。不断‘严打’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风声一过,犯罪就可能反弹。事实上,只有‘长治’才能‘久安’。”在这种状况下,上诉人通过阅读大量“严打”期间发生的刑讯逼供案件,以及某些警察关于“刑讯有功”论的“实话实说”,不能不感到无限地恐怖,这种感受直接影响上诉人写出“严打,新的恐怖主义”这样的评论文章。

概括说,申诉人相信自己所写文章属于言论自由和法律问题探讨的范围,丝毫没有违法。申述人文中的“有警察公然对传媒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这句话,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认为这句话“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假设申诉人的陈述属于事实陈述而非议论性语言,那幺作为指控者的公安机关应当为此提供证据,证据法基础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有例外,即据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法律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在一审、二审中,公安机关应当为此举证,即必须证明:“没有警察公然对传媒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或者“没有警察对传媒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或者“所有的警察都只是私下里对传媒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或者“有些警察私下里对传媒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其它警察既没有公然声称也没有私下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对上述四项内容中的任何一项拿出半个字的证据。同样道理,公安机关提出的第二项具体指控是“‘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来说,赶上严打,有可能罪加一等,如果这个嫌疑人幸运,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就可能免于刑事处分’,这完全是个人的臆断,对事实的歪曲。”也必须出具证据,他们必须证明:“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来说,赶上严打,有可能罪加一等,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也没有可能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来说,赶上严打,就可能免于刑事处分,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也可能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赶上严打还是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都可能罪加一等”,或者“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赶上严打还是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都可能免于刑事处分”,或者“对所有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赶上严打还是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都按照法律处以刑罚”。在公安机关对申诉人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却作出处罚,其法律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第二十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任何惩罚必须建立在对事实的认定上,而对事实的认定如果没有证据支持则无法成立。以法律为依据的基础是事实根据,而本案的一审、二审的被告和被上诉人的公安机关却没有任何可以支持的证据材料。这样的司法判决令人口不服,心不服。

因此,特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撤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杭行终字第74号判决书和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2)下行初字第8号行政判决书“维持被上诉人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撤消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再审后改判。

请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公民神圣的宪法权利,主持公道,秉公执法,依法公正再审改判。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上诉人:昝爱宗
2002年8月21日

附件: 提交一审、二审行政审判决书各一份(复印件)。

昝爱宗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公安处罚行政争议案

转自:当代律师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2)杭行终字第7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昝爱宗,男,汉族,1971年9月4日出生,系《方圆》杂志社记者,住安徽省太和县李兴镇前店村前店82号。现暂住杭州市德胜东村60-1-302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分局,住所地杭州市麒麟街11号。

法定代表人边卫跃,局长

委托代理人朱鸿刚、吴安全,该局干部。

上诉人昝爱宗因公安处罚行政争议一案,不服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02)下行初字第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 6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昝爱宗、被上诉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的委托代理人朱鸿刚、吴安全到庭参加了诉讼。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根据被告举证并经庭审质证认定,原告昝爱宗在2001年10月1日晚上,先后在www.lawfan.com网站“法网天坛”和www.elong.com网站“西祠胡同”的浙江传媒论坛上发表了题为《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文中写到“有警察公然对媒体记者声称,刑讯逼供,没有几个不招供的”、“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来说,赶上严打,有可能罪加一等,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幸运,赶上十五宽松的政策就可能免于刑事处分”等内容,被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认定为该行为是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被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于2001年11月30日,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之规定,作出对昝爱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认定原告昝爱宗在网上发表《严打,新的恐怖主义》的行为是利用国际互联网传播“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是违法行为是正确的,对原告昝爱宗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本院予以支持。原告昝爱宗片面强调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要求撤销被告所作的处罚决定的诉讼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因为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事实基础上,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受到一定的限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2001年11月30日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诉人昝爱宗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称,针对1983年、1996年、2001年我国在短期内实行的“严打”政策存在一定的利弊,社会上也确实存在因为“严打”、“刑讯有功”论而暴露出来的一些尖锐问题,由此,法律界人士、新闻从业人员有权对“严打”存在问题作为法学问题进行科学探讨、评论、专题研究,并不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诉人认为,自己撰写的研讨文章《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对严打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本不是谣言,更不是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主观上传播谣言的故意,自己所写文章属于言论自由和法律探讨范围,丝毫没有违法。请求依法纠正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2)下行初字第8号行政判决书“维持被上诉人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判决;判决被上诉人退还上诉人所交5000元罚款及银行利息。

被上诉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在庭审时答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我局对上诉人的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证据确凿。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上诉人发表在网上的《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文章内容是否具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上诉人昝爱宗提交了2000年5月26日出版的《中国青年报》[冰点时评]栏目刊登作者石飞的《“刑讯有功”论》文章,拟证明《严打,新的恐怖主义》文章内容的事实依据。双方当事人对原审判决所认定的基本事实均无异议。

综合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的情况,本院认为,上诉人昝爱宗作为一名新闻从业人员,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网上对社会的一些现象进行探讨,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上诉人《严打,新的恐怖主义》一文的内容已构成《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被上诉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作出的下公(治)行决字(2001)第85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21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王丽园

审 判 员 徐 斐

代理审判员 杨逸强

二00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李洵

我的BLOG被GFW后的对应策略

作者:周曙光 来源: 周曙光的青年生活


GFW后的对应策略:

  1. 经查实,我的网站里只被GFW屏蔽了zuola.com/weblog/这个URL,也就是说,任何含有zuola.com/weblog/的请求在路过中国的GFW的边境线的时候都会被Reset,连这样的URL都被RESET: http://www.r-mail.org/?rss=http%3a%2f%2fwww.zuola.com%2fweblog%2ffeedrss2.asp&mailto=zuola.com%40gmail.com
  2. 很多人发现GFW影响Google Reader用户订阅我的FEED(12),有朋友被迫退订了我的BLOG的FEED,HideCloud告诉我一个办法:"在reader里使用All items可以解决zola日志被GFW的情况",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改用https: https://www.google.com/reader/view
  3. 我用R-mail.org的邮件定阅将邮件订阅到zuola.com@gmail.com,然后转发到emailfeed@googlegroups.com,这样就把我的最新日志放到了http://groups.google.com/group/emailfeed这个任何人可加入的讨论组中,然后任何人加入这个讨论组即可实现订阅我的网络日志,如果你觉得这样的订阅方式适合你的话;
  4. 我在宣传我的国内镜像BLOG http://zola.bullog.cn 虽然这个站的界面不符我意,页面代码和URL很乱,但总比让那些偶然知道我的人搜索周曙光后什么也看不到要好,技术细节不便透露,让网监们去费心猜吧。我知道网监的大叔们可能在关注我,并且可能认得我,他们已经给我照顾了,没有完全封掉我的域名,我也许应该感谢他们;还要感谢罗永浩为我提供国内镜像服务;
  5. 我弄了一个http://www.zuola.com/blog/ 来避免zuola.com/weblog的封锁,国内的人们应该还能用这个来看我的BLOG,这个URL是临时的,我不会舍弃我的 zuola.com/weblog/这个目录的PR值和反向链接,我还期待着有一天网监的人会解除封锁,因为我相信共产党会越来越开明,除非共产党敢于反 对全球一体化进程,并且不打算办2008的运动会了;
  6. 感谢网监也看我的BLOG,欢迎继续看,希望你们能认识到你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而且是有价值的像我一样可以回家向父母炫耀功劳的劳动;
  7. 谢谢所有为我提供软件和服务的公司和个人,我会像你们一样去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8. 谢谢所有为我提供精神支持和物质支持的公司和个人,我会像你们一样去为其他人提供精神支持和力所能及的物质支持。

为减小地震损害 中国互联网出口改走陆路

From cnBeta.com

台湾地震对中国几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打击让人记忆犹新。而今,它们正在迅速作出调整。2007年4月20日,中国铁通宣布,经信产部批准,其旗下拥有的部分国际互联网设施投入对公众服务。这意味着铁通的铁路专用陆地光缆(简称“陆缆”),将正式转变为国际通信的传输资源。

铁通新闻发言人郭晓昭表示,铁通的三个国际通信出口,即深圳-香港、绥芬河-俄罗斯、阿拉山口-哈萨克斯坦出口,已经全部开通,从此铁通可以使用自有设施提供国际互联网传输业务。而此前,由于监管部门的严格限制,铁通的业务范围只局限于国际铁路的联运出口等专网。

随 着铁通的陆缆开始成为互联网的传输资源,各大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国际通道陆缆的投入都在迅速加大,中国国际通信网络布局正在悄悄发生变化。而此前由于我国 地质等情况复杂,成本较高且安全性较低,陆缆基本上是无人过问的冷门。业界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我国国际通信安全多元化已经开始。

陆缆突遭垂青

2006年12月26日,因台湾地震造成太平洋海底光缆断裂,中国大陆的信息安全就成了几大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关注的焦点。而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内,它们积极运作并实施互联网出口登陆策略。

中 国铁通市场总监刘凌钧介绍说,他们获得了公众服务许可后,已经在和多家国际互联网运营合作伙伴接洽。他透露,铁通很早以前就跟包括俄罗斯铁通在内的多家国 际电信运营商有过合作协议,但由于某些原因,计划一直搁置至今。据悉,铁通自成立起就拥有出口网络资源,但由于政策限制,一直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 前,铁通已累计建有10个国际出口,并拥有对应的光缆。他们只需添加少量的终端设备,就可以迅速提供大量的出口带宽,实现公众需要。

铁通只是国际电信运营商中较小的一个,而其他三大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也都正在陆缆上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2007年3月20日,中国联通宣布已与俄罗斯铁通(TTC)签订了开通新的中欧陆路光缆的协议。协议规定,它们将共同开通经由满洲里至俄罗斯后贝加尔地区直达欧洲的国际直联光缆传输系统。据悉,这是中欧间最大的陆地光缆项目。

据悉,与俄罗斯铁通的合作仅是联通一系列大动作中的一步。联通内部人士向《IT时代周刊》透露,他们将在今年建立一条连接阿塞拜疆的通信线路,而明年将剑指缅甸。而2006年底,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也曾宣布,联通已经和越南多家合作伙伴达成协议,并逐步进入东盟市场。

中 国网通方面也在不断开疆辟土。东兴-越南、丹东-朝鲜、抚远-俄罗斯、满洲里-俄罗斯、二连浩特-蒙古和穗港等项目都已经顺利完工;抚远-俄罗斯、东兴- 越南和穗港同期还进行了扩容;今年网通还将新建黑河-俄罗斯和凭祥-越南陆缆。这都为以后中国网通开展国际转接业务奠定了网络基础。

消息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电信也在做进行陆缆建设的准备工作。它的主要目标将集中在东南亚。此前,中国电信已经开始和缅甸、印尼等国家谈判,将联合建设国际通信中心。

信 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认为,我国目前光缆建设过于集中,国内大部分国际互联网业务由海缆承担,要合理布局新光缆的建设。同时,信产部也放弃了“中 国的国际互联网业务需求量规模较小,国际出口带宽已经足够且相对稳定,所以没有考虑增加新的出口”的认识,放宽了国际通信的准入门槛。也正是在政策的鼓励 下,铁通顺利过关,四大运营商掀起了陆缆狂潮。

海缆地位难取代

目 前,全世界已铺设的光缆主要分布在美国至欧洲、美国至亚洲之间,地理因素决定了人们必然无法绕过对海底光缆(简称“海缆”)的考虑。同时,和陆缆相比,海 底光缆通信具有大容量、通信质量稳定、保密性好、隐蔽性好、抗毁、抗干扰能力强、价格低等特点。韩国电信海底业务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海底光缆目前处理的 跨国通信数据量占据了全球95%的份额,颇具垄断优势。因此,越洋光缆通信的垄断地位还将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然而,海缆“物理可靠性”差的问题也在台湾地震中暴露无遗。美国兰德公司最近出台的一个报告指出,目前海底光缆面临多种因素的威胁,而这些威胁可能在人们看来是微不足道和难以置信的,比如渔网和鲨鱼。但这并没有降低运营商们投资海底光缆的积极性。

2006 年12月18日,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联通等六家运营商签署协议,将共同投资5亿美元建设中美间首个兆兆级、10G波长的海底光缆系统——跨太平洋直 达光缆系统(TPE)。该项目从2007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完成。项目完成后可提供10G波长直连的光缆系统,可以支持 6200万个电话同时通话,将成为美中之间重要的沟通要道。

中国网通在海缆新建方面也动作频频。它的重点建设项目EAC海缆青岛登陆工程 已告结束,带宽总容量达70GB,该项目将在2008年奥运会中承担重要国际通信任务,可提供到EAC海缆所连接国家的直达路由。由此一来,青岛也成为了 中国北方唯一的大型国际海底光缆登陆站。此外,它的APCN2扩容工程,也已扩容6GB,今年年内将再次扩容20GB。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也都有类似表 现。

国际上,海缆建设也依然热门。2007年初,亚洲网通(Asia Netcom)计划投资6.36亿美元建设跨太平洋光缆。PacificCrossing公司也宣布,筹资5000万美元进行海缆网络扩容和升级。此外, 它已经和五家电信运营商进行了接洽,商谈购买带宽的问题,近期将有大动作。我国台湾地区的“中华电信”今后五年内将投资数十亿美元进行网络升级。近日,由 17个成员组成的跨国财团宣布,将投资5亿美元,兴建连接东南亚和美国的名为“亚美通道”的新海缆系统。

保障国际通信安全

一方面在扩容海缆,另一方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也纷纷发力陆缆,显示了信产部正力图通过调整网络布局,来实现国际通信安全多重保障的目标。

专 业人士预测,今后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台湾地震事件后,对于海缆的投资建设将更加谨慎。台湾在国际海缆中的地位将被弱化,由于台湾地区地震而暴露出来的网 络脆弱,各大运营商将多元化海缆出口,避开包括台湾在内的地震带。同时,运营商在太平洋光缆建设上将逐步从环状过渡到网状。

陆缆热使更多 人相信,中国的国际通信布局将得到很大改善,多方向,多途径将渐渐变为现实。不过,专家认为,陆缆能得到运营商青睐的主要原因是政策因素和台湾地震影响, 可以说是一种短期行为。但从长期来看,陆缆的高成本和低安全性都将使其面临发展瓶颈。该专家同时指出,最有可能替代海缆的是卫星。然而,目前卫星的成本过 于高昂,仅被用于电视直播等关键业务。此外,卫星通信无法提供光纤通信的传输带宽和通信质量。“但出于国际通信网络安全的需要,改变单一的海缆传输确有必 要。”这位专家向《IT时代周刊》强调。

北京邮电大学宋俊德教授建议,国际通信服务可以考虑建立分级保障体系。即高级别的用户付出的费用 高,享受的服务质量就应该高。平常租线要租双保险,要保证可靠。这样在通信故障时,才能用有限容量的临时线路保障更为重要的信息传递。面对这种突发事件, 电信专家阚凯力教授还是建议企业通过迂回路由、备份路由等暂时解决问题。同时他也表示,数据传输方面需求比较高的企业,也可以在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需要付出 的费用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信产部电信研究院内部人士透露,在台湾地震事件之前,信产部就已经对国际通信安全有了清醒的认识,并已经有了 一个国际通信网络的规划。“规划的主要方向就是将现在以东部海缆为主的网络结构,转变为多方向、多途径的出口。以及通过陆缆、卫星等方式建立国际通信出 口。”而那场大地震,更推动了运营商的积极性。目前,中国国际互联网布局的转变已显出端倪。

文/《IT时代周刊》

网警招聘广告

From 天涯,by 冉云飞

前不久得到一份网警招聘公告,既是贴在公共区域内,且是公告,作为公民,我由于觉悟比较高,顺带尽一点广而告之的义务,此乃义务服务于专政机关也。但由于 被雨淋污了字迹,有几处不能完全辨别,这是必须说明的。其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之(四)里的起始年龄里到底20岁或者20几岁,不是很清楚,请报考者 以实际公布年龄为准;其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之报名时间,由于报名第一天的时间,兹在都江堰在线论坛查到为16至21日,但后者为20号,看得清楚,故 采用论坛帖子的报名起始时间;其三,“签约聘用”之三中一句“根据合同条款办理”中“根据”与“条款”不是很清楚,系猜补,请有心考查者看未受污之原件; 其四,电话里的第一个电话87110896里的“0”系根据污字判断,请实际调查。
  现在我们开始做几道数学题和问答题:
  :都江堰市是个县级市,即县级单位,一个县招聘96名网警,全国有多少个县(含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所辖城区)?全国需要新招聘多少网警(不含已有网警)?
  : 月薪1300元(这只是公开的钱,私下的我们就不知道了),都江堰一月124800元(十二万四千八百元),一年是1497600元(一百四十九万七千六 百元)。如果按这个价格,全国一年花在这上面的费用有多少(当然不包括其它费用,如机器等费用,因为在网上可以查到天网工程公开招标)?据保守估计,如按 2000个县来算,那么全国每年花在新招聘的网警身上的费用高达2995200000元(亦即29.952亿元),这些费用有多少是必须的?
  :都江堰有多少人,人均新招聘网警多少人?
  :网警中有多少是监视言论的网警?这是不是违宪?一年又有多少因言获罪?
  :作为纳税人,我们有没有理由知道花在网警身上的这笔开支,是由谁授权的?有没有审议?没有审议,合不合财政使用程序,不合程序,为什么还在用?
  :这些招聘条件有没有血统论成份?有没有歧视?如有,为什么执法机关公然违法?
  : 在网警招聘条件上赫然写着:“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 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这是什么意思?有哪条法律规定过这样的条件?如没有,是不是违犯?我的前辈、杂文家黄一龙先生对此评论道:“年轻的 朋友可能不知道,这样的禁止条件,就是三十年前通行的所谓亲属中有‘杀关管’者不得用于种种‘关键岗位’的‘组织原则’。这是一条极端野蛮的规则,它在理 论上属于反动的血统论,法律上属于身份歧视,我以为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居然又在自称‘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成都市遇见了,真是幸会!不 过遍查有关法条,这样的规则似乎在多数关键岗位都不用了。例如国家主席政府总理等等极关键极重要的岗位,我们的选举法都无这样的禁令。这就不免使人琢磨: 这个‘专职天网监控管理员’,究竟是干什么的,他比国家主席政府总理还要紧吗?”2007年5月22日8:05分于成都
  
  
  都江堰人事局
  都江堰公安局
  关于招聘专职“天网”监控管理员的
  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专职“天网”监控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名额
  专职“天网”监控管理员96名(女性10人)
  、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国家教委认可学历),常住户口在都江堰市的公民,符合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男性身高1.68M以上,女性身高1.55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内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双眼裸视视力4.8以上;
  (五)要求会普通话,懂得计算机操作;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受过行政处分或者开除处分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清中有犯罪嫌疑人,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6—20日,地点: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失业证、退伍证(原件)、照片2张(免冠1寸),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合同制专职“天网”监控管理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及政审
  1、应聘人员于2007年4月24日到原报名地点确认审查资格及领取准考证。
  2、计算机考试于2007年4月25日进行。
  3、文化考试于2007年4月28日进行。
  4、体能测试于2007年5月8日进行。
  5、面试于2007年5月11日统一进行。
  6、集中体检于2007年5月16日进行。
  7、面试、政审、考试结果于2007年5月21日公布。
  、签约聘用
  (一)、经政们审、考试、面试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约聘用。
  (二)、签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
  (三)、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由市人事局备案。一年一聘,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用人单位不续聘或者聘用人需要辞职的,根据合同条款办理;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解决。
  、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工资:绩效考核工资;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等,总计1300元 人/月。
  未尽事宜,请咨询都江堰市人事局、公安局
  电话:87110896、87112383、87132216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都江堰人事局、都江堰市公安局盖章)

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网民意见

from 中国互联网协会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各种新的应用层出不穷。中国的博客数量已经超过2000万。博客作为网民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平台,在网民的工作和生活中发 挥着重要的作用,逐渐发展成为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新趋向。但是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渗透性和无国界性使互联网成为一把双刃剑,在行业发展空间日益广阔的 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利用博客发布不良信息内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污染了网络环境,给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因此,为了保证我国互联网持续、健康的发展, 2006年10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成立了“博客研究组”,组织新浪、搜狐、网易、人民网、博客网、天涯论坛、MSN、腾讯、和讯网等博客服务机构的代表以 及业内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博客服务方面的管理问题。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共同研究起草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并于2007年5月21日至5月 28日在网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在听取广大网民对《公约》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最终版本,意见反馈邮箱为:blog@isc.org.cn

中国互联网协会表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旨在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推动博客用户和博客服务提供商(BSP)以协议的形式规范双方的责权。一方面BSP提 高自身的服务意识,规范博客业务的发展和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协议方式提醒博客作者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同时呼吁博客作者包括跟贴者接受公 众的监督,并对自己在博客上的言行负责。

中国互联网协会通过公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倡导博客服务提供商文明办网、网民文明上网,鼓励网民使用博客业务,充分表达思想,交流情感,传递信息,坚 决抵制和反对违法和不良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扫除网络文化糟粕,加快形成依法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新秩序。用创新的理念 治理互联网,繁荣网络文化,构筑共建共享的和谐的网络精神家园。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 的新空间。


附: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稿)
(中国互联网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博客服务,创建良好的博客服务发展环境,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博客,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提供给用户的自主网络空间,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等。
第三条 博客服务应当遵循兼容并蓄、文明守法、诚信自律、和谐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广大博客作者应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做网络文明和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第五条 本公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博客服务提供者。
第六条 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本公约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七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博客作者及博客读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从事互联网博客服务业务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服务条件:
(一)完善的博客服务和管理制度;
(二)配备足够的博客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提供优良服务,实施有效管理;
(三)健全博客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用户注册流程、用户信息保密措施、博客内容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 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积极探索博客服务模式,为博客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引导博客作者创作和传播优秀网络文化作品。
第十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与博客作者签订博客服务协议,要求博客作者自觉履行协议义务,拒绝签订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有权拒绝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第十一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与博客作者签订用户服务协议的,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博客作者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规定,文明使用网络,不发布、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博客作者保证不发布、不传播侮辱或贬损其他民族、种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的信息。
(三)博客作者保证不发布、不传播造谣、诽谤信息以及其他虚假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四)博客作者保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不发布、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
(五)博客作者保证对跟贴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
(六)博客作者保证不利用博客传播计算机病毒等恶意程序,不危害他人计算机信息安全。
(七)博客作者保证履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博客作者违反服务协议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改正或停止为其提供博客服务。
第十三条 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作者实行实名注册,并通过设立实名博客社区等方式为实名博客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推荐实名博客优秀作品,打造实名博客精品。
第十四条 博客作者在后台申请注册真实信息的,是否公布或公开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由博客作者与服务提供者约定,博客作者可以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也可以使用匿名、笔名或昵称等。
第十五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制定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未经实名博客用户本人允许,不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信息及其存储在网站上的非公开博客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申请实名博客的用户应保证其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实名博客信息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作者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执照等)、有效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等。
第十七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博客作者提供对跟贴内容的管理权限,博客作者应当对跟贴进行有效管理,有权删除违法不良跟贴信息。
第十八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履行对博客内容的监督管理义务,应当设立便捷的在线投诉窗口、投诉电话等渠道,受理公众对博客服务和博客内容的举报与投诉,并予以及时处理。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九条 倡议广大博客服务提供者积极签署并实施本公约,本公约发布之前未与博客作者签订博客服务协议的,可以从本公约发布生效之日起补充签订服务协议。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定期公布签约单位名单。
第二十条 凡签署本公约的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规范履行本公约的各项内容,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本公约的组织实施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警示或向社会公布其名单。
第二十一条 博客服务提供者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促进博客服务和谐发展。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GFW and AGFW

作者:Isaac Mao 来源:slideshare

谎言重复一千次...

谎言重复一千次...
在一些的国家里面,人民很少能够从媒体上听到什么真实的消息,即使是真实的,可能也不是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东西。而那些最终要记录在历史文献甚至后代的教科书上的内容却极力地被掩盖了,如果没有什么王朝更迭之类的,可能就真的慢慢地湮没在时间与事件的洪流当中了。

   活在这个信息泛滥的时代,即使是每天的“硬新闻”也够我们花上一段时间看的了——当然你可以说我们没有义务没有愿望去看“硬新闻”,如果闭目塞听,一派 大彻大悟的释然状,或者声色犬马、及时行乐为吾人毕生之追求,也自然与己无关了。所以这里讨论的问题,自然是对那些对于自己生活的国家和世界的有影响力的 事件希望了解的人谈的。

  不知道在中文的世界里面我们每天接触信息里面有多少是真实的。想到这个问题的缘由看似与此没有关系——有朋友最近以“主旋律”的歌曲抒怀。这又算多大个事情呢?

  大事是前不久,“记者无国界” 开了中文网页,还派人到国内来走了一遭。不过party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可以一边和客人握手,一边还可以不让客人家里透出声音来说三道四。而海峡对岸的同 胞们虽然终日饱受资讯和八卦的摧残,却在“记者无国界”的排名榜上高居亚洲首位——说实话,台湾的新闻有时看得真得能让人无语,再“硬”的主题都能够娱乐 起来,大陆的同行们估计跟他们学了不少,只是现在没那么多用武之地。而海外的所谓“斗士”们讲的话也越来越难靠得上谱——更不必谈Tong同学现在都成了资本家,跟party打得火热了——加上“圈圈功”不遗余力地跟party拼假大空,更是要各位看官自行判断了。香港的个性也在慢慢被蚕食,港岛里面温水煮蛙, 外人只能从在旁边着急:上次在机场的书店居然看到了“堂而皇之”地卖《广角镜》(后来才发现已经可以在国内订阅了,而且人民网还在引上面的东西),随便翻 了翻,看到有些内容还是可以作为的士司机和酒桌上胡侃乱吹的素材的,但为什么现在能进来,其中做了多少的妥协,就算查不到的话看看那个不伦不类的“凤凰” 也能猜出大半。至于星岛大马东南亚,还是顾自家事情多一些,视野还没那么宽阔。所以,好像龙应台说的,中文世界看似大同,实则相互隔绝,误解重重。而大家最后也就“多维”“万维”,到最后还是一头雾水。

  中文新闻的焦点毕竟还是大陆,而关于大陆报道最多又自然是大陆自己的媒体了。很难再找到什么完全严肃媒体了,毕竟现在媒体这么多,而想写的东西都被新华社给通稿了,如果不鸡毛蒜皮和八卦的话,如今的报纸怎么能越办越厚呢?

  这是一个很好地培养怀疑主义或者刑侦学人才的环境,或者是培养愚民顺民现实主义者的大工厂。不想丧失理性良知,不想失去看到真相的权利。可是,谁又能给我们提供真相呢?终究还是理想国。

p.s. 如果文章里面的链接你普遍打不开,也没办法打开的话,那么祝贺你可能已经在人生路上重要的抉择关口了,慎思,明辨。

由FB假被封和BlogSpot假解封说起

From 歪歪猪博客

Aug. 06, 2006

世界上最令人捉摸不透的东西除了女人的心外,应该就是中国的G~F~W了。

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FeedBurner被封后来又解封的事情,到了现在也没有个结论。

Blogspot.com解封,根据幻灭的麦克风的说法,是因为blogger的故障,临时把DNS指向了另外的服务器,G~F~W还没反应过来的缘故。

中国ZF其实已经在不同场合间接承认了G~F~W的存在,比如:江~泽~民接受华~莱~士访问的时候:

  华:主席先生,你为什么封~锁~网~站,包括
BBC和华~盛顿邮~报网站,理由何在?你不信任人民从网路上取得信息及学习吗?
  江:我希望人们将从网上学习很多有用的事情,但无论如何,网上有时也有不健康的东西,特别是网上的色~情内容--对我们的年轻人伤害很大。
  华:BBC和华~盛顿邮~报网站没有色~情的东西。
  江:它们被禁可能是因为有些政治消息的报导,我们需要有所选择,我们希望尽可能地限制对中国发展无用的信息。

还有最近的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官员的一些发言:

摘录几段:

刘正荣说,有些境外互联网网站刊登了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主要是淫~秽~色~情或恐怖内容,中国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采取了必要措施,这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
刘正荣强调,中国没有针对某一国家或某一网站实施特别标准,中国采取这些措施的信息也是透明的。
刘正荣强调,在中国不能浏览的境外网站数量是非常少的,中国与境外的信息沟通是顺畅的,境外知名网站都是可浏览的。
刘正荣补充说,任何国家的~警~察和执法机关对网上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的话,都是不可理解的。刘正荣研究过美国的《爱国者法》,该法对美国的执法部门如何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通信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
中国ZF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尽可能限制那些违法、违背社会道德,尤其是对青少年有害的内容在网上传播。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外国公司如要在中国进行运作,也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对于这些表态,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 G~F~W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
  • G~F~W的存在是符合中国的法律和世界许多国家的一般做法的
  • G~F~W只过滤那些违法、违背社会道德和对青少年有害的网站

我向来是赞同“多谈问题,少谈主义”的。我一直认为解决问题比分清楚谁是谁非要重要得多。既然我们政~府认为,按照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和我国的国情,G~F~W的存在十分必要,那么我认为ZF应该理直气壮地承认G~F~W的存在并且把G~F~W制度化。

承 认G~F~W的存在的最重要一点是公布G~F~W的管理机构。目前,如果我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出现什么问题,我知道我可以向公安局的出入境办公室查询,货 物进出口遇到麻烦我可以向海关查询。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消息闭塞,如果我访问不了国外的某个网站,我是不知道应该向哪个机构查询的。运营商?答复肯定是,您 再试试访问其他网站正不正常,如果访问其他网站正常,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不是他们的问题了。信产部?CNNIC?反正目前我的做法是,叫一个在国外的 人试试,或者用代~理服务~器试试,如果正常了,说明给G~F~W封了。

G~F~W的制度化包含了下列几点:

1、设立预报机制。

由 于很多国外的互联网服务做得很优秀,大量的网民都使用它们作为上网的日常工具。比如使用gmail作为自己和企业的邮箱,bloglines作为rss订 阅的工具,FeedBurner作为管理自己网站的Feed的工具。我们当然非常希望可以畅通无阻地使用这些服务,但如果对于某个服务,我们政~府认为非 封不可,能否有一个机制可以预先提醒一下,起码给大家一个备份数据,转至其他同类服务的时间。

2、设立查询机制。

就象我上面说的那样,当大家发现某个网站访问不了时,可以有一个地方去查询是不是我们ZF认为这个网站不能给我们访问。

3、设立沟通机制。

几 年前,为开源社区提供服务的sourceforge.net也给封掉,据说是因为上面有些软件是可以让用户绕过政~府监管访问国外的网站。我们这些很依赖 于开源项目的公司顿时傻眼了,但又无可奈何,因为根本不知道可以向谁投诉这个问题。当时寻找可以绕过G~F~W的方法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访问 sourceforge。当然,后来sourceforge解封了,当然,也不知道为什么。设立沟通的机制的目的也就在这里了,一个是有关部门和用户的沟 通,用户可以有途径告诉有关部门,这个网站对于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有害”信息只是占了极小的部分。另外一方面是网站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有点类似于几年 前Google~被~封的事情,通过沟通,后来吧“网~页快~照”放在独立的服务器上,G~F~W只封“网~页快~照”。通过这样的沟通机制,我相信很多 的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毕竟大部分上网的人只是为了获取某方面的信息或者服务,而不是为了颠~覆我们的政~权。

如果政府承认G~F~W的存在并将其运作制度化,我觉得至少有以下的好处:

1、 大家不用再天天在那里抓瞎了。不用在为FeedBurner是否给封捏把汗了。查询一下就知道是否是“黑名单上的人”。是也不怕,有一段时间可以给你转移 数据和服务。有关部门还可以和中移动合作,订阅G~F~W封网通知短信。对一个网站收1块钱就行,象FeedBurner这么多用户,个个都怕它被封了, 能收多少钱啊?足以再向CISCO定购更加先进设备了。

2、防止G~F~W给国内的互联网企业利用。国内的互联网公司神通广大,认识有关部 门的有关人员,吹吹风,提供点数据就可以让他们如临大敌。如果广大网民也知道投诉的渠道,至少可以让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士听听另外一面的观点。或者也不排除 有部分“热心”的网民,会更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提供境外“有~害”网站的信息,积极配合G~F~W的运作。

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想到了最近一个很热门的东西《面对强奸,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看了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我发现深海水妖陈岚和李银河的观点总的就是:当强奸无可避免的时候,如何更加理性地面对它。

面对着我们社会的种种不合理的现象,我也象老罗一样,有时很想大喊一下:

我操这个世界!我操这个时代!

但我想得更多的是D.H. Lawrence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开始的时候说的:“Ours is essentially a tragic age, so we refuse to take it tragically. - 我们所处的基本上是一个悲剧的时代,所以我们拒绝以悲剧的姿态来面对它。”

对 于那些已经离开中国,也就是在制度之外,高调地批~评中~国的制度,甚至要求西方制~裁中~国的人,我向来是嗤之以鼻的,因为为那些人基本是站着说话不腰 疼,没有任何风险的。我更加佩服的是那些在制度之内的,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冒着巨大的风险,尽可能地去改善制~度的弊~端,对制度去做有限度地抵~ 抗的人。比如:程~益~中、蒋~彦~永等人。

但愿我们的互联网、我们得社会能变得更加美好一点。

人民网公开报道GFW!是进步还是失误?

from CDbeta.com

很多朋友都觉得阉割版的Google.cn很没意思,想看的都给删了.今天又被莫名其妙的跳转到Google.cn,搜索了GFW这个关键词,出来的搜索结果令人惊叹,请见图:
人民网的新闻《百度日本站被GFW屏蔽 疑与色情内容有关》排在搜索结果的第一位.根正苗红?


下面是人民网的显示


这到底是编辑的失误还是人民网也在进步,相信答案还是比较简单吧。

起诉的一些思考兼答网友

作者:杜冬劲 From Very Beginner

我很真诚地说,我是一个很天真的人。有些自己的私下的想法,不经深思熟虑就拿到了这个帖子上。有网友告诉我,他们转贴后,迫于上海网监部门的压力, 不得已又撤消了。并指出我的很多话讲出来未必对目前的案子有好处,而这起案子确实关乎很多网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决定将某些敏感内容拿掉。其目的只有一 个,目前的案子很重要,需要很多公众的支持。

虽然本案不想炒作,但是,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确是必须做到的。我深感自己才疏学浅,很多问题讲不清楚,这对于网友公正全面的了解此案是不利 的。有鉴于此,我在此发起一个网文大赛,请根据本案的几个帖子,中国和世界互联网监管的实际情况,提交一篇网文,描述或论述网友,监管方,和其它相关涉及者的任何问题。规则如下,

  1. 一等奖一篇,每篇奖金10,000元人民币或1200美金,获奖者选择奖金货币,并自负个人所得税。
  2. 二等将两篇,每篇奖金5,000元人民币或600美金,获奖者选择奖金货币,并自负个人所得税。
  3. 参赛者不限国籍,年龄,甚至机器人也可。多人可以合作,但评奖和奖金发放按篇进行
  4. 必须为参赛者自己原创文章,自己拥有著作权,是否发表过不限。
  5. 文章语言现中文或英文。中文简体繁体不限。
  6. 请将投稿电子邮件至yetaai@gmail.com,请使用电子邮件标题 “realcix.com-China Internet Censorship"。否则不予受理
  7. 参赛文章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但我拥有发表于本博客的权力。
  8. 投稿截止期限为2007年6月8日。
  9. 评奖结果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公布在本博客上。
  10. 获奖后,我们将和获奖参赛者联系,奖金通过电子银行支付或PayPal.com支付(美金)。
  11. 本次比赛并没有任何保险,公证,或其它法律手续确保公平。请参赛者保留自己的底稿。
  12. 如有其它网友愿意增加本次比赛奖金者,如果获奖者同意,本人乐于提供获奖者的名单和付款方式信息,网友自行支付。本人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宜。
  13. 所有条款解释权归本人所有,本人并拥有随时更改参赛条款之权力。

根据网友的反馈和我自己的验证,自5月22日起http://www.realcix.com/可以访问了,我猜应该是电信迫于广大网友压力的结果 (知道真相的网友也许可以告诉我们大家)。但这不等于说我会撤诉,没有明确的公开的网络监管流程和法制,不公正的网络监管仍然是不可避免的。从官司技术的 角度说,我的证据都是经过公证了的,这些证据表明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访问不了,所以我仍然有本钱和对手把道理讲下去。

看到大家的支持了,很感动。我对这次起诉有一点思考,很希望能借机和大家分享,同时有些网友有一些疑问,希望你们能从中你们的答案。因为问题比较多,很难面面俱到,请大家原谅。

全都是关于爱

这是我为什么提起这个诉讼最根本的驱动力。我爱我国,我爱全世界人民。我不能容忍太多人的权力受到侵害。没有炒作意图,不过,客观上可能造成很多网 友关注我们的软件,对于因此使用我们软件又认为这个软件不好的网友,我想说一句抱歉,“对不起!”。但无论如何,网友有权自己选择是否使用这个软件。

有的网友说,“支持,应该组织一个游行”。我们应该使用法律的手段,不要让事情过激,这样,社会解决问题的成本才可能是相对小的。除非这样的游行组 织得合乎现行的中国法律,我呼吁不要这样做。我们应该爱护我们现在的和平环境。我爱每一个网友,我也希望每一个网友互相爱护,让我们在爱和宽容中解决问 题。

独立,独立,独立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看到很多家庭的小宝宝受到溺爱,我真的是肉痛啊。在这种溺爱中,小孩子养成了依赖大人的习惯,长大了又习惯于依赖政府,丧失了珍贵的独立性。我认为,正是因为很大一部分人独立性的缺乏,我们才受了这么久的不当监管。有些网友说,我们打不赢这个官司的,不要打了,可能很多网友,甚至大部分中国人都会选择这么一个方式对待这个问题。我想问的是,这是你自己的看法,还是大家都这么说,你就这么想?关心这个官司的人多了,很多人又觉得,我们肯定赢。请你拿出自己的观点,思考,然后投票!如果你也珍惜我们的爱和独立,你会说,我支持起诉!

独立性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我呼吁教育工作者们好好研究一下怎样能提高我国青少年的独立性。例如,在夏令营中,小孩子必须自己从粮库挑粮食,自己做饭,完成布置的作业等。班门弄斧,连抛砖引玉也谈不上,只是呼吁一下。

再谈官司之外

很多网友很支持,甚至希望能捐钱捐力。很谢谢大家的信任,不过我并没有和任何的公益组织或民间机构有联系。这个案子的费用问题,请大家放心,目前来讲,不大。目前最重要的是,大家的支持,这是我们获得媒体关注,获得话语权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怎么支持,将本案的帖子发送邮件给你的朋友就很好,帮助本 案的任何信息传播都是对本案的最大支持。

GFW施过的神迹一览表(被GFW封锁的网站,期待不断补完,让我们一起见证神的杰作)

GFW施过的神迹一览表(被GFW封锁的网站,期待不断补完,让我们一起见证神的杰作)

昨天晚上当我写完那篇“付费评论”想提交审核时,发现blogspot又一次被GFW了。现在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审核,不过作为体验了GFW大神一次又一次神迹的我已经无力去顾暇其他事了,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到目前位置GFW施过的神迹吧。

首先把那些在这个土地上本来就不合法的网站排出出去,从GFW在大中华局域网上显露其神的本质之后,被封的有以下遗迹。

  1. Blogspot一封再封,又一开再开,它是神在人间的声音吗?)
  2. Wikipedia(上面丰富无比的知识就像毒品,每一个看过的人都会情不自禁的上瘾,而每天花上一段时间在上面汲取。无疑在GFW神的国度,眼里看不到知识,所有像毒品的都要禁止)
  3. My opera(又一个国外的BSP,就在前不久被施以神迹,为此cnbeta上的GFW信徒还做过祷告)
  4. bluehost(一个国外的虚拟主机,作用是可以建立在GFW法力范围之外的网站,所以GFW直接施以神迹封掉)
  5. vox(一个国外华丽的sns类bsp,刚刚出来就被封掉,甚至没有在我们这里引起关注)
  6. baidu.jp(这是一个奇特的例子,似乎是某神秘人物与神沟通之后自宫的结果。虽然详情扑朔迷离,但大多数人觉得此人可以和神沟通是确凿无疑的)
  7. 各种域名相关服务(比如blogspot的ghs.google.com,还有godaddy的ip等等都被封了)
  8. technorati(全球最大的博客搜索网站,很久之前就被封了)

我一下子想到的就是这些了,都是网络类的网站,本身并不涉及任何意识形态。当然还有许多其他的站点,我会不断补完,也请各位朋友把你所知道的发信给我,我们一起追随神的足迹。

中搜屏蔽的关键字

From Kenengba Blog
今天整理文章的时候发现了早前在fermi的Blog(本站的友情链接之一)上看到的文章,通过浏览器作弊,进入中搜的管理员页面,查看其屏蔽的关键词。我写过几篇提及到GFW的文章了,现在把这些关键词公布出来也不算做多了什么了。

原先是通过禁用浏览器的JavaScript,然后点击这里,就可以自己当一把中搜BBS的管理员了。可惜Fermi文章出来不久后中搜就已经修复了这个Bug,昨天已经说过了,有些人的行动真的是很快的。

幸好我保存了这些关键词。今天我打算用图片的形式公开这些关键词,因为如果把文字打出来的话“可能吧”肯定会被封,网警同学肯定也会找我(可能现在已经在盯着我了,可能吧!)。

我一直希望多些人知道GFW的存在,一直希望让多一些人知道我们在互联网上的自由度是很小的,所以我一直都做一些党妈妈不是很喜欢的事情。还好,“可能吧”的订阅量不大,还未引起某些SB的注意,我才得以如此猖狂而公开地做一些比较“大胆”的事情。

话说回来,中搜中罗列的敏感关键词之多实在让人汗颜。看看下面这几张图片吧。由于图片比较大,我放在我的Panoramio相册里,所以一些朋友可能因为连接的问题无法看到这些图片。

由于图片实在太多、太大了(再次证明有些人不是白吃饭不干事的。)。所以我干脆提供图片的连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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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8 图片9 图片10 图片11 图片12 图片13 图片14

里 面有些关键词有些是关于政治的,有些是关于色情的,这个我们是可以预想到的,但有些我实在想不到敏感到什么地方去,甚至可以说是不可理喻,例如明日之星, 接班人。有些我觉得屏蔽得比GFW还要机械化,例如“胡哥”,虽然单看这个词我们似乎可以联想到某个人,但我不可以称呼另外一个人为胡哥吗?唉。自己看着 想吧。

如果你需要这些敏感词的文本版,用以收藏:)或者分析,你可以点击这里下载。里面不但包含了中搜屏蔽的敏感词,还有屏蔽的广告词和IP,还有用户。注意,这是OneNote文件。

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 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自:潼关县人民政府网

潼办发(2006)02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精神,解决好目前互联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互联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使我县互联网建设取得明显成 效,互联网用户规模不断增加,应用水平逐步提高,网络规模、技术水平、信息服务、商业应用等快速发展,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内容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网络环境 逐步改善,正面舆论进―步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在互联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部门职责 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比较薄弱,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互联网作为一个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全球性网络,在 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一方面,互联网的发展,有力地拓宽了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 渠道,促进了生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扩大了思想文化交流,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网上日益突出的信息 安全问题,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各种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严重危害我们国家安全。有的鼓吹西方政 治主张和价值观,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的利用热点和敏感问题,传播政治谣言,煽动社会不满情 绪;有的大量制造、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等不良信息,宣传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进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对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不及 时有效地加以解决,将会搞乱人们的思想,引发社会矛盾,诱发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
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互联 网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 提供传播渠道。改进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 相结合的管理体料制,形成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使互联网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切实加强互联网管理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夯实责任,我县成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对外宣传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对互联网的科学有效管理。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永峰(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严晓慧(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润民(副县长)
   唐雷鸣(副县长)
  成 员:孟胜利(电信局局长)
      程爱国(文化局局长)
      郑俊斌(广电局局长)
      史文龙(公安局局长)
      汤虎民(教育局局长)
      负抗美(县委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王 昊(组织部副部长)
      熊榜奇(工商局副局长)
      杨军亮(县法制办主任)
      李 敏(县信息中心主任)
      周敏玲(县外宣办副主任、县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谢 金(团县委副书记)
  县外宣办是我县互联网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互联网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互联网管理中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加快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县电信局是互联网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的行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和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做好经营性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协调 工作;依法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市场准入与退出、年度审核和服务范围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 服务提供者和联网单位的联网备案、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清除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域名、IP地址和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根据 县政府新闻办、公安局等授权部门的要求,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对互联网上有害信息和公共有害短信息进行监控;对违规从事网上业务或传播有害信息的 网站(包括论坛)依法采取责令整顿、予以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
  县政府新闻办、文化局、广电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是重要的专项内容管理部门。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网上出现的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情况进行统一行动,做好应急情况 下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登载新闻进行管理,对网站开办新闻时政类论坛进行前置审批和管理,对报纸等媒体涉及意识形 态热点敏感问题内容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对违规登载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对境外新闻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 并通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落实中央对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
  县文化局负责对网络音乐美术娱乐、演出剧(节)目及音乐美术类 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前置审核和监管,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 监督管理。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核,对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 对网络著作权进行监督管理。
  县广电局负责对网络广播电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前置审核和监管,对违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的省内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
  县教育局负责对远程教育和校园网等涉及教育的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要重视发挥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组织与舆情关系密切的各有关部门和主要媒体占领网上宣传阵地,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引导有影响的商业网站,加强正面舆论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互联网的安全监督。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互联网上反动、淫秽、赌博等有害信息进行监控,负责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对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安装安全管理技术软 件或系统;对县内有害信息网站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对县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或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关闭等处理建议。负责互联网中 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对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查处;负责对在网络上窃取国家秘密和制作、传 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打击、查处;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站进行监控并提出封堵意见,通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
县保密局负责对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检查,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信息中心负责编制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重大建设,审理涉及信息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推动信息产业安全发展。
县工商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服务商和经营性网站的企业登记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提供有害信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法制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健全机构,充实 力量,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不可重审批、轻管理,更不能只建设、不管理,放任自流。对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管理工作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搞好协调 配合,在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上,加强协商,及时沟通,统一步调,更好地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对互联网的科学有效管理。
三、强化措施,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域名和IP地址的基础管理。县电信局要会同县信息中心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域名和IP地址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要严格互联网 接入服务管理,抓紧完善相应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手段,实行域名申请实名制,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和IP地址分配使用的逐级责任制,对于擅自经营域名注册服务的, 要依法严厉查处。县信息中心负责各单位域名的管理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严格进行审核。
(二)建立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制度。县电信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对基础电信营运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严格进 行年度申核。县政府新闻办、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广电局、保密局等负责对各自主管的专顷内容进行审核,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年度审核意见,实行一粟否决 制。年度审核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取消该项业务或由行业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电信局要把对网站的许可备案 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对网站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严厉查处,
直至关闭。
(三)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县电信局要会同县政府新闻办、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广电局、保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时对 互联网站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网站。未备案的非经营性网站,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登记或备案,逾期不履行手续 的,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要依法惩处。
(四)加大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力度。县公安局要联合县政府新闻办、团县委、教育局、电信局、文化局、工商局、广电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对 淫秽色情网站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违规单位,坚决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坚决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切断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提供土壤的 "利益链",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五)深入进行网吧专项治理。县文化局要联合文明办、团县委、公安局、电信局、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广电局、法制办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地区的网吧整顿工作。县文化局要根据国家的法规负责调整和制定适合不同地区经营性网吧的准入标准。
(六)加强对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受理工作。县信息中心负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建设工作。县外宣办、公安局、保密局、通信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行政 执法部门,负责对举报中心受理的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严厉惩处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进一步完善检测和监控有害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对 有害信息予以封堵和删除。建立对有害信息和境外网站的动态复查机制,提高封堵的时效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 与、共同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的良好局面。
  四、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统一协 调,建立互联网工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运营单位等紧密配合的网络管理机制。县电信局要协调建立健全互联网行业管 理机制,协调建立行业管理中的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内客安全管理的有效监控处置机制。对涉及专项内容管理的,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落实授权部门的 封堵意见和一票否决制。
县公安局负责统筹互联网安全监督,协调研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和组织实施信息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监控机制,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局、 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广电局等互联网专项内容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各行业协会和运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和行业规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建立管理机制和规范的间时,要注意建立协同防范机制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统 一行动,互联互通,严密高效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属地化管理,形成两级管理格局。中办发(2004)32号文件要求按登记和备案机构所在地对互联网进行属地化管理。我县互联网属地化管理工作由 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进行统一领导,由互联网工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运营单位等按职责实 施。县信息中心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定期召开互联网管理工作会议。研究互联网管理规划,协调重要事项,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其 它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对互联网登记和备案机构在我县内实行有效管理,落实属地化管理任务。
(三)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协调电信局、县政府新闻办、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保密局等部门,根据国家互联网相关 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互联网管理办法。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法规保障。
   (四)加快技术研发,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县法制办、电信局、新闻办、教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保密局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全县信息安全保 障体系建设。县政府新闻办、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等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快网上监控系统建设,电信局要提供有害信息扫描监控系统接口等方面的技术帮 助和政策支持。要向社会推广普及有效防范反动、淫秽和各种垃圾信息的技术。
  (五)掌握网上舆情,引导网上舆论。县法制办、电信局、新闻办、教 育局、公安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保密局要加强网络监管部门建设,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网上舆情收集和引导工作,形成统一协调、反 应灵敏、高效畅通的网上舆情收集反馈机制,准确把握社会思想动向,敏锐捕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分析网上舆情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及社会影响,进一步 加强网上舆论指导,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政府网站和金潼关文旅商务网站要充分利用新闻资源优势,丰富网上宣传内容,拓展网上服务功能。要充分发挥我县两 大网站的作用,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形成网上舆论强势。
  (六)健全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县电信局要加强对互联网协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行业 自律。要引导网站从业人员和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讲求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滥用行为 和低俗之风。要引导网站和网络服务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网站或网页。要抓紧制定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 信息自律规范。县政府新闻办要组织受理社会各界对网络舆论和文化方面有害信息的投诉和举报,宣传思想文化各部门要善于发挥各种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积极促进 网络文明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开展文明频道、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2006年2月28日

秀山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自: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秀山委办发〔2006〕92号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6年10月3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05〕9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我们 必须清醒地看到,互联网的发展在拓宽人们获取知识渠道,促进生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丰富人们精神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已经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进行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渗透的"桥头堡",已经成为境 内外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恶意炒作的"主阵地",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民主墙",已经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重要工具。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是 形势所迫、责任所系、使命所在。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促进互联网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做到"三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互联网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县进行渗透破坏的"作乱之地",绝不允许互联网成 为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法外之地",绝不允许互联网成为充斥假恶丑和腐朽思想、不良文化的"放纵之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 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根据网络特点和规律,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增强管理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要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使互 联网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地发展。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理顺互联网安全管理体制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是我市互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的行业管理。我县没有通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的行业管理事宜由市通信管理局直管。各通信运 营公司要在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下,做好经营性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对市场准入与退出、年度审核和服务范围进行监管,对实名备案、记录留存、 有害信息报告与清除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论坛)依法代行市通信管理局职责,必要时采取责令整顿、予以关闭等行政 处罚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及相关信息服务市场秩序。
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组织与舆情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和主要网络媒体占领网上宣传阵地,形成互联网安全管 理的正面舆论导向。要抓好县内新闻网站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登载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要加强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 宣传,树立网上法制意识,以网络法制促进网络自律,不断净化网络环境。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网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进行释疑解惑。对别有用心的攻击污蔑 言论,要有策略地公开批驳;对查处的网上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公开宣传,形成依法管理互联网的舆论环境。
县公安局负责互联网的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打击破坏网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处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 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管理上网服务场所安全;对境外、县外有害信息(网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对县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或向互联网行业 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县机要保密局负责对我县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对我县联网计算机遵守相关保密法规、规定情况进行 检查,依法督促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县互联网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县教委负责对远程教育和校园网站的监督管理和对在校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营造适合青少年 身心特点的绿色网络场所。县文广新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初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一道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网上文化传播、网上出版活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县工商局负责依法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服务商进行登记注册,并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服务商和经营性网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提供有害信息服务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持守土有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营运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确 保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 道,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管理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安全问题会商研判机制,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我县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 实抓好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本县辖区内域名和IP地址的基础信息管理和备案。县内各通信营运公司要在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切实有效的域名申请、IP地址管理办 法,严格互联网接入服务管理。实行域名申请实名制,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和IP地址分配使用的逐级负责制。对擅自经营域名注册服务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要 加大基础建设,抓紧建设网站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作用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站巡查清理整顿。各负有互联网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站巡查和清理工作,对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信 息服务的网站,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登记或备案,逾期不履行手续的,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要依法惩处。
(三)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和各种赌博网站。公安部门要联合县政府新闻办、团县委、教委、文广新局、工商局、银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淫秽色情和赌博网站的打 击力度,坚决关闭辖内淫秽色情和赌博网站,切断为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土壤的利益链,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整治活动。县文广新局、工商局和各通信营运公司要严格执行文化部的不同地区营业性网吧的准入标准;工商部 门要加大对全县"黑网吧"查处力度,做到接报一起核实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扫除监管漏洞;县文广新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对城郊结合部、农村特别是学校周边 和群众举报集中地的网吧的整治,切实解决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一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公安部门要经常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存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隐患 的经营性网吧及时整改,强力推行上网消费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落实。
四、快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县互联网安全管 理工作由县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研判全县互联网安全形势,审议互联网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 局)要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细化职责任务和措施,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各互联网管理职 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职能,抓紧制定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管理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安全问题会商研判机制,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我县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四)提高管理能力。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网上执法、网上行政的专门队伍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苦练网络管理基本功,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使每个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转自:百度法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我局制定了《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05年5月8日

广电总局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切实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认真学习,强化培训,促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随着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逐渐成为广播影视新的传播形式,接收终端也从计算机扩展到电视机、手机和其它接收设备。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对于确保舆论导向正确,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家广播影视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从2005年5月至年 底,各省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要以省为单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管理队伍和监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技术水平。要组织本省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信息网络 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集中开展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政策、法规的社会宣传,要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经营 机构的依法经营意识和自觉性,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清理整顿,加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管力度。
  根据《意见》的分工,广电总局是网络广播影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传播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传播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的网 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信息产业部实施。地方广电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网络广播影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网上传播活动的监管工作。各 级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意见》明确的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信息产业、互联网新闻宣传等其他互联网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互联网监管 工作。
  (一)全面开展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意见》的部署,互联网各相关管理部门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站集中清理整顿活动。按照总局的部署,各省广电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未持 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开办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办IP电视、手机电视业务的机构)进行清查。各地在集 中清理整顿工作中,应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分四个步骤:
  1、查清情况。各省广电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所有开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排查,将违规机构名称、播出内容、播出方式、技术参数(网站地址、域名等)等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应在5月20日前报广电总局。
  2、清理整顿。在查清情况的基础上,对违规开办视听节目业务的机构进行分类处理。经各省广电部门初审确实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审批条 件的,于2005年5月20日前报广电总局办理审批手续;经各省初审不符合审批条件或报广电总局后未获得最终批准的,责令其于2005年6月15日前停止 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
  3、依法查处。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停止违规开办的视听节目业务的,以及难以查找到实际开办单位的网站,由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将有关情况汇 总后,于6月20日前将名单通报给本省信息产业部门,由信息产业部门按《意见》的要求,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强制关闭其网上的节目。对 传播有害视听节目的网站,通报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各省广电部门关于本区域内清理整顿工作总结,应于6月底前报总局。
  (二)做好年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意见》的要求,国家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互联网各有关管理 部门要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对其分别提出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今后每年9月底前,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对本区域内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 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规定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情况进行年度审核,对其作出年度审核是否合格的意见。对中央直属机构的年检工作,由广 电总局负责,对其他机构的年检工作由所在省的广电管理部门负责。其中,对于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擅自开办视听节目传播业务的,应按《意 见》和总局39号令的要求通报给当地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取消其相应电信业务许可,并通报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或取消其登记,同时报总局;对已持有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所提的年检意见,直接报总局。
  三、完善法规,改进手段,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长效管理机制。
  (一)抓紧起草《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条例》。广电总局将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尽快起草条例草案,按规定程序征求意见后,上报国务院。
  (二)加强持证机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地方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 目许可证》的机构加强监管,在2005年上半年内,必须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要求所有持证机构全部落实节目审查制度 和节目总编责任制度,确保所播出的节目符合国家宣传管理的要求,节目来源符合《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版权,不得 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境外广播电视节目。
  (三)改进管理手段,加快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防控体系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各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的同时,北京、广东、上海也要加快建立信息网 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分中心。各省级及重点地市广电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设立区域性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控系统,形成全国联动的视听节目监控网络。
  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站IP地址使用信息库。总局将继续加强与信息产业部的协调,争取实现广电公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控系统与中国互联网信 息中心全国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使用信息库的联网和信息共享。各地广电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特别是视听节目服务提供机构的IP地址 信息,充实到广电总局IP信息库中,逐步建立适应视听节目监管需要的网站IP地址使用信息库。
  3、建立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网站监控系统。广电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网站监控系统技术方案并组织建设,落实封堵境外有害广播电视节目网站的授权和相关工作程序
  (四)建立和充实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队伍。
  各级广电部门对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将《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在我校开展清查不良网络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吉林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央作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活动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清查不良网站的通知,近期,我校将对校园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自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网络建设"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工作领导,细化管理分工,落实责任人,建立长效防范、及 时发现、果断处理有害信息的工作机制。请各单位、各部门信息主管领导和信息管理员,按照学校下发的有关文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管理和处理制度,制定各单位的信息处理流程,结合我校制定的网上有害信息的判定标准,对校园网、论坛(bbs)上各类有害信息进行全天候检测和监控并建立网上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者进行及时查处。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和师生员工安全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建设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 性、服务性于一体的主体教育网站,充分利用校园网为大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服务,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校园网纯洁、人人参加专项活动、共同抵制网上淫秽色情内容 的氛围。

四、严格校园网和校内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制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或承包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杜绝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 等场所和设施成为经营盈利活动的变相网吧。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自查,学校宣传部、网络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将进行统一检查,对于落 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通报处理并报学校追究责任。

五、各单位、各部门网络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网络淫秽色情、暴力、赌博和"法轮功"等有害信息;检查范围是:涉及各单位、各部门网站(页)、 bbs、聊天室、FTP服务器、留言版、电子公告栏,清查网络链接服务、提供托管服务、服务器、 虚拟空间服务和个人主页主页服务等。对于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传播不良内容的网站(页)坚决进行关闭和清除,并配合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

六、具体分工:党委宣传部负责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bbs等网上不良信息清理和落实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把工作开展情况报到宣传部,汇总形成汇报材料;网络中心负责清查网络链接服务、提供托管服务、服务器虚拟空间服务和个人主页主页服务、聊天室、FTP服务器等,并行成文字材料;保卫处负责清查集中上网场所、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上网情况,排查利用以上场所成为经营盈利活动的变相网吧活动,并行成材料。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逐项检查,并把各自检查落实情况于本月15日前上报党委宣传部校园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卜立平
电 话:5166975
信 箱:lpbu@email.jlu.edu.cn


吉林大学校园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2004年9月10日

关于严禁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有害和不实等信息的公告

来源:上海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转自:中国网

近期,有人通过互联网提供的电子邮件、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各类有害和不实等信息。少数网民在收看到这些信息后,未经查验、证实就盲目进行 转发、传播。这些行为已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本市的社会政治安定和社会治安稳定,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为此,上海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依法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陷害他人合法权益;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行为的。

对违反 规定制作、传播有害和不良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给予警告,并可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六个月以内 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以拘留、罚款或警告。对构成犯罪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特此公告。

上海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二○○三年五月三日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网吧”统一安装使用非接触IC卡实名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 转自:河南省计算机安全协会网站

关于开展山东省通信行业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山东分公司、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铁通山东分公司、吉通通信山东分公司、中国网通山东分公司、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公安部、教育部、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和国家保密局于4月30日联合召 开了全国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三个月的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经省委、省 政府批准,我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等八个部门也于5月10日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成立协调小组,对我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和《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根据信息产业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深刻认识互联网有害信息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网络与信息安全涉及到国家安全、社 会稳定,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重视经济管理,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管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以全面完成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际行动,落实 "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江总书记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
二、认真配合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的审批、备案清理及监管工作
根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的审批、备案清理及监管工作。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 度。凡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 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审批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经营许可证的网站
目前我省互联网站无证经营现象严重,有的网站未经专项申请或专项备案擅自开办电子公告服务,没有采取技术措施防范隔离有害信息,亦无专职人员随时删除有害 信息,致使网上各种有害信息时有传播,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应 非常强烈。我局将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凡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互联网站,应在7月31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青岛、威海、日照三市向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办 理经营许可,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互联网站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关闭。
(二)严肃备案制度,对非经营性网站限期备案
目前我省非经营性互联网站数量较多,且大多未履行备案手续,有些甚至擅自开办了电子公告服务,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者有机可图,导致网上各种有害信 息时有传播。为做好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的清查工作,要求凡未履行备案手续的非经营性网站,必须在7月31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青岛、威海、日照三市向青 岛市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拒不备案的,要坚决关闭。
(三)加强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
互联网站的信息是通过接入服务单位的物理路由传播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接入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把好接入关,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三、密切配合网上有害信息清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并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必须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有害信息清查和清理整治、各种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工作予以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一)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清查有害信息,并对有害信息相关内容的追查等工作予以密切配合;
(二)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
(三)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关停相关网页、网站,对网吧停止接入等;
(四)对所属电信网络中传输的各种有害信息严加防范,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传输,并保存有关记录,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安全措施,按照要求记录用户上网和发布信息的相关资料
具体要求如下: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明经营许可证号或备案号;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版主负责制等安全措施,加强对个人主页、电子公 告、聊天室等的管理;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 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上述记录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留存,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 时,及时予以提供。
五、加强工作联系,对相关情况随时进行沟通和处理
要求各单位网络部门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络员,请各单位将联络员名单于6月14日前报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联络员为许爱玲、王剑峰,联系电话:6612898、6612821)。
六、时间进度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
各接入服务单位及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将接入本单位或租用本单位服务器空间的互联网站的有关情况,用Excel表格的形式,于6月30日前报至省通信管理局。(表样见附件,电子文件可从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
2.集中整治阶段:
各接入服务单位及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通知接入本单位或租用本单位服务器空间的互联网站,凡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于7月31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青岛、威海、日照三市向青岛市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
7月10日前,各单位要以所属网络、系统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网络信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以及各种上网信息资料是否记录为重点,进行全面的自查工作,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通信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3.检查验收阶段:
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通信管理局将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接入服务单位的经营许可及备案情况、各项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用户 上网和发布信息的相关资料记录情况等。对于从事违法违规经营、信息安全措施不落实和不按照要求记录相关资料的,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 理。
要求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此次网上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报省通信管理局,对所报内容要进行认真核查。我局将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信息产业部及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二ΟΟ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自:安康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站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05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精神,解决好目前互联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促进互联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 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使我省互联网 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互联网用户规模不断增加,目前已达230余万户,CN域名8885个,应用水平逐步提高,网络规模、技术水平、信息服务、商业应用等快 速发展,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内容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网络环境逐步改善,正面舆论进一步加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在互联网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 视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部门职责不清,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比较薄弱,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互 联网作为一个开发和使用信息资源的全球性网络,正在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等各个领域产生重大影响,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一方 面,互联网的发展,有力的扩宽了人们获取知识信息的渠道,促进了生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扩大了思想文化交流,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 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网上日益突出的信息安全问题,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各种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互联网加紧对我进行渗 透、破坏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有的鼓吹西方政治主张和价值观,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言论,否定党的领导,攻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的利 用热点和敏感问题,传播政治谣言,煽动社会不满情绪;有的大量制造、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和封建等不良信息,宣传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进行网上违法犯罪 活动等等。对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将会搞乱人们的思想,引发社会矛盾,诱发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给党 和国家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互联网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 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决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研究互联网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督、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 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使互联网更快更好的发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切实加强互联网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 [2004]32号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8号)和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04]42号)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 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对互联网的科学有效管理。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陕西省互联网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 调互联网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监察互联网管理中各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的法规、标准及相关政 策;组织制定全省信息安全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制定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定;加快我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省通信管理局是互联网的行业管理部门, 负责互联网的行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和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做好经营性互联网络安全的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对基础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接 入服务提供商及互联网信息提供者进行市场准入与退出、年度审核和服务范围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联网单位的联 网备案、记录留存、有害信息报告、清除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对域名、IP地址和电子公告服务的管理;根据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等授权部门的要求,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对互联网网上有害信息和公共有害段信息进行监控;对违规从事网上业务或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 (包括论坛)依法采取责令整顿、予以关闭等行政处罚措施。

省政府新闻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等部门和单位是重要的专项内容管理部门。

省 政府新闻办负责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网上出现的设计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情况进行统一行动,做好应急情况下网 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登载新闻进行管理,对网站开办新闻时政类论坛进行前置审批和管理,对报纸等媒体涉及意识形态热 点敏感问题内容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对违规等在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对境外新闻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 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落实中央对互联网上意识形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

文化厅负责对网络音乐美术娱乐、演出剧(节)目及音乐美术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前置审核和监管,在使用环节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合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省管电局负责对网络广播电视和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前置审核和监管,对违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的省内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施。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核,对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对网络著作权进行监督管理。

省教育厅负责对远程教育和校园网等涉及教育的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省委宣传部负责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要重视发挥网络媒体的积极作用,组织与舆情关系密切的各有关部门和主要媒体占领网上宣传阵地,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引导有影响的商业网站,加强正面舆论宣传。

省公安厅负责互联网的安全监督。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互联网上发动、淫秽、赌博等有害信息进行监控,负责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 急协调工作,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对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安装安全管理技术软件 或系统;对省内有害信息网站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管理部门实施;对省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或向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关闭等处理建议。

省国家安全厅负责互联网中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对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查处;负责对在网络 上窃取国家秘密和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进行打击、查处;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站进行监控斌提出封堵意见,通知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实 施。

省保密局负责对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检查,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省发改委会同省信息办负责编制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重大专项建设,审理涉及信息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推动信息安全产业发展。

省工商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服务商和经营性网站的企业登记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提供有害信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省法制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营运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互联网管理的职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抓紧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不可重审批、轻管理,更不能只建设,不管理,放任自流。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管理工作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搞好协调 配合,在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上,加强协商,及时沟通,统一步调,更好地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对互联网的科学有效管理。
三、强化措施,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
(一)加强对域名和IP地址的基础管理。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信息办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国家域名和IP地址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有效管理。严格互联网接 入服务管理。抓紧完善相应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手段,实行域名申请实名制,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和IP地址分配使用的逐级责任制。切实加强各类域名服务机构的审批 管理和准入后的监督管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对于擅自经营域名注册服务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省信息办负责陕西省内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域 名的管理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严格进行审核。

(二)建立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制度。省通信管理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要求,对基础电信营运商、互联网服务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 者严格进行年度审核。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等负责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进行审 核,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年度审核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审核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各项业务或由行业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 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省通信管理局要把对网站的许可备案与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对网站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 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严厉查处,直至关闭。

(三)集中开展互联网站清理整顿。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社科院、省保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全省范围内不适时对互联网站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对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网站、未备案的非经营性 网站,要求其在制定的期限内登记或备案,逾期不履行手续的,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要依法惩处。

(四)加大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力度。省公安厅联合省政府新闻办、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政府法制 办、陕西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大对淫秽色情网站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违规单位,坚决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坚决查处一批大 案要案,坚决切断为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提供土壤的"利益链",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五)深入进行网吧专项治理。省文化厅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政府法 制办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城市、大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地区的网吧整顿工作。省文化厅要根据国家的法规负责调整和制定适合不同地区经营性网吧的 准入标准。

(六)加强对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受理工作。省互联网协会负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建设工作。公安、安全、保密、通信主管部门以及各有关行政执法部 门,负责对举报中心受理的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严厉惩处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进一步完善检测和监控有害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对有害信 息予以封堵和删除。建立对有害信息和境外网站的动态复查机制,提高封堵的时效性。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共同 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的良好局面。

四、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统一协调,建立互联网工作主管部 门、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个运营单位等紧密配合的网络管理机制。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工作统筹管理与统一协 调机制。省通信管理局要协调建立健全互联网行业管理机制,协调建立行业管理中的网络运行安全与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有效监控处置机制。对涉及专项内容管理 的,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落实授权部门的封堵意见和一票否决制。省公安厅负责统筹互联网安全监督,协调研究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和组织实施信息内 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监控机制,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具体协调互联网意识形态管理,统筹建立宣传文化系统网上管理机制。省教 育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等互联网专项内容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 机制。各行业协会和运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建立管理机制和规范的同时,要注意建立协同防范 机制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互联互通,严密高效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属地化管理,形成两级管理格局。 中办发[2004]32号文件要求按登记和备案机构所在地对互联网进行属地化管理,逐步形成中央、省(区、市)两级管理格局。我省互联网属地化管理工作由 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进行统一领导,由互联网工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各运营单位等按职责实施。省 信息办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互联网管理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互联网管理工作会议,研究互联网管理规划,协调重要事项,定期通报交流情 况,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其他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对互联网登记和备案机构在我省内实行有效管理,落实属地化管理任务。

(三)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省政府法制办协调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文化厅、省广电 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社科院、省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以及省信息化定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根据国家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发展的新情况 新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互联网管理办法,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法规保障。

(四)加快技术 研发,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广电局、省社科院、省保密局、省国家密 码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全省新先权保障体系建设。省信息产业厅要组织开发新防范技术,突破封堵反动网站和有害信息的技术难关,抓紧有关防控技术工程建 设。省公安厅要加快信息安全报警处置系统建设,指导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联网单位和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落实有关技术方法措施,统 一安装有害信息自动发现报警和过滤封堵软件,及时发现、处置和查处省内网上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省政府新闻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新闻 出版局等专项内容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快网上监控系统建设,省通信管理局要提供有害信息扫描监控系统接口等方面的技术帮助和政策支持。要向社会推广普及有效防 范反动、淫秽和各种垃圾信息的技术。

(五)掌握舆情,引导网上舆论。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信息产业 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要加强网络监管部门建设,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网上舆情收集和引导工作, 形成统一协调、反应灵敏、高效畅通的网上舆情收集反馈机制,准确把握社会思想动向,敏锐捕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研究分析网上舆情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及 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网上舆论指导,积极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重点新闻网站要充分利用新闻资源优势,丰富网上宣传内容,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 组建网上评论队,及时有效地引导社会热点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努力增强引导网上舆论的本领,掌握网上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要充分发挥 重点新闻网站的作用,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形成网上舆论强势。

(六)健全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互联网协会的领 导,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协会要充分行使行业组织职能,制定和完善行业章程,行业规范,受理社会投诉,普及网络知识,推广安全技术,倡导网络文明。要引导 网站从业人员和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讲求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要引导网站和网络服务商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网站或网页。要抓紧制定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 范。省政府新闻办要组织受理社会各界对网络舆论和文化方面有害信息的投诉和举报,宣传思想文化各部门要善于发挥各种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积极促进网络文明建 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开展文明上网活动,开展文明频道、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密码管理:KeePass应用简介及汉化

作者:LEODOU  来源:荒 ⌒soGoo⌒ 堂
 
用过不少的密码管理软件了,对其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 这类软件密码管理功能大同小异,至于各类加密算法更不是我等菜鸟能明白的,只要不是低级到用明文保存,我想一般人也就够用了。因此其附加功能就成了选择使用的亮点。今天向大家介绍的这款密码管理新秀 ―― KeePass 密码保险箱,就是凭其独特的功能让我"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相信经过我的介绍,你也会喜欢上它的。

对于 KeePass 相对其它同类工具出类拔萃的优势,我也会结合用过的其它密码工具来介绍,这就是今天的两个配角:KeyPass 和 Password Agent ,后者是老牌的密码箱了,前者算得上独特的自动登录功能也曾让我心仪,但当后来发现了 KeyPass 一个致命的本地安全隐患后,我一直在寻找它的替代品,直到 KeePass 的出现,我才发现 KeyPass 的自动登录实在是不太方便。由此引出今天讨论的第一个功能 ――

一、自动登录1、先说 KeyPass,它要实现自动登录,在设置好登录脚本后,在所要登录的网页按"Ctrl+右键"、然后还要用鼠标选择密码项目。即使是从历史记录里选择使用过的项目,也是比较麻烦的。
2、Password Agent 的自动登录就更逊一筹了,打开需要自动登录的网页后――切换到 Password Agent ――选择要登录的项目――再转到网页――按快捷键。
3、再来看看我们的主角 KeePass,它的优势在于可以自动识别所要登录的环境,这时只需按快捷键,根本不必切换、不必选择!想知道怎么实现的?不要着急,下面我会专门论述。

二、支持附件功能
如果说自动登录功能两个配角还能有点戏份,到这里,就是 KeePass 独步舞台了!说起附件功能,是我很早就想要的,有不少共享软件的 Key 文件,分散保存很不方便,而且不安全,万一泄漏出去被列入黑名单,想哭都晚了,毕竟以我们现在的收入买个软件不容易。把它们保存到 KeePass 这个保险柜里,安全系数大大提高,也不用担心因为 Key 多了自己都不知道放在那里了(就像在我乱七八糟的办公桌上找昨天还再用的一个文件,呵呵)。当然了,附件不止是可以保存 Key 文件,有什么绝密的文件尽管放进保险柜啦,呵呵。
三、KeePass 是完全免费的自由软件
这一点更是众多的配角们无法相比的。现在我国计算机用户的正版意识在不断增强,用正版软件是我们大家都很希望的,奈何口袋里 Money 不多,正版的好软件可以买,但谁也不会什么软件都买。如果有免费的好软件,为什么不用呢?
KeePass 则不止是免费,它是 OSI(放源代码促进会)认证的开放源码软件。大家不要以为免费的密码管理软件在安全性方面会弱一些,作者之所以要开放源码、免费,实际就是从安全性考虑的,作者认为:密码管理软件就应该开放源码,只有完全掌握源码,对用户来说才是最安全的,用户可以检查 源码中的加密算法、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修改。这很像操作系统,只有自己开发的系统才是最安全的,至少重要的部门都要用像 Linux 那样的开放源码的系统或在其基础上开发自己的系统。

四、安全可靠
1、数据库文件的安全性
上面已经提到了作者开放源码的安全意识,其实 KeePass 实际的安全性能不是一般的同类软件能比的,KeePass 独有的双重保险,可以建立起最安全的密码数据库。你可以为其设立管理密码和密匙文件(用鼠标和键盘的随机动作作为随机数据来源生成密匙)双重保险,把密匙文件放到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再加上密码这项,可以说万无一失。而一般同类软件只有密码这一项,如果 通过间谍软件,还是有可能被人窥探到的。
友情提醒一下,如此可靠的保护,如果你忘记了密码或丢掉了密匙文件,绝对没人能打开你的数据库了!(从我个人的使用来说,还是只选择了密码一项,毕竟个人对安全的要求要低一些)
2、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使用过程中,KeePass 支持定时自动清除剪贴板内容、保护剪贴板不被探查的增强模式、以及自动锁定程序的功能。保证使用过程也不会泄漏机密。
自动登录功能的使用

通过以上的介绍,想必读者们已经对这款密码管理新秀有所了解,并跃跃欲试了吧?下面我着重介绍一下 KeePass 独特的自动登录功能。
1、自动登录语法设置
在密码记录的备注栏,以'Auto-Type:'开头的一行代表了自动登录的语法结构。KeePass 使用预先定义的语法结构来实现自动登录,默认的语法顺序为:{USERNAME}{TAB}{PASSWORD}{ENTER}
(如果你不定义自己的登录顺序,在按快捷键时,将自动用这个默认顺序来登录。)
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修改以达到不同环境下的自动登录。例如:
Auto-Type: {USERNAME}{TAB}{PASSWORD}{TAB}{TAB}{TAB}{ENTER}
技巧:这个例子中多了两个TAB键,用于登录某些论坛。在设置时,读者可以先把光标置于密码栏,然后按TAB键,直到光标跳到确定按钮,这时按了几次TAB键,自动登录语法就设几个{TAB}。

2、自动登录目标窗口设置
备注栏中以'Auto-Type-Window: '开头的一行代表了自动登录的目标窗口。例如:
Auto-Type-Window: Total Commander*
就是自动登录 TC 论坛的窗口设置:Total Commander*是TC论坛网页的标题,'*'是通配符。

上面的例子合起来粘贴到备注栏就是这样:
Auto-Type: {USERNAME}{TAB}{PASSWORD}{TAB}{ENTER}
Auto-Type-Window: Total Commander*
登录时,把光标定位到用户名框内,按快捷键,就OK了。(当然,有些论坛的登录需要验证码,先要手工输入验证码,然后按登录快捷键)

按上面的简要介绍做一遍,相信你就会惊异于 KeePass 的自动登录是如此方便。

还等什么?快下载吧!软件主页:http://keepass.sourceforge.net/
在 Translations 页面(http://keepass.sourceforge.net/translations.php),你可以下载LEODOU的原创官方汉化,解压到软件安装目录,运行软件后选View菜单―― Change Language 来选择简体中文语言文件。

互联网管制典型案例!现在有一个针对它的已经成功起诉的案件, 您是否支持它呢?

作者: 杜冬劲 From Very Beginner

要帮助!您可以链接此文,电邮此文给您的朋友,让更多的人知道此案是对我们的极大的支持!甚至,您可以旁听法院的公审,我会在我的此博客中公布上海法院浦东新区分院的开庭通知。此案将于5月29日上午9:00开庭。地点是上 海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您可以携带您的身份证在开庭前十分钟到达法院门口。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致电+86 135 6409 6137。 注意此手机号码为本案专设的 临时号码,请不要为其他事情呼叫它。

2007年2月28日,我发现我自己做的一个网站http: //www.realcix.com/不能上了, 和国外的朋友一联系,发现他们都能上,设一个代理,也能上,大概是被电信封锁 了。很奇怪,这个网站是关于一个个人财务软件的,文件都是我亲手上载的,不可能涉及黄色,反动之类的东西,我都不敢相信电信会封这样的东西。做了一个路由 跟踪,出问题的路由器是中国电信内部的。我是电信的宽带用户,于是给电信报了一个故障。电话里来来回回很多次,差不多耗了 4个礼拜,他们大概做了一个内部 小调查,然后告诉我说,这个问题的原因是“非回复性原因”并且他们对我的问题不 可能做任何事情。真是不可思议。然后我要求他们提供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回答是没有!他们最多能通过电话对我进行告知。



其 实我很早就听说中国的这个长城防火墙计划,据说还是思科做的总包,来自地球 上最民主的国家。我开始还以为,只是过滤一下黄色的东西,没想到现在。。。花 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反过头来整得我没脾气。真是很不服气,我并没有机会参加 这个项目的决策过程,问到信息产业部,什么都不知,甚至在网上都查不到这个项 目的信息。我的很多朋友都劝我算了,和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掰手腕,我不够级 别!劝我另外注册一个域名,换个主机服务商。但这不是我的性格,何况,这事往 大了说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权力问题,关系到民主问题。我愿意相信全世界人民的良 知,如果,我能就这个问题提起一个公益诉讼,争取到国际国内媒体和公众的支 持,我相信我不会输。



要打官司,就有很多技术问题,



  • 起诉谁。最终我定下来起诉中国电信,尽管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长城防火墙的运营主 体,就算我知道谁在负责这个东西,我也很难起诉它。按照中国法律,必须是直接 的厉害关系才能起诉。我是中国电信的客户,问题路由器在其管理网段内,我只可 能先起诉它,否则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 起诉什么。 说心里话,我想直接诉中国电信违反了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可惜现在中国宪法没有这一条规定。不信各位查一查就知道我说的对了。我只能诉电信 违反了它和我之间的服务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中国电信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客户 的故障,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对客户进行告知。从情理上说,我认为我碰到的问题 就是中国电信的故障。


  • 证据。 这个问题有多难,我心里可知道。好在我对电脑和网络还算得上一只三脚 猫。我通过上海浦东公证处,对于http: //www.realcix.com/的可访问性,被封锁 的情况,路由的情况都做了一个操作,屏幕拷贝成了公证书,大家可以看一下底下 的链接。又到浦东工商局调出中国电信(其子公司上海电信)的地址,给它发了一 个公证函。果然,电信并没有理睬我。自己认为,法庭公正的话,这些证据应该够了。当然,媒体和公众的支持很重要。否则,法院很难公平处理此案。


  • 官司之外。 希望这个官司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公益官司,中国的公民们能真正关心自 己的权力,不要太害怕去当出头鸟,一起呼吁把宪法给该了,增加保护公民知情权 的条款,并指定具体的信息访问保护法,例如,对电信这样的企业,不可滥用信息监管,起码,当公民提出申请的时候,它有义务以法律承认的方式,例如纸头,传 真,正式网页等,告知被封锁的原因。重要的是,所有的中国公民们都拿全体公民 的事当自己的事,这事就好办了。有一件事,我真有点感触,我到处发邮件,找支 持,结果,还真的是一些老外再给我反馈,替我着急。中国人自己的反馈,嘿,还真一个没有!没事,我相信会有的!!


下面是公正书的扫描件,


下面是公正书的扫描件,有些浏览器的图形显示可能只有一个小长方块,请
拷贝其链接,粘贴到地址栏,就可以看到对应的图像了。



  1. 第一页,公证过程文字描述,主要讲述公证的电脑操作和结果。


  2. 第二页,公证过程文字续


  3. 第三页,不设代理服务器时,浏览到一个中国电信的欺骗性网页。


  4. 第四页,这是设置代理服务器的屏幕拷贝。


  5. 第五页,被访问网站的真实页面。


  6. 第六页,被访问网站的路由报告显示故障路由器就在中国电信网络内部。

新闻出版总署传达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转自: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

针对目前互联网传播存在的各种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11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召集在京主要互联网出版单位举行会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于永湛传达了《意见》精神,并通报总署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

于永湛首先传达了《意见》对中央各部门互联网管理职责的明确划分: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对网络文学、图书期刊和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对网络著作权进行监督管理,是重要的专项内容管理部门。

根据《意见》的职责分工,总署提出十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对已批准的互联网出版机构年度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其网络出版宗旨、出版范围的执行情况,新闻出版法规的执行情况。年度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项业务经营许可,直至注销登记。二是建立并启动总署"24 小时网络出版内容实时审读监测"机制,加强对网络出版机构和非网络出版机构出版内容的审读监管,此外,该网络审读监测工作系统还将担负网络出版舆情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三是加强对群众举报受理和有害信息查处,依法严厉惩处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四是认真清理整顿网络出版机构,强化属地管理。各地新闻出版局将配合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对已登记和备案的互联网出版单位予以全面清理整顿,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已在本地登记和备案的网络出版单位,建立域名、 IP地址使用等相关基础资料库,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五要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总署将加快《互联网出版管理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制定,同时加快《互联网游戏管理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六是加强网络出版监管体系的建设,组建国家网络出版管理中心,探索高效可行的网络出版监管新模式;加快研究论证"网络出版内容监控系统"可行性方案,做好立项申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协调一致的工作程序,实施有效管理。七是开展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保证网络出版的各类编辑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保证网络出版的各类编辑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新闻出版法律法规方面的素质。八是强化行业自律,开展宣教活动,倡导文明网络出版活动。九是抓好网络出版发展规划制定和相关政策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相关技术研发基地创建。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网络出版管理的专题调研,出台更有针对性的网络出版重点工程。十是组织实施网络出版重点工程。加快"中国网络学术著作出版总库"的项目立项,继续推动"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作",促进大型网络游戏系列《中华群英谱》的开发等。

于永湛强调,《意见》是新时期我国互联网出版行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清理整顿互联网出版秩序,规范互联网出版行为,增强互联网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等方面,有着十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对与会者提出三点希望,首先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坚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感,把全党和全行业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文件中去,与党中央和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第二,各网络出版单位要按《意见》精神,对照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状况,增强政治意识,守土有责,做好自查自纠。针对本部门具体工作实际,形成网络出版单位的内部自律机制,引导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价之风,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网站或网页。第三,各网络出版单位要配合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做好即将开展的互联网出版机构年检和清理整顿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司长肖时国参加了本次会议。在京100多位互联网出版单位的有关同志到会。

积极应对网络时代的挑战

作者:刘玉珠 来源:求是2005年第1期

当今世界已进入网络时代。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我们必须全面、深刻地分析和研究互联网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既要着眼当前的热点、难点、疑点问 题,又要立足长远作战略思考,采取积极措施应对网络时代的各种挑战。

中国社会正加速进入网络时代

1994年4月20日,互联网正式登陆中国。10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得到了爆炸式的大发展,并将中国社会进一步引入网络时代。

互联网用户数目迅猛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第1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止到2004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总人数达到 8700万,比1997年增长了140倍,成为仅次于美国互联网用户(1.85亿)的第二大市场。如果保持预期的30%的增长速度,那么,5年内中国将成 为世界互联网用户数量最多的国家。

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目前我国宽带用户已经达到3110万,与之相应的是网速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不再局限于某一种功能,而 是得到了更为广泛的运用:从最初简单的电子邮件、网页浏览和软件下载,发展到网上新闻时政、网络游戏、电子商务、网上购物、实时金融、远程教育、视频点 播、异地办公、电视电话会议、远程医疗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应用,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互联网不仅是一种通信工具和信息获取方式,更是现代人的一种 生活方式。

互联网与移动网、电信网实现快速融合。计算机互联网领跑网络时代,但并非一枝独秀。它应当是包括电信网、移动互联网、有线电视网以及卫星通信、微波通信、 光纤通信等各种网络的互联。中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移动电话市场,2003年为2.69亿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领域的互联互通已经取得了规模优势,两者融 合产生的新业务模式――网站短信业务发展很快,已成为我国门户网站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03年第四季度新浪60%的收入来自短信,TOM- Online更是高达80%。早期的互联网仅能提供非实时通信,随着宽带的增加,互联网与电信网的融合加速,互联网已经能够提供实时通信,即时通信软件和 IP电话已经基本普及。未来的网络将是一种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联通各种网络,包括信息家电,实现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控制的一体化,任何人在任何时 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人或者物的互联将成为可能。

互联网企业迅速崛起并聚集了大量的财富。一批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走出了前两年的低潮,与世界同步发展,有的处于 国际领先地位,已经在美国纳斯达克或者香港上市,没有上市的也在积极寻求上市。如盛大公司2004年5月上市,8月13日其市值已达到14.98亿美元, 超过了三大门户网站――新浪10.79亿美元、搜狐6.264亿美元、网易10.12亿美元。

互联网对我国文化发展的深刻影响

信息社会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据统计,全球互联网正以每年10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它已经向我们展示了未来信息社会的端倪。互联 网的普及和发展,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极其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 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使政府和民众之间有了一条有效的沟通渠道,为政府实践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当前我国的电子政务大大提高了政府处理公 共事务的能力,提高了政府机构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了管理成本,并使政府管理模式向服务型转变。另一方面,互联网也给现行社会结构和体制带来新的要求 和挑战。

从经济上看,互联网提供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全球化又使经济自主性受到影响。电子商务的应用节约了成本,提高了生产率,进而带动传统行业的改造升级,但潜 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另外,互联网是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在互联网发展水平上差距很大。

从文化上来看,互联网的影响更为突出。

互联网催生了新的文化形态,娱乐化成为网络文化的主流。互联网发展10年后,人们对网络文化新形态已经不再陌生。网络影视、网络动画、网络文学等日益受到 欢迎,网络游戏已经成为这一新兴文化形态相对成熟的代表。这些新的文化形态脱胎于原有电子游戏、电影、电视剧和动画产品,又具有"全球互动性"这个鲜明的 特点。艺术需要想象,而虚拟的网络空间为想象的艺术提供了最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网络互动技术的进一步应用,网络艺术将占据未来社会网络时代艺术的主流。

我国网络文化的内容普遍存在一种大众化和通俗化的倾向,以满足娱乐需求为主,从门户网站(网络新闻除外)到专业网站都刮起一股流行娱乐风潮,专业的学术性 网站或者传播高雅文化的网站基本上都是偏安一隅。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4次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有42.3%的网民将获取信息作为上网最主要的目的,但 与半年前相比所占比例略有下降,而休闲娱乐已经成为继获取信息之后的第二大主要目的,占34.5%,并且所占比例呈递增趋势。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网络娱乐 已经取得了商业上的极大成功,网络通俗语汇也逐渐侵入了书面语言并为人们所接受,成为网络娱乐文化对现实文化的一种强力渗透。

互联网为满足内容需求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新的选择,但是宽带互联网的发展使网上内容贫乏问题凸显。随着宽带技术的成熟和费用的下调,引发了我国2003年宽 带的"大爆炸"。截至2004年6月已经拥有了3110多万宽带用户,比2003年年底增加了1370万,半年增长率高达78.7%,今后还将继续保持高 速增长的势头。与之相应,宽带用户对互联网上的内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人们已经习惯于利用互联网来获取信息和娱乐。据统计,在2003年就有约 2500万网民通过网络直接或者间接观看电影,网络游戏玩家也有近2000万。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网上的内容资源从数量到质量远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 求,特别是娱乐内容。一方面,由于传统的娱乐行业、电影行业仍然是主要的制造商和生产者,因此这方面的资源进入网络面临着许多知识产权的问题;另一方面, 专业互联网的内容提供还形不成大的气候,目前只有网络游戏在全力支撑。但是我们看到,以网络传播音频和视频数据为主的网络电台目前已相继走进了一些互联网 企业的视野。

各国文化之间的交流丰富了文化的多样性,但文化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作为一个开放的全球文化平台,互联网加速了各种文化的相互吸收融合。网络上文化的交 流,将重新调动起各种文化发展和创新的潜能和激情。与此同时,不同文化、文明之间的矛盾,尤其是某些强势文化的渗入将危及我国的文化安全。当今互联网上 90%的信息是英语信息,中文信息仅占1%。语言的霸权常常意味着信息和文化的霸权。网络时代的信息霸权和强势文化的冲击使网络文化交流失去了平等交互 性,变成了单向渗透。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占据了互联网传播的制高点,向我国巨量倾销带有其政治模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各类信息,以反对和消解社会主 义价值观。尤其是所谓宗教文化、色情暴力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受众的感受和价值判断。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因素,这种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文化侵 略"是极其危险的,危及民族文化的独立与自存,甚至有可能动摇民族、国家的根基。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和积极的准备,必须慨然担当起继承和弘扬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确保我国文化安全。

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响

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当前,我国18岁以下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19%,约有1650万人,上网在城市未成年人中已非常普及。因此,分析互联网对青少年的影 响尤为重要。很多文章探讨了互联网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而往往掩盖了互联网对青少年的正面积极作用。能否客观理性地看待互联网,将决定我们的发展战略和策 略。我们要看到互联网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并努力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影响,但更应该看到,在全球竞争的时代,对我国青少年接触网络的限制将极大地影响我国今后 的国际竞争能力。

互联网上的丰富信息激发了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但是有害信息容易误导青少年,甚至使之走上犯罪道路。互联网上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新奇好看 的内容将激发人们的好奇心、求知欲,对青少年有极大的吸引力。它拓展了学生的视野,激励探索和发现,培养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互联网方便了各种交流,更多 的交流将产生更多的思考,更多的思考将带来更多的创新。但是,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特别是色情问题尤为突出。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误导,甚 至走上犯罪道路。除此之外,网络中还存在许多其他陷阱,诱发青少年犯罪或者成为犯罪的受害者。根据有关方面对15个省市的调查,因上网引发未成年人犯罪的 占同期未成年人犯罪比率,已由2000年的4.1%上升到2003年1―3月的25.1%。

互联网的开放性有助于现代观念和意识的形成,但也影响了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互联网为青少年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效率、平等的现代意识和观念得 到了全方位的提升。网络的互动性、全球性和开放性使网络用户能够接触到不同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以及对行为规范的多样化评价,能够拓宽青少年的视野。互联 网快速发展需要人们以更快的速度处理日益增加的数据和信息,有利于青少年效率观念的培养。但与此同时,由于青少年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滞后这种独特的身心特 点,在生理、心理需求与现实状况,生理、心理发展与社会环境教育之间往往产生矛盾。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中,基于个体的内心准则和社会规范的制约而形成的行为 自我克制力大大削弱甚至不复存在,导致他们的行为方式与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巨大反差将会造成部分个体人格的分裂。这对正处于思想和 人格形成时期的青少年极为不利。

互联网为青少年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游戏方式,同时也容易引发网络成瘾症。网络游戏是网络时代发展的必然,对我国青少年影响巨大。根据中国社会调查所的调查, 86%的被访青少年表示曾经玩网络游戏,而每天都玩的占54%。客观来看,网络游戏具有巨大的产业价值,促进了科技的进步,有助于培养孩子的规划与合作能 力,帮助治疗注意力缺陷障碍症并舒缓压力。但是,由于网络娱乐具有满足角色转换、成本低,逃避生存压力,得到全新体验(如在游戏中偷盗、欺骗、打人、结婚 等)且不用承担实际后果的特点,使未成年人更加向往虚幻的网络游戏空间,成为引发"网络成瘾症"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专家分析,有情绪问题、性格自我封 闭、社交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或者患有注意力缺损症者,都容易感染"网络成瘾症"。调查显示:北京市未成年人中"网络成瘾症"高达14.8%。韩国网络 游戏产业非常发达,网络成瘾问题更为普遍,该国"网络成瘾症"治疗中心认为:痴迷游戏会使人失去和其他人交流的能力,并极易诉诸暴力。另外,还将造成植物 神经系统功能严重紊乱,失眠、紧张性头疼、急躁,影响缺乏自制力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在我国,更多的家长和老师对痴迷游戏也持反对态度,认为耽误了学 业,影响了健康,产生暴力倾向等等,甚至称之为"电子海洛因"。

积极应对互联网的挑战

互联网的挑战和影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互联网的发展与管理,既要遵循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律,适应信息化进程的要求,也要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国家安全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统筹管理、协调发展。

――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探索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 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为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在观念上、方式方法上有大的转变,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网上各类信息。信息提供要由灌输式向 引导式转变,要研究主流媒体与网络媒体之间关系,引导读者接受所提供的信息。在管理体制上,改变按现有部门划分职责权限的传统做法,按照《决定》的要求和 网络发展的自身规律,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的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制定全面系统的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国家就已经制定了"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互联网发展十六字方针,并提出 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但在互联网进一步普及、影响日益扩大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制定全面系统的国家互联网 发展战略则显得十分迫切。1998年美国就通过了《下一代互联网研究法案》,以保证对互联网研究领域的支持和拨款,保持美国的领先地位。我们要在充分认识 和准确分析互联网对我国社会发展影响的基础上,着眼于互联网在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我国的大国优势、规模优势和后发优势,将互联网发展战略与国家 整体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应制定和完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鼓励、引导、禁止的主体和行为。应当看到,在自由的网络空间中,如果缺乏有效的控制和 规范,就很容易导致人的非理性化,从而使社会处于无序状态,造成政府管理失控,引发社会矛盾,影响国家的稳定。因此,要合理引导舆论,控制互联网参与政治 的程度。一方面通过立法打击破坏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引导网上舆论,控制互联网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大力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让更多人方便使用网络。首先要大力发展互联网接入基础设施,在继续推进东部和城市地区建设的同时,以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为重 点,以卫星网、移动网、电视网等宽带业务为新方向,通过多元化投资打破垄断,不断降低上网费用,不断提高上网速度,让尽可能多的人接触网络。要充分重视对 青少年的网络知识和技术教育,让每一个青年人都跟上世界发展的脚步,不在新一轮网络时代的国际竞争中落伍。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从道德、教育、社会责任以及正确引导、加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此 外,要投入资金、人力和物力,大力加强我国下一代互联网研发,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今后互联网的发展提供条件。

――加强对内容的管理和引导,大力发展网络内容产业。宽带普及后,网络内容问题将日益显露出来。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网络内容的管理,首先要强化对国际互 联网接口的管理,屏蔽国外、境外提供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以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站,并采取外交或法律手段予以打击。其次,要加强对电信运 营商、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管理,要求其承担起检查和监管的责任。国内相关网站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提供含有色情淫秽等违法内容的有害信息,并定期及时清 理网民粘贴的有害信息。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网络内容产业,办好几个权威性的网站,从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各类社会关注的政策信息。积极建设全国文化信 息资源共享工程,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单位提供更多中文的权威的高质量的信息。要加强对现有几大门户网站的监管和引导,使之能客观准确地 反映我国社会发展中的成绩和问题,同时,要鼓励社会兴办网络文化的积极性,切实改变当前网上中文信息少、质量不高的状况。

(作者: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若干意见

来源:教育部 转自:吉林大学网站

(2000年9月22日教社政[2000]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九次全国高校党建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用马克思主义占领高校思想文化阵地的政治意识,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新的媒体,越来越成为高校师生获取知识和各种信息的重要渠道,并对大学师生的学习、生活乃至思想观念发生着 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拓展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渠道和新手段,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通过网络,可以快捷、准确地了解师生的思想情绪和他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相互沟通;可以及时获取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资源和视野;利用网 络开放性、交互性、及时性等特点,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网上良莠混杂的信 息,增加了人们特别是青年学生辨别真伪的难度,一些人在网上发表的不负责任的信息和议论易于产生某些思想混乱,敌对分子利用网络进行煽动,可能影响高校和 社会的政治稳定。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同时防止一些人利用网络传播错误的思想和信息,已经成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非常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

   目前,一些高校在利用网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如在党委领导下,成立党政领导和党委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有关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大经费和设备的投入;开设网上党校、网上团校,设立理论学习、时事政策、"两 课"辅导与答疑、心理咨询、学生生活服务、校务公开征询等网站,努力增强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但在总体上,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 的工作还刚刚起步,在思想认识、工作体制、条件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亟待大力加强。

   各地教育部门、高校党政领导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江泽民同志"要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使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实效性,扩大覆盖面, 增强影响力"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李岚清同志在第九次全国高校党建会上关于要"高度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师生在享受因 特网传播信息便利、快捷的同时,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抵御错误思潮和腐朽生活方式影响的能力"的重要讲话,针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用马克思主义占领高校思想文化阵地的政治意识,提高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和利用网络为思 想政治教育服务尽快作出具体规划和统一部署,提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二、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各项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领导和建设、管理,对有关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规划校园网的建 设和管理。影响较大的高校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委领导为组长,由主管网络建设工作的校领导和学校宣传思想、学生工作、稳定 工作和网络技术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纳入校园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将网络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的 总体格局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根据网络技术的特点和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明确党委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技术部门等的具体 职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要根据教育环境和教育对象的变化情况,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拓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野,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

   当代大学生在成长的环境、学习和生活的方式、接受信息的形式、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发生和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要根据这些新的变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 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开展丰富生动的形势与政策宣传教育;深化"两课"教学改革和邓小平理论 "三进";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纠正重大错误信息和批评错误言论等工作;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就和将要 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推进校务公开和决策民主;加强党建和团建工作;活跃学生课外生活和校园文化活动,弘扬主旋律,扶植正气等等。各高校都要重点规划建设 几个在师生中有吸引力、有影响的网站。

  四、进一步健全有关管理办法,加强对上网师生的自律教育。

   各高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运作,加强对局域网、校园网的管理,加强对免费个人主页及其链接的审查,落实实名注册登记,并通过必要的技术、行政、法律等手段,阻止各类不良信息进入校园。要将管理和教育结合起来,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师生上网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 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自觉构筑抵制不良冲击的"防火墙"。

  五、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各高校要对广大教职员工普遍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的教育。同时,要培养一支既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又能较有效地掌握网络技术、熟悉网络文化特点,能够在网络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队伍,包括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党团员和师生骨干队伍,是做好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重要的组 织保证。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供熟悉和使用网络的条件。教育部将分批对各地教育部门主管处 室人员和直属高校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各地教育部门也应制定规划,组织对有关人员的培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应主动加强有关网络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 力适应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的需要。

  六、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对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所需要的人员编制和必要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并做好硬件与软件建设规划,认真论证技术方案,抓好落实和检查。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我部。

关于加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

来源: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关于加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意见

  学院网站是我院开展对外宣传、进行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广大师生实现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的重要途径。为切实加强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有害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净化网络环境,逐步构建科学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促进学院网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加强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理念为指导,遵循互联网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体现社会信息化进程要求和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把校园网建设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和弘扬主旋律的重要渠道、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全面服务师生员工的重要平台和扩大学校对外影响的重要窗口。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坚持"趋利"与"避害"相结合、"监控"与"引导"相结合、"教育"与"服务"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文责自负、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努力把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做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组织领导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要从各单位要从创建和谐网络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学院网络实行院系(处、室)二级管理体制。成立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个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顶级召开会议,统筹规划校园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学院网络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
  各部门的网站(页)实行伊一把手负责制。同时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采集、制作本部门的各类信息并按规定程序报送拟发布的文件和信息专稿。审查对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并对网络安全运行负责。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要有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信息签发、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严格能够上网的场所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对能够上网的服务场所进行管理、完善各项措施、严格履行上机实名登记手续。
  四、
  
  

三、职责分工
1、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由校园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园网的网站设立、网页设置、网上信息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对网络信息中的宣传阵地、舆论阵地、信息发布阵地和教育引导阵地的内容及方针政策进行总体把关、技术防范、监控管理和定期检查,对网络信息管理科学、效果显著的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落后、出现问题的部门给予批评和处罚。
2、政治处是校园网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学校新闻网和专题教育网站建设、网上舆论引导、网络信息监控、网络舆情收集等,同时负责教工类网站归口管理; 学生工作处和团委是校内学生网络信息专项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建设、网上舆论引导、网络文化建设等,团委同时负责学生类网站归口管理工作;保卫处是校园网信息安全事故处理和计算机犯罪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校园网信息的安全监督和计算机犯罪预防,发现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配合公安机关对网上违法犯罪进行查处;党委(院长)办公室是校园网信息安全综合管理和协调部门。
  3、网络中心主要负责网络设备和校园网络建设和维护。提供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安全, 做好用户上网登记,协助监控网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保存原始资料,删除有害信息,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管理制度
  学院网络实行二级管理制度,各二级部门和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一把手为组长的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报校园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备案。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配备信息员一人,唯一负责本部门的网络信息的上传和修改。各部门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要与学校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签订责任状,每月如实以书面形式将工作情况上报学校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网络信息的建设与发布的各项职责制度化,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管理办法
1.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学校文件形式将校园网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向全校发布,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网站入网审批备案手续;凡校内单位网站和教职工个人网站须到政治处备案,学生网站须到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备案,并提供网站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制作人员、维护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原则上不允许建立与学院工作无关的网站。
2. 加大对网上信息的监管力度。对管理混乱、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有害信息传播蔓延的网和网页站,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予以关闭和清除;对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规范学校专用名称的网络使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检察官学院”是我校的专用名称,未经学校同意,任何网站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与任何私人网站进行链接。凡发现滥用我校的专用名称或有损学校形象或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的网站,即列入校园网黑名单禁止访问,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4. 提高警惕,严密防范,预防有害信息在校园的传播,及时妥善地处置影响校园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为保证和维护校园稳定提供可靠的信息保证和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果断处置网上突发事件或有可能影响学校、社会和国家安全稳定的紧急信息事件。
  5.学校各部门在校园网上设立网站、设置网页和添加链接要将方案报至校园网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设立。校园网主页上的公告栏、校内视点栏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维护,校园新闻栏目由政治处负责维护。
6.各部门不允许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在管辖范围内严禁利用校园网传播带有反动、淫秽内容的信息,未经审批不得从事电子公告服务。从事学校电子公告服务,必须保证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需保持60天,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7. 校园网BBS及各论坛是网络用户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加强校园BBS及各论坛的规范和管理,对有害信息防范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管理失控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建立和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适时检测与跟踪等系统,加强网络技术防控体系。
8. 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主动建设,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思想水平高、网络业务强的网络信息和管理工作队伍。加强校园网站负责人思想政治和形势政策教育,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考评机制和队伍激励机制,推动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9. 组织实施"绿色校园网络"计划。努力把校园网建设成为系统安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内容丰富、信息健康的"绿色网络"。大力开展"绿色校园网络"创建活动,积极营造"绿色网络环境"。加强师生员工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开展文明上网和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六、管理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行动。各单位要从创建和谐网络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负责人,同时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落实本单位所属网站的信息安全措施。
2、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谁主管、谁主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果断处理好网上突发信息事件。
3、加大教育,预防为主。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增强师生网上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网上行为习惯,形成共同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良好氛围。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百余新闻网站通过自律公约承诺净化网络环境

From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18 日电中国记协、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新闻传媒网今天联合全国百余家新闻网站齐聚北京召开研讨会,围绕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到文明办网、怎样有效净化网络环境等问题进行研讨。会议一致通过《全国新闻网站坚持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翟惠生在讲话中指出,全国新闻网站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十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中共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网站、特别是重点新闻网站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

  会议通过的自律公约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建设,要着力营造“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网上舆论氛围。

  公约说,对违反本公约的新闻网站,请社会各界监督。中国记协和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接受投诉,属实后在网上公开发布。

  在今天的会上,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文化部有关负责人通报了相关情况,部分新闻网站负责人介绍了经验体会。

  自律公约全文如下:

  
全国新闻网站坚持文明办网,净化网络环境自律公约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建设,推动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在新闻网站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新闻网站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网络媒体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公约: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着力营造“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网上舆论氛围。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规章和新闻纪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互联网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坚持依法办网,传播合法内容,杜绝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

  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明办网。大力弘扬体现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塑造美好心灵、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形成共建共赢的精神家园。

  四、坚持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公正。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制作和发布流程,对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要严格把关,及时删除,不跟风、不炒作。

  五、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抵制低级媚俗,消除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依法对用户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净化网络环境。

  六、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转载侵犯公民和法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网络信息,刊载错误的,要及时删除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七、坚持公平协作、团结守信的精神,反对损人利己的恶性竞争,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八、加强网络新闻工作者的定期学习和培训,增强网络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网络新闻工作者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自觉性。

  九、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全国新闻网站共同遵守。对违反本公约的新闻网站,请社会各界监督。中国记协和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接受投诉,属实后在网上公开发布。

深化管理 洁净网上空间——信息产业部加强互联网管理综述

From 人民邮电报

4月12日,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务院新闻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宽带互联网、网络视听节目、博客和点对点网络等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发展,一些网上违法犯罪团伙利用视频聊天室组织网上淫秽色情表演,一些影视网站、点对点网络、博客下载和传播淫秽色情电影和动画及小说,一些网站大量发布不堪入目的黄色、低俗的图片、文字和视听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在网上建立“六合彩”诈骗网站,大肆进行诈骗、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网上存在这些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境外大量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向境内传播、渗透。另一方面是境内互联网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给有害信息提供了网上传播的场所和渠道,使网上违法犯罪活动有了可乘之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危害极大,污染了社会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互联网管理:系列行动成效显著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普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截至目前,我国上网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37亿。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网络平台,正在从方方面面影响和改变着人们情趣爱好、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内容庞杂的互联网信息,既有健康、科学、向上的一面,也不乏污秽、愚昧、没落的内容。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网上隐私权、知识产权等侵权问题以及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多年来,针对这些伴随互联网发展所衍生出的问题,国家已经从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规范和治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多年来,信息产业部开展了大量的互联网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近两年来,部先后颁布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资源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并与国务院新闻办共同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些规章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使互联网基础管理的法治框架初步成型,为遏制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不断加强互联网基础性管理。一是2005年,部组织技术力量建设完成了全国互联网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对网站的实名制管理,并且正在不断完善备案管理系统的功能。二是部已经与互联网管理的各相关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协调机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工作流程,实现对互联网的前后置审批/备案管理。三是持续开展净化网络环境的行动。近年来部配合公安、新闻等有关部门对网上不良信息和垃圾信息进行不断治理,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和垃圾电子邮件等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了大量违法互联网站,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环境。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近两年来,部指导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和完善行业自律规范,提高互联网站的自律意识,倡导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和“互联网垃圾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截至目前,两个举报中心均受理各类群众举报数十万件,向公安机关、电信监管部门移送了大量案件线索。五是积极推进绿色网络文化建设。2006年2月,部启动了“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该活动贯穿了 “破立结合、疏堵有度、综合治理”的管理理念,涵盖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同时,“阳光绿色网络工程”与中央提出的“文明办网和文明上网”宣传活动相呼应,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经过10个月的工作,“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网络环境得到净化、市场秩序得到规范、绿色健康的信息内容建设得到加强。“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一方面加大了对互联网、手机不良信息的综合治理力度,不断规范网络信息服务业务。集中开展网站清理整顿、打击违法短信、治理垃圾电子邮件,为广大青少年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应用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对用户上网行为的引导和保护,在全社会推出了一系列绿色上网、绿色服务的理念和活动,倡导并积极开展了“绿色手机文化”、“网络科普”、“绿色上网”等,从而达到正本清源、倡导绿色网络文化建设、构建绿色网络空间的目的。此外,在“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开展期间,部还配合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开展了“绿色网络行动”、“戒除网瘾大行动”、“全国中小学生网络安全与道德教育活动”、“中国家长网络素养提升计划”、“青少年网脉工程”、“网络文明建设”等。

今年工作重点:完善网站备案,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P2P技术、博客、播客等新事物层出不穷,对互联网的管理矛盾日益突出。今年全行业将把继续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与此次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将互联网行业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去年开展以虚拟主机、主机托管为重点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结合今年的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重点加强虚拟主机、主机托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秩序,规范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经营行为,严格把好互联网接入服务关,为维护互联网健康、良好的发展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与公安机关共同监督互联网服务单位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并与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结合起来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开发并提供具有过滤淫秽色情信息功能的服务,尽快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为遏制各类有害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抓紧完善网站备案系统,尽快为有关部门查询网站备案信息提供便利。为加强互联网IP地址和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产业部正在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由一期向二期过渡,系统二期建成后将向互联网管理相关部门提供互联网基础信息查询。在专项行动期间,按有关部门的需求,设立查询网站备案信息的快速通道,在各相关单位内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快速地提供备案信息。

四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对于经有关部门认定从事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关闭一个。

为此,部领导要求全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基础运营企业的管理责任,完善治理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的长效机制。中国互联网协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围绕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清理,监督落实《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抵制低俗网络文化。中国互联网协会要组织会员单位、各工作委员会和省级互联网协会以及广大互联网从业机构和网民,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设立“绿色网络联盟”,启动2007“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年”,组织开展“青少年绿色上网”专项活动等。公布实施博客行为规范、论坛自律公约等,为净化网络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基础运营企业应充分发挥在互联网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讲政治,讲大局,在维护互联网良好秩序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此,各基础运营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尽快提出落实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下属各级企业落实各项措施要求,配合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对下级互联网服务商的协同管理工作。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宽带、无线等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上网日志记录留存制度,集团公司要对下属各级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并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相关企业要加强“一号通”业务管理,制定业务规范,完善业务定制,按照信息产业部此前工作部署要求尽快落实用户实名制管理。移动运营企业要加强对WAP网站的监测管理,优化业务运营和管理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从技术保障上积极研究更加完善的管理方案,对提供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的WAP网站,一经发现,坚决停止其移动通信服务。要加强对代收费的信息服务商的管理。对与其合作的信息服务商逐一认真核查,严格管理,一旦发现淫秽色情网站,移动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接入和代收费,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切断淫秽色情网站的传播渠道和资金流,遏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据悉,政府监管部门要将服务商不良记录“黑名单”与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结合起来,把年检不合格、依法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吊销经营许可证以及违规代收费服务商的名单和情况及时向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和工商管理部门通报,相关电信运营商应立即采取停止接入等相应配合措施,防止被查处、取缔的网站和服务商死灰复燃,以巩固取得的成果。

2007年将是全行业的“绿色网络文化建设年”,全行业将不断完善基础管理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互联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的互联网环境而不断努力。
(张英 田林 人民邮电报)